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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方 | 中国古代丧葬中的晋制(上)

中国古代丧葬中的晋制(上)

作者简介


齐东方,1956年3月13日出生于辽宁省昌图县。现任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唐时期的考古、历史、文物、美术的教学与研究。发表各种论著百余篇,主要包括吐谷浑余部历史的研究、三国至隋唐时期墓葬制度的研究、中国古代金银器研究、古代马具的研究、古代玻璃器研究、丝绸之路考古研究。


目次

绪论

一、“不封不树”与丧葬观念的转变及实践

二、“祭墓”、陶俑、牛车的兴起及其习俗变化

三、争议之中礼仪的渐变

四、正统建设中丧葬晋制的出现

结语


绪论

文献记录和考古资料相吻合是一种理想的研究结果,考古学的意义在于通过真实的遗存弥补文献的缺失,纠正文献记载的错误,从而客观地展现历史。中国古代墓葬的演变存在周制、汉制与晋制,学者发现,汉、唐经历了由崇尚厚葬到倡导薄葬,再重厚葬的演变。周制、汉制及唐代丧葬制度巳有讨论,晋制却少有研究。晋墓的探讨多以分区、分期、分类为目标,或是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谈到汉唐墓葬的演变,两晋南北朝通常被认为是承上启下的时期,这种笼统的解释无法触及考古现象所反映的历史本质。晋制一词虽然也常出现在一些论著中,一般多是强调晋墓的特征,并非具有与周制、汉制并列的含义。本文把晋制作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丧葬制度来看待,涉及丧葬活动所反映的社会文化。汉唐两代墓葬差别甚大,探讨其间的变革,才能进一步阐释汉唐文化的转变。

 

讨论中国古代丧葬中的晋制,其内涵并非仅仅是考古发现的墓葬本身。以往研究中常见的葬俗、丧葬礼俗、葬礼、丧葬制度、丧葬祭仪等,使用时含义不尽相同,或无明确界定。为了使讨论更为清晰,这里首先提出丧葬观念、丧葬习俗、丧葬礼仪和丧葬制度这四个概念,分别加以界定,并对它们之间的关系略做说明。

 

丧葬观念是指对死亡的理解和认识,丧葬习俗是指安葬和悼念死者约定俗成的方式,丧葬礼仪是指丧葬观念、习俗的理性表述和系统的行为规范,丧葬制度是指带有强制性的规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大致是由丧葬观念产生了丧葬习俗,丧葬观念和丧葬习俗的结合,提升为一种系统的阐释,成为礼仪,再进一步发展为强制性约束的制度。当然,并不意味这是一个单向过渡和绝对的因果关系,丧葬活动用于维护人伦和政治秩序,凸显出各种复杂的因素和力量的共同作用,不是通常解释从经济发展到制度变革、再到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变迁的流程,在整个丧葬活动中,观念、习俗、札仪和制度常常融为一体。

 

另外,丧葬活动包括丧、葬、祭三大部分。考古发现的墓葬只是内容繁杂的丧葬活动中遗留下来的物质体现,即“葬”的一部分,探讨丧葬活动的整体,需要借助文献来相互印证。

 

晋制是否存在,具体内涵是什么,应该看是否具有丧葬观念、习俗、礼仪和制度不同层次的动态形成过程。可以称之为制度性的变革,通常在调节、量变积累中实现,又有较长时间的稳定和继承,故探讨晋制,把魏晋同时考察,并延伸到后代是十分必要的。

一、“不封不树”与丧葬观念的转变及实践

《易经·系辞》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中国早期墓葬没有坟丘,文献记录,大约在春秋晚期,为便于识别而出现坟丘。考古发现至少在商代已有墓上标识,河南安阳侯家庄的一座墓室之上发现大型的砾石,推测是房屋的础石。安阳小屯妇好墓和大司空村的两座长方形墓,都发现了用夯土筑成的房基及础石。这些墓葬建筑可能供祭祀使用,类似后世享堂,或者陵寝的“寝”。墓前立石刻是汉代的做法,西汉霍去病墓呈现出祁连山的样子,并在墓前立各种石刻。东汉时期,帝陵和大臣墓前神道两旁树立对称的石刻群,有的还建祠堂、祠庙。

