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作为癌症的一种,具有癌症的共性,即容易发生侵袭和转移,这些转移方式包括血行转移、淋巴转移、远处转移等,但在转移过程中血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癌细胞的转移过程也需要从血管中充分的吸收营养来进行。而脑血管与供应大脑的椎动脉、颈动脉丛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吻合支,肺癌细胞可以不经过肺毛细血管的过滤作用,直接经心脏、颈动脉至脑,即肺癌脑转移。
1.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临床诊断
NSCLC颅内转移的诊断应依据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影像学诊断、实验室检查和组织病理和(或)细胞病理学结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并注意鉴别。组织或细胞病理学结果是诊断最可靠的证据,起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脑部的特殊位置和颅骨的限制,影像学表现和病史、临床症状体征也是不可或缺的,往往还是临床诊断的主要证据。
明确的原发性NSCLC病史、新近出现的神经系统症状和影像学检查发现脑实质内占位,特别是系列检查中新出现的占位都是考虑脑实质转移的重要证据。如果这时发现的是多发病灶,特别是影像学表现为典型的多发病灶,则在排除多发脑脓肿等感染性疾病和脑囊虫病以后结合病史可以获得较为明确的临床诊断。如果患者的肺癌诊断虽然明确,但是长期无进展生存且颅内是唯一可疑进展的部位,或颅内可疑转移的病灶不典型,又不能排除脑感染性病变,则需要尽量取得病理学诊断后再开始治疗。
明确的原发部位肿瘤病史、相关症状和影像学检查同样是诊断脑膜转移的重要证据。但是脑膜转移常常既隐匿又不典型,需要与感染性脑膜炎、肉芽肿等多种病变鉴别,所以单纯的额脑膜强化并不能确诊。相反,即使没有受累的直接征象,也不能完全排除脑转移,所以脑脊液检查十分重要。
2.抗肿瘤治疗
脑转移的抗肿瘤治疗方式包括放疗(全脑照射、立体定向照射)、药物(化疗、靶向药物)和手术。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的合理治疗涉及患者年龄、一般情况、转移灶的数量、大小、位置、是否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以及肺部原发肿瘤的病理、分期、是否存在驱动基因突变等多项决策因素。
单个脑实质转移的治疗原则该型脑转移的治疗手术或立体定向照射等局部病灶控制措施对治疗具有重要意义,局部治疗后一般还需要进行全颅放疗,但后者的必要性和应用原则近期有所争议。全颅放疗一度是所有脑转移患者的标准治疗。然而,通过长期的临床观察和回顾性分析,发现立体定向照射对病灶的局控率可达到84%-90%,并发症也较少。但是,立体定向照射对单发脑转移的疗效是否等同于切除术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解答。
有限脑实质转移(3-4个转移灶以下)的治疗原则脑转移研究的重点在新世纪中由单发逐步转变为3-4个病灶以下的有限脑转移领域,治疗目的也由延长生存发展为延长生存和功能保持并重。占位效应明显导致中线移位超过1cm或其他颅内压增高症状的患者必须接受手术,转移灶3-4个以下的有限脑实质转移患者的治疗以放疗为主。随机研究显示立体定向照射能够较好地保持患者的认知、记忆等神经功能,而全颅放疗可以减少颅内复发。二者单用或联合应用的生存数据接近,没有明显差异。
近一阶段针对有限脑转移患者的研究结果更加倾向立体定向照射结合密切随访的治疗方案,但是在个体化治疗的大背景下,全颅放疗并没有推出舞台。2015年JROSG99-1进行了重新分析,就发现GPA高于2.5的患者可以因全颅放疗明显延长中位生存期,孤儿应该继续开展相关研究,不断优化治疗方案并对不同预后的患者进行不同的治疗。
多发脑实质转移的治疗原则 NSCLC患者如果经检查发现脑转移瘤数量达到5枚或以上,则需仔细地对患者一般情况、相关症状和总体预后做出评估。加入患者预期生存不超过3个月,那么全颅放疗不一定能够改善脑症状或延长生存,对症处理结合激素治疗,或者20Gy/5次的短疗程全颅放疗都是合理的选择。虽然有少数几项前瞻性研究提示立体定向照射的作用,全颅放疗仍是RPA I、II级或GPA 1分以上患者的标准治疗,没有证据显示某一种药物与全颅放疗联合应用能够改善疗效。在患者存在EGFR敏感突变的情况下,小样本显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可能获得较高的颅内疾病控制率,但放疗依然需要进行。
脑膜转移的治疗美国国家综合癌网(NCCN)对脑膜转移推荐的总体治疗原则是首先区分患者是高危还是低危。高危患者定义为KPS<>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一旦出现脑转移,其预后往往相当差。不过通过及早发现以及合理、有力的治疗措施可以明显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同时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作为转移性肺癌治疗的重要方面,优化脑转移治疗策略将有助于提高肺癌的整体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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