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夷夏观指导下思考和处理治边方面的问题,遂形成中原王朝统治者的治边观,该治边观大致包括华夏中心观、服事观与德化观等三个部分。
与近代以来形成的欧洲中心观相比,华夏中心观与欧洲中心观的相同之点,是均以华夏或欧洲为中心,视华夏或欧洲以外的地区为落后及蛮夷之地。但在内容和实践方面,华夏中心观与欧洲中心观则有明显的差异。在华夏中心观看来,凡朝贡者(其中不乏因邦交关系而前往者),均表示愿意归属或与中原王朝建立友好关系,须根据“厚往薄来”的原则而厚待之;对周边蛮夷的侵扰,则实行“来则御之,去则不追”的治策;通过和亲与边陲蛮夷建立亲属关系,可以增进双方的亲近感;由官府在边陲或边关组织互市,在与蛮夷的交易中体现公平与规范管理,既可羁縻和控制蛮夷,亦可体现泱泱大国的形象。中原王朝还注重对蛮夷进行羁縻和教化,经营边陲主要由封建王朝的国库出资(宋代以前尤其如此),而不依靠剥削蛮夷之所得。上述这些做法,均与西方殖民者对属国常用的武力征服及广征赋税形成对比。
以前代的藩属治策为基础,清朝正式形成与越南、朝鲜等国的宗藩关系。这一时期的宗藩关系是此前藩属关系的发展,同时也有一些不同的特点。清代关于宗主国与藩属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均有较明确的约定。中原王朝处理藩属关系与宗藩关系时,借鉴了封建宗法制度的做法,如通过册封、定期朝贡以强调宗主国的至尊地位,但对藩属国内部的管理,包括法律与税收则允许有较大的灵活性。可见中国的藩属关系与宗藩关系具有宽猛相济的特点,较多强调羁縻与宽容,而较少干涉藩属国的内政,清朝与越南、朝鲜的宗藩关系尤其如此。这一方面的情形,与近代西方形成以控制对方主权为目的的保护国制度有所区别。
中原王朝治边观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是形成了特有的地缘政治观。其内容大致如下:
首先,认为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在王朝核心区域与其他地区之间,存在程度不等的关系,两者密切的程度以及后者地位的重要与否,主要是依两者距离的远近而定。因此,封建统治者以“华夷有别”来强调腹地与边陲在治理方面的区别,并提出“内华夏外夷狄”的观念,进而形成“守中治边”、“守在四夷”与“欲绥远者必先安近”等策略思想。
其次,中原王朝提出华夏区域与周边蛮夷有明显的划分,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范围大小不一的缓冲地带。对这一缓冲地带及其以远地区,施行的治策应有必要的灵活性,同时根据情形的变化,中原王朝应及时调整相应治策,如此方可实现对边远地区的有效控制或羁縻。
其三,历代中原王朝均重视在辖境设置郡县和开拓道路,并把这一举措推广于能予控制的边陲之地。但对边陲地区所置郡县的管理,则较内陆宽松灵活,所拓通道的作用亦或有别于内陆。如两汉以边陲诸郡为边郡,唐朝在边疆地区设羁縻府州,宋朝在边疆地区所置郡县为羁縻郡县。以上诸朝在边疆设置的统治机构,其共同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羁縻和适度变通的性质。另一方面,在封建社会的前后期,中原王朝在边陲设置郡县和开拓道路,在动机和效用方面亦有明显的区别。 以云南地区为例,在封建社会的前半期,历朝经营今云南等地的交通,主要是出自联络邻邦,占有边陲的地缘关系之利,收集边陲和徼外的信息以及搜寻远方“奇物”等目的。后半期尤其是元清两朝,因云南地区成为王朝疆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及对云南进行更为深入的经营,云南本地及云南与内陆之间的交通较受重视,经济开发对交通的促进作用也更趋明显。其他边疆地区的情形,与云南地区比较应相去不远。
其四,中原王朝的政治家很早便认识到,包括边陲在内的中原王朝统治下的不同地区,其自然环境,资源、物产和人口,重要的城市、通道与关隘,以及重要地域板块之间的复杂关联等,均深刻影响了相关的地缘政治。从而提出处理地域板块之间的关系,必须施行远交近攻、合纵连横的策略,并强调腹地与边陲间虽是枝叶相依的密切关系,但仍应区分两者的主次及先后等重要的思想。积极研究和慎重处理腹地与边陲的关系,可说是历代中原王朝治边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特点。