 

东汉末年极具权势的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病逝于洛阳,灵柩运回邺城埋葬。曹操死前颁布薄葬的终令:“因高为陵,不封不树”,“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此时重提“不封不树”,已经与早期的含义不同。为什么突然又出现不封不树?以往的解释认为一是由于战乱,防止盗掘。二是因经济凋敝,提倡节俭。汉末大动乱,人们眼见前代坟墓多遭毁灭性的破坏,经济衰落也使人们无力花费巨资奢侈地埋葬死者。这一解释大致不错。不过,“不封不树”属于薄葬,而倡导薄葬,之前还有汉文帝,《汉书·文帝纪》说:"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但西晋时有人盗掘霸陵却获得了大量珍宝,以致当时的晋愍帝大为惊叹:“汉陵中物何乃多邪!”薄葬节俭尚且如此,其他汉帝陵可想而知。汉代厚葬极盛,《后汉书·赵咨传》说:“国赀糜于三泉,人力单于郦墓,玩好穷于粪土,伎巧费于窀穸。自生民以来,厚终之弊,未有若此者。”

 

汉代墓葬发现甚多,规模之大、随葬品数量之多为历代难以相比,的确是一个厚葬时期。尽管时人对厚葬之风也有讥讽,但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来看,力主薄葬的汉文帝,死后的陵中也有大量珍宝,薄葬只是相对而已。以个人的倡导要矫正和改变厚葬之风几乎没有可能,帝王、大臣个性化的节俭,难以影响一个时代墓葬的基本面貌。东汉光武帝时试图以法令限制,但收效甚微,不得不感叹“法令不能禁,礼仪不能止”。

 

汉代“令先人坟墓简约,非孝也”,厚葬是一种美德,偶然出现的禁止或改变,理由主要是反对倾家荡产致使活人无法维持生活,极尽所能为先辈营建奢华的墓葬仍是社会的主流风气。

 

历代主张的薄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比较单纯的倡导节俭,另一种是要移风易俗。曹魏的薄葬主张非同以前,包含有移风易俗的目的。“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至东汉末国库民间已渐空虚。汉末战乱中经济更为凋敝,致使出现严重的掘墓之风,而且不是乡野村民行为。汉末权臣董卓下令手下大将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曹操也曾对梁孝王陵“帅将校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略取金宝”,甚至还设“摸金校尉”的挖墓官。这些恶劣行为,使当时的人们感触极深。魏将郝昭遗令中说“吾数发冢取其木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于死者也”。对墓葬能否作为死后的安稳之地以及厚葬产生质疑。

 

曹操的薄葬主张不是空谈,而是以身作则。曹操的高陵已在河南安阳安丰乡西高穴村发现。平面为“甲”字形,墓室为双室砖券构筑,还有四个侧室(图一)。墓中出土器物主要有铜带钩、铁甲、铁剑、铁镞、玉珠、水晶珠、玛瑙珠、石圭、石璧、刻铭石牌、陶俑和陶器、画像石残块。一些石牌刻有“魏武王”的字样。曹操生前先封为“魏公”,后进爵为“魏王”,死后谥号为“武王”。

这座墓葬规模很大,却未发现封土,随葬品中的圭、璧采用一般的石料制成,少量玉珠、水晶珠、玛瑙珠也是衣服或器物上的装饰,铁甲、铁剑或为生前用物,陶器多为明器。与东汉大量墓葬相比,贵为王公的曹操墓随葬品简陋,与曹操明确提出自己身后要薄葬的遗令相吻合。

 

魏文帝曹丕对丧葬改革的态度更为鲜明,他曾严厉地指出:“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甚至将其父曹操依东汉礼制“立陵上祭殿”,也以‘‘古不墓祭,皆设于庙”为由而毁掉。还把墓葬遭盗掘之事归咎于封树之故:“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曹丕诏令自己死后要薄葬:“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发出这等狠话,完全是一道死命令。

 

