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几天,著名编剧六六在微博上发了这样一席话:
我关注她很多年了,但这一次,在这个问题上,我和她的立场完全相反。难道,仅仅是因为她生的是儿子,而我生的是女儿?
我是这么想的:六六愿意赡养前公婆,那是她个人的行为。一个人若是过得好了,能力大了,自然会有施予之心。连陌生人都可以解囊相助,那对于自己有恩的前公婆好,自然不在话下。
六六之所以能做到这样,根本原因还是有钱有闲有资源,不差给前公婆的那几个“子儿”,可如果换做是每个月收入两三千的小老百姓,自己都顾不上来,还要去赡养前公婆,那日子可就过得很苦逼了。
六六的这种格局,说的更多是一种“达则兼济天下”的“为富依然仁”的格局,而不该是儿媳妇的“基本修养”。
如果前儿媳是因为婆媳矛盾离婚的呢?如果前儿媳在前段婚姻里,跟前公婆不和呢?那她离婚后不赡养前公婆,不能说明人家就不善良,心胸格局就不大啊。
小百姓没有像六六那么强大的财力和能力,资源优势也不强,能管好自己就已经很不错。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果离了婚的媳妇不愿意赡养前公婆,一点问题都没有。
咱先不说前公婆或前儿媳这层关系,就单说婆媳之间。
在这条微博里,大家争论的焦点是:如果婆婆不帮儿媳带孩子、没出养娃的钱,媳妇是不是还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一篇文章里评述过(点此链接查看文章:娶个媳妇帮你孝顺你妈,就是你最大的孝顺?),在此就不再累述。
我的基本观点是:从法律上来讲,媳妇对公婆的财产没有继承权,对公婆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孝顺公婆,公婆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可以发自本心,可以是家庭成员基于互助互利而协商一致的分工,却不该是天然的义务。
如果公婆对媳妇没有任何的付出,在媳妇最难的那几年也没有搭过一把手,对媳妇“既没有生养之恩,又没有帮扶之义”,等老了以后就理直气壮要求媳妇赡养、孝顺自己,换任何人在媳妇这位置,心里都不会舒服的吧?
这种时候,他们更应该找的明明是儿子,而不是媳妇啊。
就算是亲生父母,如果从小到大他们没管过你、没给过你任何照顾,到老了忽然跑出来要你赡养,若不是你经济实力强到可以做慈善的地步,心里难免会有气的吧?
当然,我这话的意思不是说“儿媳妇就不该孝顺公婆”。
相反,我认为儿媳应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而公婆也要学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要试图把别人家的女儿(儿媳)打造成你们全家的终极保姆。
说到底,婆媳之间最重要的互相尊重、扶持和成全,而不是“我是老人,你得伺候我”“我是你孙子(女)的妈,我给你家添丁了,你得伺候我和孩子”。
回到六六提出的这个问题:公婆当初没给你带孩子,所以你将来就不赡养他们,这合适吗?
这问题看得我一愣一愣的。若不是脑子稍微清楚一点,很容易被这个问题给绕进去,然后开始长篇大论分析婆婆和媳妇之间“权、责、利”的问题。
可关于这个问题,我心里有一个最大的疑问:咦?那婆婆的儿子、媳妇的丈夫呢?死了?
赡养公婆,丈夫是第一责任人;带孩子,丈夫和媳妇一样是第一顺序责任人。为啥在这两件大事上,夹在中间的男人消失了?
因为他消失了,所以这事儿变成了两个女人的较量和博弈。
婆婆说:“既然你是我的媳妇,你就得给我养老送终。”
媳妇说:“你不给我带孩子,我将来就不给你养老。”
明明是中间的男人失职,可这怎么变成了婆媳两人针锋相对的较量?甚至是一种交换?
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中间的那个男人是个废物罢了。
该抚育孩子的时候,他把责任推给自己的母亲;该赡养父母的时候,他把责任推给老婆。
公婆和媳妇相处得好的,还好说;若是相处不好,双方都觉得对方应该伺候自己,那这种日子就真是没法过了。
(二)
提到赡养、照顾前公婆的人,民国才子徐志摩的原配张幼仪算一个。
离婚后,张幼仪独自抚养儿子,不时地照顾公公婆婆,还需要不时地安抚前公婆对徐志摩新娶妻子陆小曼的不满。
这看起来是挺贱的,但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徐志摩的父母选定的好媳妇人选,他们一直待她很好。
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徐家父母对儿子甚为恼怒。到最后,徐家父母甚至将遗产也分成三份,一份给张幼仪和孙子,还将位于上海的一栋别墅送给张幼仪。
你看,好的婆媳关系都是相互的。
恶劣的婆媳关系形成的原因就很难讲了。有的是因为公婆太过分,有的是因为媳妇太过分,有的则是因为中间的男人太无能。
我估摸着,现在很多中产家庭婆媳关系最大的问题恐怕在于:独立新女性(儿媳)与旧式公婆在思想观念上存在冲突,而夹在中间的男人不知道是坚定不移地遵从传统,还是勇敢地拥抱新思潮吧?