基于上述华夏中心观以审视治边,中原王朝还形成在治边思想及治策方面重视北方,而相对忽视南方的倾向。秦汉时重北轻南的治边倾向大致形成,以后发展为历代相沿的传统,数千年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封建统治者经营边疆,主要注意北部边陲的游牧民族,对南部边陲则相对忽视。如历代驻兵和屯田的重点均在北方,某些时候还主动出击,以解除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造成的威胁。对南部边疆则重在防守,以守土相安为追求的目标,同时少有主动进攻的情形。在诸统一王朝中,元清两朝的重北轻南倾向不甚明显,主要原因是元朝为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北部草原为其发源地与根据地;清朝通过联姻与蒙古族建立密切的联系,有效地缓解了来自北部草原的压力。
中原王朝传统治边观所包含的服事观,大致形成于先秦时期,主要是阐述封建王朝与周边蛮夷相互之间的关系。对《尚书·禹贡》所提出的“五服”说, 以及内容略有变化的《周礼》“九服”说,古代政治家虽有不同的解释,但理解则大体相同,即认为王畿为封建王朝的中心,封建王朝将管理或羁縻自王畿推向四方。由近而及远,封建王朝对周边蛮夷负有不同的责任,周边蛮夷对封建王朝也有不等的义务。汉代人对“五服”说或“九服”说多有阐发,但汉代以后史籍则少有对“五服”说或“九服”说的征引,表明“五服”说提出的主观且理想化的模式,难以说明历代治边的复杂情形及其演变的过程。但“五服”说及由此而形成的服事观,仍对中原王朝治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基于服事观方面的认识并总结相关的治边实践,中原王朝形成了“守中治边”与“守在四夷”的治边传统,并成为中原王朝制定各项边疆治策的基石。其主要内容,是封建统治者以中原地区为王朝的中心,强调守中方可治边。“守中”之地与“四夷”之地有明确的划分。大多数封建王朝治边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是王朝的腹心地区安定繁荣,在边陲地区实现“守在四夷”,做到“内华夏而外夷狄”以及“夷不乱华”。以这一认识为基础,古代还形成了谨守祖业,对边陲慎用刀兵,以及积极维护国家统一等观念。
处理与边陲蛮夷的对立或战争时,中原王朝多施行“来则御之,去则守之”的策略。即认为应以防守为主,关键是防守有备,应对有法,晋朝士大夫江统将其概括为“待之有备,御之有常”。 这既是“守中治边”、“守在四夷”治边传统付诸实践的具体化,也是由于用兵边陲将付出极高的政治经济成本、但实际收益颇为有限的治边现实所决定。因此,中原王朝在兵事频繁的北部边疆,相应选择了建要塞、设烽燧乃至缮修长城的防御策略。一般而言,中原王朝设烽燧乃至修长城,较之边疆战事发生之时,内陆驻军长途奔袭、往返作战耗费巨大所造成社会的动荡与破坏,毕竟仍要轻得多。
德化观也是中原王朝治边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统治者认为华夏文明远高于其他文明,华夏文明对周边蛮夷负有管理与教化的责任,亦认识到教化对非华夏文明的重要影响力,同时出自彰显自我及显示强盛等目的,中原王朝多以丰厚的赏赐招徕周边蛮夷人贡,在边疆地区征收赋税较轻;同时强调封建文化潜移默化产生的影响,通过发展封建教育、更易旧俗等途径,把华夏文明传播至边陲之地,使边疆蛮夷的观念和习尚逐渐改变。对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与巩固,教化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对发展封建教育所具有的意义,明太祖朱元璋言之甚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谕中书省:治国唯以教化为先,教化当以学校为本。宜令郡县皆立学校,聘请师儒,教授生徒,“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二十八年( 1395)又诏礼部: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而少知礼义,“不预教之,何由能化”?遂令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弟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 历代中原王朝尤其是明清两代,重视在边疆办学并向就学的蛮夷提供优惠条件,促进了封建文化在边疆地区的传播。历朝还注重在边疆变易落后旧俗。如开宝四年(971)宋太祖颁诏,禁止广南西路买卖奴婢以牟利,雍熙二年(985),又禁止邕管地区杀人祭鬼。 一些政论家还分析了德化与武功的辩证关系。北魏高闾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荒狡放命,则播武功以威之。”唐人陆贽提出:“非德无以化要荒”,“威不立,则德不能驯”。宋人亦有“威不足以服,则恩不足以怀”的观点。 上述思想均丰富了中原王朝的德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