丧葬改革不同于政治、军事改革,很难以突变的方式实现,其观念逐渐被更多的人们接受。曹氏父子两代坚定不移地“不封不树”,率先垂范薄葬,对扭转世风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接下来的西晋,主张并无二致。《晋书·宣帝纪》:“(司马懿)预作《终制》,于首阳山为土藏,不坟不树。作《顾命》三篇,敛以时服,不设明器,后终者不得合葬。一如遗命。”司马懿死时尚为魏臣,在皇帝的示范下,他积极响应,其遗嘱也得到执行。后景帝司马师廚,“丧事制度,又依宣帝故事”。可见从曹魏到西晋初,最高权力者在丧事上的薄葬观念和实践一脉相承。几代最高统治者的薄葬共识,在西晋执行得更为彻底。晋丧葬令规定“诸葬者皆不得立祠堂、石碑、石表、石兽”。薄葬巳非皇帝对自己身后的安排,而是扩展到全社会实行的制度了。

 

有关西晋帝陵的考古发现。洛阳勘察了邙山南麓的枕头山和峻阳陵两处墓地。枕头山最大的1号墓,可能是司马懿次子西晋文帝司马昭的崇阳陵。墓道长46、宽11米,墓室长4.5、宽3.7、高2.5米。峻阳陵墓地最大的1号墓,墓道长36、宽10.5米,墓室长5.5、宽3、高2米。推测即西晋武帝司马炎的峻阳陵。两座西晋帝陵都是单室长方形土洞墓,以山为体,不造陵园,与汉代帝陵相比,不仅毫无帝王气概,甚至不如一般墓葬。可见薄葬主张,自曹魏开始,到西晋不仅被继承,而且被强化。

丧葬观念的改变只有普及到社会各阶层,才能构成时代特征。目前可确定的曹魏墓虽不多,却也透露出值得关注的信息。1956年曾在洛阳涧西发现一座出土铁帐钩上有“正始八年”题记(247年)的墓葬,报告定为曹魏墓,此后很长时间没有明确的曹魏墓发现,这座墓葬的重要性愈显突出。鉴于当时的报道简单,三十多年后又重新刊布了较详细的报告。尽管也有学者从墓葬形制上断为西晋早期墓,但从对这座墓葬的重视与讨论中,说明该墓对于探讨魏晋墓葬的转型十分重要。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是一座双室砖墓,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和耳室组成(图二)。随葬品中陶器多出于耳室,铁器、铜器和玉器皆出于前室。1983年洛阳偃师杏园M6,墓葬形制(图三)和出土器物与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基本一致,也被推定为曹魏时期。此外属于同时期的墓葬还有山东东阿鱼山曹魏陈王曹植墓、江苏泗阳打鼓墩樊氏画像石墓。被推定的曹魏墓,总体特点是有长斜坡墓道,带甬道,有前后室,有的带耳室。相比东汉晚期宽大的横前室墓,曹魏墓的方前室、长墓道是新特点。出土陶器多承袭东汉晚期的样式,但四系罐(图四,1)、男女侍俑、熊形柱灯(图四,2)等又是新的器类或具有新特点,并成为后来西晋墓中的代表器物。墓葬形制和随葬物品的简化,构成了曹魏墓的新变化。

