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15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草案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5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职工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原劳动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草案共6章38条。
将工伤险、生育险纳入强制缴纳
增强小企业职工及农民工保障
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表示,草案实际上是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纳入了强制缴纳的范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也只规定了养老、医疗和失业,并没有规定这两项”。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助理果佳也持同样意见,果佳表示,将工伤与生育险纳入强制缴纳的意义在于增强了非公有企业职工、小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的保障。“之前的规定没有强制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这使农民工等很大一部分群体无法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而新规草案则用法律形式弥补了这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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