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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朋友,当你遇到这些情况,请勇敢保护自己!

有一句话要送给各位女性朋友们:当你遭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斗争,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你要相信,这是法治社会,有人会在身后支持你和保护你!

当女孩们在地铁上遭遇“咸猪手”

有人保护她们的身心健康

2019年7月1日,时值下班晚高峰,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一名女孩,被坐在旁边的陌生男子王某某持续触摸胸部,女孩挪动身体躲避,王某某纠缠不已,仍不断伸出“咸猪手”。

而在这趟地铁上,共有3名女孩遭王某某“咸猪手”纠缠,最终,其中1人报警并把王某某带到警方处,其他2人作证。

同年8月26日,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最终王某某因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该案系上海轨道交通领域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件

,司法机关以法律保护了女性的身心健康,保护了她们的尊严,也维护了社会的安全。

当年轻女士遭遇造谣“社死”

有人帮她讨回公道

2020年7月,浙江杭州的谷女士在小区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视频。郎某与朋友何某共同捏造“快递小哥”与“女业主”的暧昧聊天内容,截图配以偷拍视频发至网络平台传播。

引人遐想的“剧情”瞬间发酵,从谷女士小区业主,到其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谷女士甚至被自己所在的公司劝退离职,而她本人也出现抑郁症状,她自称已经因为此事“社会性死亡”。

之后谷女士提起刑事自诉,经调查案件情势发生变化,

2021年2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对郎某、何某提起公诉

,依法充分保障谷女士的合法权益。

当41名女工工资被无故拖欠

有人帮她们要回钱

41名女工在老乡开的服装厂里上班,未签劳动合同,只是与服装厂老板以口头方式约定按件计算个人工资,因为单件工资较低,大家觉得都是乡里乡亲的,就想着工资多了再给也一样。

后来谁也没想到服装厂经营不善,老板拖欠了她们工资41.3万元。多次催要工资无果后,2020年6月,4名女工代表来到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新沂市检察院当即表示受理该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对案件进行了解并实地走访,发现服装厂系小微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又因为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欠薪。经与法院沟通,

现已调解结案,老板分批偿还女工工资。

当妻子离婚后还要为前夫背债

有人保障她的合法权益

朱某某与袁某甲本是夫妻,2005年双方签署《家庭经济独立协议书》,2006年其丈夫向毛某乙借款42万,借款协议无朱某某签字,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后2013年双方离婚。在2014年,她却被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其不承担债务,二审法院判决其需承担这笔债务。朱某某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云南省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偿还的判断标准,理由:第一,本案债务发生前,袁某甲与朱某某2005年3月1日就约定了财产各自所有。

因此,2005年3月1日后袁某甲以个人名义的举债,不能当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本案中袁某甲的借款,有证据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第三,2014年袁某甲在离婚后先后三次向毛某乙签订还款承诺保证书,均以个人名义签订,而毛某乙也予以接纳。

第四,毛某乙提起本案诉讼时开始仅起诉袁某甲,8个月后才申请追加朱某某为共同被告。

于是在2018年12月3日,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纠正,该案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当农妇反击施暴的“醉酒男”

有人支持她勇敢自我保护

2018年9月23日,刚打完农药的妇女周某某,在回家途中遇到了醉酒后的许某某,许某某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周某某奋力反抗,并用药箱软管缠绕住许某某颈部以制止其行动。

二人对峙期间周某某曾将软管放松,但许某某趁机想要挣脱软管,于是周某某继续用软管控制许某某,直至其倒地不动后离开。次日周某某查看现场发现许某某已死,遂报警投案。经鉴定,许某某符合他人勒颈致窒息死亡。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于2019年6月25日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此案的不起诉,有利于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这5例案件

只是检察机关办理的

维护女性权益案件中

非常非常小的一部分

普法君在此摘取出来

只是想告诉各位女性朋友

遇到不法侵害

不要怕不要慌

有检察机关

还有法律支持你!

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

广大的女同胞们

除了要保证

自己的人身安全

不受侵犯之外

法律所赋予的其他合法权益

不管是在生活中

还是在职场里

女性该得到的权利

也是同样地神圣不可侵犯

比方说女职工能享受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在女性的产假期间,到底是该领生育津贴还是产假工资?二者有差距怎么办?3月7日,海淀法院汇总司法实践中常见问题,告诉女职工如何维权。

案件回顾

李红(化名)是某公司销售人员,月工资为6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李红入职两年后生育,公司在其休产假期间未支付工资,仅将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12000元支付给李红。

李红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产假工资差额11000元,仲裁委支持了其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当支付李红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答疑解惑

随着二胎政策落地,在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的同时,一些用人单位也存在如何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的困惑。例如,产假工资是否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是否等同于产假工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这些问题,法官都一一给出了解答。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不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所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生育前的原待遇支付的工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一同领取吗?

不能。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低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应将已经支付的产假工资折抵后向劳动者支付剩余的生育津贴。

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生育险?

不需要。生育险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强制为职工缴纳的一种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按照目前国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在保留生育保险险种的前提下,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一参保登记,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仍然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未就业的女性

可以通过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吗?

我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未就业女性可以通过其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的报销生育医疗费待遇,不过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未为女职工

缴纳生育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是否包含浮动

绩效工资、业务提成?

如果用人单位就绩效工资、业务提成的发放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约定了未参与绩效考核或没有任何业绩的员工可以不予发放绩效工资,则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产假工资中可以不包括绩效工资、业务提成等非固定工资部分。

来源:北京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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