“媳妇到底要不要赡养没帮过自己的公婆”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议题,说到底还是因为很多人潜意识里认为媳妇伺候公婆是理所当然的事,不然为什么很少有人讨论“女婿到底要不要赡养没帮过自己的岳父母”呢?因为人们不觉得这事儿是理所当然的啊。
按照道德伦理来说,孝敬公婆是小辈应该做的,但媳妇在成为媳妇之前,没受过婆家任何恩惠,一结了婚,婆家就用道德伦理绑架你单方面的付出,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生孩子,是小夫妻双方的决定,养育孩子也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一生了孩子,就觉得公婆有义务帮你带孩子,否则就说公婆不厚道,这种想法也挺“巨婴”的。
其实,什么时候我们能做到经济独立,然后学会把“自己的家”和“父母的家”看成两个相互独立又彼此牵连的家庭,认同“夫妻关系应该大于亲子关系”,可能就没这么多烂事了。
经济基础决定自主权、话语权,造成婆媳矛盾的根本原因是长辈和晚辈双方不够独立,特别是经济不够独立。
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需要父母给钱买房、办婚礼。既然,父母在建设小家庭的过程中有出钱或出力,自然就免不了要主张点话语权。
不排除真有那种“只付出、不多嘴”的父母在,但更多的时候,这种理想状态显然难以达到。有的小夫妻,结婚以后还住在一方父母家,让父母帮着洗衣服、做饭、收拾房间。
媳妇一方面想享受着公婆给的“福利”或者在公婆的屋檐下生活,一方面又寄希望于公婆不干涉自己的小日子,显然有点困难。
很多年轻夫妻是工薪阶层,两个人根本没法又赚钱养家,又独力抚养孩子,就必须请长辈作为免费劳动力来帮忙。这下好了,公婆和媳妇住到同一个屋檐下,矛盾自然就来了。
如果一对夫妻可以依靠自己能力维持小家庭的运转,不需要任何上代人的资助和帮忙,婆媳矛盾、代际冲突会少很多。如果长辈养老可以完全靠自己或靠国家,没有晚辈伺候他们也能过得很好,也就不会对儿媳进行道德绑架了。
这样的话,婆媳双方不讲利益,只谈感情,关系会纯粹很多。
像西方一些家庭一样,小夫妻结婚生子,由他们自己和国家合力搞定。老夫妻养老,也由自己和国家合力搞定。
大家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安放好自己的心灵,不把自己的人生捆绑到别人身上,也不把道德伦理的旗帜打出来逼迫别人为自己付出。
媳妇和公婆,谁也不欠谁的。媳妇不会因为公婆不给钱买房子、不帮自己带孩子而觉得委屈,公婆也不会因为媳妇不赡养自己而怒火中烧。
当公婆和媳妇之间少了“亏欠感”“付出感”“义务感”“理所当然感”,自然就可以培养出感情来了,那种属于两个独立的个体之间,充满尊重、欣赏、善意、理解、爱护的纯粹的感情。
只可惜,按照中国社会这发展水平,我们离这一天太远了。
养育孩子、赡养父母,国家使不上什么力,只能家庭成员互助解决。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一家人不得不牺牲一些界限感,努力抱团取暖、共渡难关。
没办法,谁让咱中国人不够有钱,生活压力还很大呢?
在婆媳没法各自独立生活、必须联手抵抗生活的种种艰难的时候,我们只能提倡互相尊重、互帮互助。你想要别人尊重你、对你好,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而不是能靠身份、情感和道德绑架。
婆媳关系,说到底其实也不过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跟朋友、同事、同学等关系本该没有什么区别,我们跟别人相处过程中要用到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也该用到对方身上。
媳妇尽量不要“啃老”,公婆也别动不动就跟媳妇强调“孝道”。你跟别人怎么相处的,就跟对方怎么相处。如果做不到坚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至少要遵循“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原则。
最重要的,夹在中间的男人要断奶,永远不要做隐形儿子、隐形老公、隐形爸爸。
过日子,真的不能靠强调义务、遵守法律和道德绑架。一家人在一起,说到底还是得有人情味。
什么是人情味?就是把对方当人看,而不是当“工具”看或者当某种身份去看。
说白了就是不要有“既然你是我的某某,你就得怎样怎样”的心态,而是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只要人人都把别人当人看,我们的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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