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桃源:父子自愿协议断绝“亲子关系”法院表示:协议无效

我们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父母和子女吵架后要求断绝“关系”的情节,那么,现实中这种父母和孩子之间自愿要求断绝亲子关系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接待了一对赵姓父子,他们拿着已写好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原来,赵老先生与妻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成年后单独居住,老两口现随女儿女婿一起生活,期间儿子一直很少出面照顾。如今老两口年纪大了,立下协议:二人名下的一栋房屋归女儿所有。儿子知道后称,如果不撕毁协议,他就不认父亲。父子双方在气头上,达成了“断绝父子关系,赵老先生与妻子日后的生活和丧葬事宜不要儿子负责”的协议。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我国法律有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只有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并且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但是,双方若涉及赡养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就是说,赵老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最后,办案法官批评了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也劝慰赵老先生原谅不懂事的儿子。儿子向赵老先生认了错,表示会承担起作为儿子的责任。赵老的女儿也表示,父亲写下那样的协议只是为了哥哥能够及时醒悟,多多关心老人,感谢法官从中劝和,化解了家庭积怨。(记者:赵凯 通讯员:伍梦霞 潘力源)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法治常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签了“断绝亲子关系” 协议,你爸爸就不是你爸爸了吗?法院怎么判?
法律不支持解除父子关系
20多年前签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今被母亲告上法院讨要赡养费
离婚9年后亲子鉴定非“父子” 赠与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结婚五年未怀孕 武汉一对夫妇因儿子降生闹离婚
夫妻离婚争抚养权发现儿子非亲生 男子索赔50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