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如何计提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本公告自201151日起执行。

 

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的这四个条件,哪一条都很重要,但在实践中很难“把握”及“操作”, 劳务报酬还得开发票,太麻烦了!一般这类支出都是按工资薪金计提的个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退休人员再任职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聘用退休人员的合法性问题
企业退休返聘人员交不交个税,得看这3个前提!
如何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
退休后再任职又领着退休金,这些收入个税怎么缴呢?
返聘退休人员费用如何处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