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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市环保局提出“八不”要求规范干部职工微信微博行为


  一是不散布传播明显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恶意歪曲中央和省市委决定的言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以及其他明显不当的言论;

  二是不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信息;

  三是不制造和传播封建迷信信息及各类谣言;

  四是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是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是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是上班时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微信、微博、网页;

  八是上班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不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益民表示“八不”纪律要求的提出,是为环保干部日常微信微博行为拉起了“高压线”,为每位干部敲起了“警钟”、打上了“预防针”。局正风肃纪工作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如发现违纪违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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