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办理条件申请人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4、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4、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有效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
6、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档案不在广东的,还需要提交律师执业经历档案,广东省司法厅为申请人调取档案提供便利。
情况(1)退休人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4、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有效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退休证复印件或军官转业证书复印件;
6、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档案不在广东的,还需要提交律师执业经历档案,广东省司法厅为申请人调取档案提供便利。
情况(2) 国资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4、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有效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
6、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局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档案不在广东的,还需要提交律师执业经历档案,广东省司法厅为申请人调取档案提供便利。
情况(3)国资律师事务所占编人员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有效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4、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任职文件复印件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证明,证明应包括同意其执业的内容;
5、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档案不在广东的,还需要提交律师执业经历档案,广东省司法厅为申请人调取档案提供便利。
情况(4)在我省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后重新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4、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
5、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6、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7、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情况(5)在外省有执业经历转入广东省申请执业
在外省有执业经历转入广东省执业的,须先在外省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再向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并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4、律师执业经历档案,广东省司法厅为申请人调取档案提供便利;
5、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
6、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情况(6)从外省律师事务所总所派驻广东省分所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或总所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
4、律师事务所分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或总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5、 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情况(7)从省外分所撤回广东省总所申请执业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总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3、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撤回我省总所超过3个月后申请执业的,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证明内容没有涵盖申请人14周岁至申请日之前所有时间段的,还需提交《未受过刑事处罚承诺书》)。
注:上述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格式,所有材料都应当由申请人签名和填写提交日期;提交的材料都应当是原件(明确规定提交复印件的除外);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应由初审机关(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核对原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名或盖章(校对章格式为“XX市司法局公律科(处)核对人XXX”),并写明核对日期,其他单位和人员均不得在材料上签名盖章或作其他改动;提交材料有有效期限的,应在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核期间内有效;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中的身份证号信息应与身份证、户口簿中所载的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1、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简称“受理申请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
2、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3、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收费
1、申请人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gdlawyer.gov.cn/)下载《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机关应当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3、受理申请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连同相关申报材料(含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整理上报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对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省司法厅审核通过后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制作律师执业证,通过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颁发给申请人。
6、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律师管理(证照)业务办理窗口(该窗口为本许可事项的核准单位办事窗口,本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窗口详见窗口办理流程)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5楼律师工作管理处
020-86351130 020-86351219
最近的公交站 雕塑公园站 430M;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 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 越秀公园站 车程:3.2KM B1出口 广州火车站 车程:3.5KM 最近的长途汽车站 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 广州省站 车程:3.8KM 广州市站 车程:3.8KM 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
律师管理(证照)业务办理窗口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15楼律师工作管理处
020-86351130 020-86351219
*** 最近的公交站雕塑公园站 430M;停靠线路:189、278 、36 481 481循环线、543、544、546、547 、561、66 、706、76A、 76、810、864 、大学城1线、夜32、 夜9 广园新村站 600M;停靠线路:175、179、181、182、189、199、241、24、257、265、273、278、298、32、38、46、540、60、63、805、810、921、高峰快线17、高峰快线4、旅游3线、夜35 中医学院站 630M;停靠线路:101、103、105、124、181、182、185、186、187、244A、244、244快、244、24、251、254 、257、265、273、280、284、34、38、470循环线、58A、58、805、807A、807、87、886A、886、高峰快线5、夜22、夜40 *** 最近的地铁站三元里站 车程:1.6KM A2出口越秀公园站 车程:3.2KM B1出口广州火车站 车程:3.5KM *** 最近的长途汽车站广园客运站 车程:2.6KM广州省站 车程:3.8KM广州市站 车程:3.8KM流花车站 车程:3.8KM *** 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车程:31.1 公里 – 大约 27 分钟
1、申请人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站(www.gdlawyer.gov.cn),填报个人信息并发起申请业务;
2、申请人通过拟执业律师事务所将电子申请材料发送给受理申请机关;
3、受理申请机关结合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查意见发送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经办人员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
5、分管领导接收电子材料并结合书面材料和厅领导审批意见发送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审批流程;
6、省司法厅经办人根据网上审批情况结合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制作律师执业证,通过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颁发给申请人。
7、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并自行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邮件资费和回执服务费。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