曹魏统治的时间短暂,墓葬发现不多,相继而来的西晋墓葬就更显得重要。在文献记载中,西晋有厚葬也有薄葬。西晋王濬勋高位重,“葬柏谷山,大营茔域,葬垣周四十五里,面别开一门,松柏茂且盛”。而资深高官王祥死前则立遗嘱: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勿缠尸,皆浣故衣,随时所服。所赐山玄玉佩、卫氏玉玦、缓笥皆勿以敛。西芒上土自坚贞,勿用甓石,勿起坟陇。穿深二丈,椁取容棺。勿作前堂、布几筵、置书箱镜奁之具,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已。精脯各一盘,玄酒一杯,为朝夕奠。家人大小不须送丧,大小祥乃设特牲。无违余命!”两种观念两种做法,哪一种是社会的主流呢?可以从考古发现的墓葬进行考察。洛阳一带曾发掘出大量的西晋墓,其中西晋元康九年(299年)惠帝贾皇后乳母美人徐义墓是方形单室墓,甬道内设两重石门。北京发现的永嘉元年(307年)幽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博陵公王浚妻华芳墓是带长甬道的长方形单室砖墓。河南巩义站街、洛阳衡山路、谷水发现的西晋墓,形制有多室、双室、单室,有的带耳室。巩义站街西晋墓虽有三个墓室(图五),但结构与汉墓完全不同,前室最小,而后室不过是中室后面辟出放置棺木的专室。其他双室晋墓的前、后室多宽度相同,东汉那种前堂后室的迹象基本消失。晋墓的耳室也不规范,或偏于一侧,或在两侧却不对称。整体观察西晋墓葬的形制可以看到,东汉墓葬特点的遗留已经不是主流形态,西晋大、中型墓葬主要有单室墓和双室墓两种,地位很高的人更采用方形单室墓。西晋早期的双室墓也改变了形态,前后室的宽度多一致,几乎是连在一起。中期以后单室墓占主流。带长斜坡墓道的大型墓在甬道设一或两道石门,部分墓壁有仿木构的壁柱、角柱、斗拱等。另外,洛阳地区东汉晚期壁画墓数量很多,到了魏晋,迄今尚无壁画墓发现,仅见有利用东汉时期壁画墓作为新墓室者。随葬品的数量减少,墓葬的整体大大简化。

墓葬的差异或特殊墓例,有时是偶然的,有时具有划时代意义。如果是部分人群、部分地区的改变,不足以形成一个时代的新风。如果是广泛实施,便可能是时代的变革。可以从西晋墓葬的分区、分期、分类三个方面加以考察。江南大门阀士族宜兴周氏家族墓、南京象山琅琊王氏家族墓、司家山谢氏家族墓也都出现单室墓(图六;图七)。琅邪王氏家族数百年“冠冕不替”,西晋时王祥遗嘱薄葬,至少会在家族内部产生示范效果。南京象山七号墓墓主推测是荆州刺史右卫将军王腐,其单墓主推测是荆州刺史右卫将军王腐,其单掘的王氏家族其他墓葬最常见的也都是单室,说明东晋继承了西晋改革后的基本做法。不仅王氏家族,其他世家大族普遍采用单室墓,无论主动或被动地接受,都是中原西晋墓葬主流风格的延续。如果说曹魏墓葬的转变是以天下战乱为直接原因,相对安定的西晋鼎力继承没有必要。曹操重提“不封不树”,即便起因是提倡节俭,防止被盗,后续强势人物的力挺和不断推行,最终成为广泛的共识,应是全社会观念的变化。曹魏首开先河,西晋承其流风,两代帝王的身体力行,最终导致丧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新的丧葬观念的产生还有更深刻的原因,那就是生死观的变化。不同时代、地区表现生命与死亡对接的墓葬形式很大程度取决于人们的生死观,对死亡后冥界的认识和追求显露出人的精神世界。在厚葬盛行的汉代已出现对死亡进行处理的新的观念,《汉书·杨王孙传》载,武帝时杨王孙得病将终,先令其子曰:“吾欲裸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则为布囊盛尸,人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好友祁侯反对杨王孙裸葬,杨王孙说:“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亡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糜财单币,腐之地下。或乃今日人而明日发,此真与暴骸于中野何异?……故圣王生易尚,死易葬也。不加功于亡用,不损财于亡谓。今费财厚葬,留归鬲至,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谓重惑。於戏!吾不为也。”

 

认识到厚葬“死者不知,生者不得”,使传统认为人死后可以继续生前的生活观念发生动摇,既然死者不能知道厚葬的恩惠,而活着的人又徒劳伤财,具体做法就需要改变。汉末疯狂的掘墓中,“破棺裸尸,掠取金宝”,人们不能不对生死观重新检讨。曹丕死前的诏令中申明了自己的认识,“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巳。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对墓葬强调了“藏”,又对尸体不腐作出否定。曹丕的主张是有针对性的。汉代皇帝和贵族死后穿玉衣,目的是使尸体得以永久保存,史书所载西汉各皇帝陵墓中凡穿有玉衣的都完好如生,只是传说,人们掘墓亲眼所见玉能防腐的破灭,玉衣制度自然被放弃。这种全新的观念,已经远不止是大量墓冢被掘带来的警示,而是人们心理颠覆后挑战了传统的对待死亡的看法。“厚葬无益于死者”被更多的人接受。

