今年9月,由镇江市检察系统自主研发、京口区检察院试点的检察业务管督考“三位一体”4G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集案件管理监督、检务督察、人员绩效考评三项功能为一体,将案件质量和个人绩效相挂钩,将案件监管和队伍管理相结合,对司法办案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纠错,从而形成信息化的实时监管体系。
这个系统具有高效(G: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广泛(G:涵盖所有检察业务)、共享(G:上下级院和各部门间互联互通)、规范(G:案件管理标准统一规范)四大特征,所以称之为4G管理系统。
该系统分为“案管监管”、“检务督察”、“检察官业务考评”三大项,包括案件实时监管、律师权益保障、业务分析、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条线案件质量监管、案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通知、侦监业务实体质量监管、公诉业务实体质量监管、检务督察报备、司法办案督察、办案区适时预警监管、执法档案、业务绩效考评等十多个模块。
案管部门通过在日常的流程监管、质量评查、涉案款物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权益保障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业务部门在条线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利用平台软件对承办人提示预警,确定整改时限。
规定时限期满,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瑕疵问题仍未整改,系统红灯亮起,自动发出督察函,督促整改,再由检务督察部门根据问题发生频率、性质、改正情况等进行督察和追责,直至问题彻底整改完毕,并记入系统个人执法档案。
由政工部门依据系统中个人执法档案记录的各业务部门承办人全年办案数量、瑕疵问题数量、整改落实情况等,对每一名承办人进行考核。
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运行效果良好,它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督业务工作,实现监督理念、监督机制、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能力的根本转变!案件承办人员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制作、统一应用系统使用方面的错误率下降了近70%。
该系统不仅压缩了不规范司法行为生存空间,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唐元高到京口区检察院检查督导时,还现场观看了检察业务管督考4G管理系统演示,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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