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这两个包工头,
因为拖欠工人薪资,
被判刑了!
事件回顾↓
最近,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两名包工头,他们拖欠工人工资总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12月10日,晋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汪某和曾某被带上了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和曾某二人于2017年从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云南古滇名城某块地工程,并合伙成立了一家劳务有限公司。二人口头商定,该公司由二人合伙经营,所得利益均分。
到了2020年工程结束时,汪某和曾某如期收到了工程款,但在项目辛苦工作了三年的一些工人却并没有拿到相应的报酬。
公诉人:“你们差工人的工资是多少钱?”
被告人汪某:“工人工资是400万。”
公诉人:“你收到了2000多万元,工人的工资才400多万,你为什么不付?”
被告人汪某:“有些支付了,也不是没付,有些支付了百分之八十,有些百分之九十多,有些百分之百补清了,只是现在差的是尾款。”
在工程结束一年多的时间里,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们多次向劳动部门投诉。可直到现在,被拖欠的400多万元工资依旧没有着落。晋宁区人社局认为,汪某、曾某的行为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情形,并把案件移交给当地警方立案侦查。今年12月份,案件移交至晋宁区人民法院。
晋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麻倩倩:“庭审中主要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以及对两名被告人立案后支付工资的情况开展调查,通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当庭宣判。”
最终,晋宁法院作出判决:汪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曾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两名被告人继续履行支付拖欠工资余款的义务。
来源: YNTV2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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