 

西晋皇甫谧有著名的《笃终论》,其中说道:“人之死也,精歇形散,魂无不之,故气属于天;寄命终尽,穷体反真,故尸藏于地。是以神不存体,则与气升降;尸不久寄,与地合形。形神不隔,天地之性也;尸与土并,反真之理也。今生不能保七尺之躯,死何故隔一棺之土?”还对自己死后立下埋葬方式的遗嘱。可见西晋墓葬的变革及其持续,与生死观的变化密切相关。魏晋后思想上崇尚清谈,纵情越礼更加剧了新的墓葬转型,南朝对墓葬的营建也不讲究大肆铺张,晚些时候的南方六朝墓虽有画像砖墓,却不见汉墓中那种带有强烈神异色彩的升天或升仙的内容,竹林七贤、荣启期,以及莲花忍冬纹成为新的图像内容。

 

佛教、道教甚至祆教的传布,以及风水观念的兴起,对墓葬的变革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果报应、鬼神显验等影响了人们的心理变化。西汉时期也有堪舆术,大概因为当时公共墓地与风水堪舆学说矛盾,对墓葬似乎影响不大。晋代郭璞撰写《葬书》,墓葬的选地甚至比墓葬本身更被看重,六朝时期的葬地选择和排葬方式表明风水堪舆之说日益受到重视。

 

在东汉末激烈的政治变局中,传统思想面临冲击,原有的丧葬观念动摇。这必然在埋葬的实际操作时形成新的变化,各种因素的综合最终导致魏晋时期社会集体意识的转变,丧葬活动的变革在所难免,表现在“葬”的部分,在墓上标志、墓葬排列、墓葬形制、墓内设施、随葬品内容和数量等都与汉代不同了。

二、“祭墓”、陶俑、牛车的兴起及其习俗变化

丧葬观念的转变,埋葬死者的方式必然向新的方向迈进。曹丕对自己死后的埋葬提出:“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比起曹操笼统的《遗令》,更加具体明确。贵族大臣对埋葬方式和随葬品的态度也在转变,西晋大司马石苞说:“自今死亡者,皆敛以时服,不得兼重。又不得饭晗,为愚俗所为。又不得设床帐明器也。”玉匣与饭含被看作是“愚俗”。汉代丧葬习俗从王符《潜夫论》尖锐的批评中还透露出一些:“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缕玉匣,襦梓榧枬,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在破除旧俗的主张上,魏晋帝王与高官的观念一致,就是要改变原有的习俗。事实上曹操高陵、西晋帝陵也做出了典范,贵族官吏乃至平民墓葬无法比拟帝陵,其理念却可以遵循,普通墓葬中出现的陶祭台、榻、案几及陶俑、牛车等鲜明可视的新方式和新器物。

 

考古报告中的祭台,或称祭坛、供台、砖台,是设在墓门口或墓室目U部,用砖砌出高于地面的平台。有时置石板、案几、陶榻,与祭台应该是同样功能。

 

 

 

祭台的出现是否属于新的习俗,要向前代略作追溯。东汉晚期墓一般有横前堂,通常认为是祭奠之室,前堂如果置棺也放在两边,祭奠器多设于前堂正中。前堂也出现过设置砖砌平台的现象。未被盗扰的洛阳涧西七里河东汉晚期墓,是一座横前堂带耳室的双室砖墓,前堂有一砖台,上面放置陶灯、碗、盘、魁、博山炉、方盒、耳杯、案、筷和铜刀等,还有一套伎乐陶俑,砖台下放置陶作坊和家禽、家畜等模型器。北耳室放置陶井、仓、甑、灶、罐和釉陶壶、铁釜。后室置棺,并有铁钩镶、剑、戟、镊,铅刀、筒杯,铜镜、铜钱。出土遗物的分布反映出墓室各处的功能意义不同,前堂的砖台表明这里是一个祭祀的空间,或表示是墓主宴饮之处。洛阳烧沟东汉建宁三年(170年)M1037的前堂在左侧搭砌砖台,放置祭奠器物。光和二年(179年)王当墓在前室内既设置馆床,又砌砖台。由此可见,东汉晚期墓的前堂是同时具备祭奠、置棺功能,如果专设砖台,其位置并不固定,总体来说东汉墓葬有砖台的不多。

