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网络支付,
生活简直方便的不要不要,
网购起来简直停不下来啊!
但是,
一些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
现在,
新出了一个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你的开户、网购、消费、转账等等网络支付业务都将受到影响!
来跟头条君一起看看吧~
支付账户:
第三方机构开立的机构的账户。
放在银行中的资金,
是受到《存款保险条例》保护滴。
但若你把钱放在支付账户,
相当于把钱存在企业里,
一旦机构出现经营风险,
很可能导致你的资金损失!
这个新规,
就是为了保护大家存在机构里Money的安全!
实名制最重要的就是,
能从法律上保护用户的财产权利,
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
I类账户
——有个身份证或者手机号就能开户了。
II类账户
——需要给个身份证,
绑个银行卡,
留个电话啦。
III类账户
——在II类账户的基础上,
再增加社保、民政、财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电信运营商、航空公司、电力、自来水煤气公司……中任选两项!
线下“面对面”,
可以开立I类账户-III类账户。
线上非“面对面”,
I类账户——通过至少1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II类账户——通过至少3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III类账户——通过至少5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会不会很麻烦?
不会!
你不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供证明,
只需在支付网站或者APP填写相关信息,
由支付机构网站查询和验证。
十分方便!快捷!
限额5000块,
似不似就不能愉快地买买买了?!
买个苹果6s,还要付两次款?
NO!
对网购是没有影响的!
这里的限额,
不是针对银行卡快捷支付和网银支付,
而是只对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额度。
如果当日有大额支付,
可以用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组合方式!
另外,
还可以通过升级账户的安全级别,
来增加限制额度!
支付限额能不能提升咧?
支付账户的年累计——不能!
日累计——可以!
但是取决于你使用的支付机构的
评定等级和实名比例……
评级办法肯定会在办法实施之前出来的喔~
当然可以!
本来开通的时候就是经过银行和支付机构共同授权的。
没有!
还是原来的配方,原来的味道。
银行无条件全额承担快捷支付资金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
不会!
但是目前,
日限额是1000元。
超额了还想继续发?
升级成II类或者III类用户吧!
转账分为:
支付账户间转账,
银行账户间转账,
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间转账。
前两者不要求同名,
最后一个要求同名。
也就是说,
在支付账户或者银行账户间转账,
只能自己转给自己。
那是不是说跨行转账要收费了呢?
并不是!
只有足够资质的支付机构,
才能提供跨行转账服务。
也就是不同客户之间的转账。
同一客户名下的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
一点都不受影响。
1、各类资金交易必须经客户本人授权,对于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支付机构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对于未采用双因素进行验证的交易,支付机构应无条件全额承担客户资金损失赔付责任;
3、交易过程中所采用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一次性密码、生理特征等验证要素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安全要求;
4、支付机构在为客户购买合作机构的金融类产品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合作机构取得资质并依法开展业务,应向客户展示合作机构的信息和产品信息,充分提示产品风险和责任义务。
这个支付新规,
要从2016年7月1日起才实施!
所以,
小伙伴们今年发红包暂时无须按照新规执行!
头条君就一个感受,
以后网络支付想要省事儿,
就早点把账户升级!升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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