带横前堂的墓在西晋以后极为少见,可以作为祭奠的空间也就不存在了,相应的祭台便成为墓葬中的重要设施。南京殷巷永兴二年(305年)西晋墓(图八)、江苏江宁县张家山元康七年(297年)西晋墓都是双室墓,前室有祭台o东晋时期祭台更加流行,南京北郊象山亡于太元十七年(392年)的夏金虎墓,南京南郊司家山义熙十二年(416年)谢球墓,南京象坊村出有“晋大兴二年”(319年)纪年砖的Ml,南京北郊郭家山M9、M10、M12、M13,均为单室砖墓,墓室前部有祭台,祭台上及其周围放置器物。郎家山M4的祭台上有陶凭几、碗、盆,青瓷碗,铜杯、托等。虎跟关墓祭台上放置陶盘、摞、魁、勺,瓷碗,另有两件瓷碗、盘口壶和陶耳杯是从砖台上跌落的。曹后村墓祭台上有陶凭几、盘、摞等(图九)。南京大学北园大墓甬道中发现陶案,上面及周围有陶凭几、盘、耳杯、盆、果盘,青瓷盘、耳杯、鸡首壶、双耳壶、六耳罐、四耳盖罐、砚、熏等。晋墓中的祭台是普遍现象,这些祭台和案几,以及与之组合的器物应是祭奠用具,强势延续到南朝时期。

东汉前堂后室的墓葬,空间高大的前堂可用于设奠祭祀;西晋无论是单、双室墓,前部的空间都不大,设奠祭祀必须改变,设祭台是新的选择。西晋礼学家贺循在《葬礼》说,至墓之位,男子西向,妇人东向。先施幔屋于埏道北,南向。柩车既至,当坐而住。遂下衣几及奠祭。哭毕柩进,即圹中神位。既窆,乃下器圹中。荐棺以席,缘以绀缯。植婆于墙,左右挟棺,如在道仪。”这段记载指在墓外祭奠,然后将器物移至墓中。又王祥死前所立遗嘱“勿作前堂、布几筵、置书箱镜奁之具,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巳”。把前堂布几筵、改为棺前施床榻,这些记载大致可以与设祭台相联系。

 

墓葬形制改变了祭祀方式,祭祀方式又使器形发生变化,陶凭几,瓷香熏、唾壶、多子盒、双沿罐、束颈罐和三系罐等成为祭台上新见的器形,与汉墓前堂砖台上面放置陶灯、碗、盘、魁、博山炉、方盒、耳杯、案、筷、刀等器类组合不同。汉代器物组合宴饮的意味更浓,而西晋的祭台上的器物更多带有祭奠的感觉。贺循所说“其明器:凭几一,酒壶二,漆屏风一,三谷三器,瓦唾壶一,脑一撞,履一,瓦搏一,展一,瓦杯盘构杖一,瓦烛盘一,箸百副,瓦奋一,瓦灶一,瓦香炉,釜二,枕一,瓦甑一,手巾赠币玄三缥二,博充幅,长尺,瓦炉一,瓦盥盘一”。虽没有指出是祭奠的器物,也不能与考古实物一一对应,但无论是祭祀还是宴饮,都表明与汉代的习俗不同。此外,西晋对丧葬出殡财物的记录,主要的物品包括秘器、朝服、衣、钱和布帛,还有朝廷给予朝臣的赙赠、羽葆鼓吹之类,而这些恰恰是在汉代极为少见的。

西晋以后大中型墓葬中纷纷出现了陶牛车,并有陶俑伴随。洛阳春都路西晋墓随葬品完整,排放位置未动,有陶牛车、俑动物、器皿.和铜器(图一O)。洛阳谷水晋墓的情况大致相同。南方地区的湖南长沙金盆岭西晋永宁二年(302年)墓也出土了规模宏大的武士俑群。虽无文献记载,但西晋墓中牛车、陶俑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组合。

 

西晋统一了南北,墓葬的一致性增强。南京象山M7是一座方形单室墓,墓前部有陶案(或称榻),长方形,四足。长112、宽65、高21.4厘米。上面放置陶凭几、盘、耳杯、砚,瓷香熏、唾壶各一件,案下的两件瓷盘口壶可能是跌落的。还出有陶牛车,车里有一陶凭几,旁侧立鞍马和十四个侍俑,被安放于墓室外的甬道中(图一一)。陶案具有祭台的性质,这是一座既有祭台,又有陶牛车、陶俑以及新器物组合的墓葬,集中反映了墓葬的变化。

牛车和俑是两晋墓葬中普遍的风尚,可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线索。牛车在战国时期曾是地位比较低下的人所乘的交通工具,汉代高级官员乘牛车被看作是财政匮乏的结果。但《晋书·舆服志》称:“古之贵者不乘牛车,汉武帝推恩之末,诸侯寡弱,贫者至乘牛车,其后稍见贵之。自灵献以来,天子至士遂以为常乘,……御衣车、御书车、御轺车、御药车,皆驾牛。”西晋时期达官贵人乘牛车屡见于史书,连石崇和王恺也把比赛牛车作为斗富夸耀的事情。稍晚的南朝士大夫“出则车舆,人则扶持,郊郭之内无乘马者”。贵族以牛车代步实为常态,这一生活中的习俗反映在墓葬中,牛车就成为随葬品组合中的一个突出角色。用俑类随葬大约始于春秋,是人殉到俑殉的转变,汉代墓葬中也有俑类,甚至有的数量众多,却不是随葬的必需品,也没有固定的组合。西晋墓出现了变化,甘肃武威雷台墓葬出土100余件车马仪仗俑,大约就是这时开启了用仪仗俑随葬的先河,其后洛阳地区的西晋墓葬中,有三分之一随葬着甲胄持剑盾的武士俑和牛车。南方地区的陶牛车出现略早,湖北鄂城东吴孙将军墓、马鞍山佳山孙吴墓、江苏金坛东吴墓和江宁西晋曹翌墓都有出土。

 

汉代俑类除了反映生产、家居生活就是带有军阵意味,很多埋在墓外的随葬坑内。西晋以后墓葬随葬品中俑群逐渐成为必备的大宗器物,即便是对传统的继承,形式和内容却是全新的表现方式,悠闲安稳的牛车和陪伴的陶俑以全新概念登场,成了人们的生活追求和身份象征。湖南长沙金盆岭西晋墓的俑包括持旗俑;景家村M10东晋晚期墓中有陶牛车、鞍马和六件陶俑,位于甬道中,分两列相对。明显带有仪仗性质的、一种新的文化符号出现于随葬品中。

 

汉代在墓地上树立墓碑、神道石刻等歌功颂德的做法,在魏晋被官方下令禁止,有时却以另一种方式来体现,西晋徐义、刘宝墓内出现碑形墓志。徐义墓志顶部为方尖状,刘宝墓志顶部为圆状,形制上似碑,竖置于墓内,等于把原来的墓碑埋入地下,与后来方形、带盡顶盖的墓志不同。西晋的碑形墓志为覆斗形、圭形、圆首,有的碑额上有小孔,可明显看到碑、志的转化过渡。到东晋时期的谢鲲、张镇墓出土了不见圭首和圆首、形状长方形的墓志。地上的墓碑和地下的墓志的内容都是对死者的纪念之词,只是做法和用法不同,这一演变应视为因严禁墓碑后,墓碑由墓外移人墓内,是不封不树出现后丧葬习俗上的改变。

 

晋墓随葬器物以日常用品为主,汉代以来的田园生活的模型明器衰退。镇墓兽、俑以及牛车等仪仗开始流行,出现了竖置和横放的墓志,耳目一新的随葬品组合,令人感到曹魏君臣的丧葬主张中要抛弃“愚俗”想法基本实现,汉代的传统不断改变或消失,新的文化因素逐渐增长,整个社会接受了变革的主张,约定俗成后成为社会的群体记忆,实现了由“观念”向“习俗”的过渡。


文章来源:《考古学报》2015年03期,谨此致谢!为方便阅读,文章推送时分为上下两篇,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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