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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在法院办公室性侵女法官,该当何罪?

【导读】最近,一则“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起保安人员侵犯女法官未遂事件的通报”疯传网络。

该通报用了三个排比句式,表达了强烈的震惊、愤慨和谴责“该事件发生在人员管控严格的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在旁人眼中戒备森严的法院机关内部,发生在法官日常办公办案的办公场所,行为极其恶劣,影响极其败坏,教训极其深刻,是典型的‘灯下黑’‘窝里案’,反应出一些法院在外聘外包人员的使用管理上存在漏洞。”

疫情期间,女法官在加班加点的办案,没想到差点成为了被性侵的受害者,而犯罪嫌疑人竟然是法院外聘外包的保安人员,这着实令人震惊。

由于法院的工作繁多,加班已经是法院工作人员的家常便饭,而作为法院能顶半边天的女法官、女助理、女书记员们,在工作中,她们不仅要面临着一些行为过激的当事人带来的人身风险,现在看来,还需要防止心怀不轨的人对其进行骚扰,侵犯。

本案中的这名女法官能够鼓起勇气面对不法分子的侵害,非常让人钦佩。但并不是所有女性面对这样的事件都能够全身而退,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护众多女性同胞的安全,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1.法检部门外聘人员一定要严格筛选和考核;因为外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当下,如果不能严格筛选外聘人员,那么法检内部的安全就无法保障,特别时对于处在弱势的女性工作者。

2.法院、检察院的女性工作人员,到下班时间后请尽快回家。

3.如果一定要加班的话,最好能和其他同事一起加班,下班时,最好能有亲属来接。

性侵行为本质上是暴力欺压,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女生们遇到了不幸,不要惧怕流言蜚语和他人的鼠目寸光,希望你们一定要拿出斗争的勇气,就像这位勇敢女法官,站出来反击、揭发、报警。

来源丨刑辩俊杰

性侵女法官的保安,可能构成的犯罪及量刑分析!

法妞问答律师

某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保安人员侵犯女法官未遂事件的通报”:近日,我市发生一起外包保安人员企图侵犯夜晚在办公室加班女法官未遂事件,导致女法官在搏斗过程中轻微受伤,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笔者在震惊的同时,对本案可能构成的犯罪及量刑进行分析:保安虽未说明是男性还是女性,但从实践经验及通报使用“侵犯”一词来看,推测是男保安。该保安可能涉嫌的犯罪:

一、强奸罪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该罪客观上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自由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4、该罪主观上须有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故意,即违背妇女性的自决权与其发生性关系。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

3、所谓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

4、“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用词不同: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他人”,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涵盖儿童;而强制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

5、强制猥亵罪客观上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用性交以外的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主观上是为追求刺激或满足性欲。

结合到本案:

从通报内容来看,保安企图侵犯未遂,女法官搏斗过程中轻微受伤。

1、因本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主观动机、侵犯过程、被害人行为表现尚不明确。

2、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想达到侵犯被害人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也导致了被害人的轻微伤。但是侵犯具体是强奸还是猥亵(侮辱)尚不明确。

3、本案案发是由于被害人搏斗、呼救,使其他人赶到救援,还是犯罪嫌疑人因反抗无法继续侵犯行为,被害人有机会报警,目前并未得知。但通报为未遂,犯罪嫌疑人意图强奸的可能性更大。

4、从通报倾向性来说,对保安的行为可能会认定为涉嫌强奸罪,但也存在认定为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可能。

5、从量刑上来说,若本案最终认定为强奸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存在未遂情节,法院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案最终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认定未遂,考虑相关情节,法院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笔者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不管在生活还是工作中,一定要时刻注意个人安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强奸、猥亵等性犯罪案件,发生在熟人之间,越是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险。而针对强奸犯罪,法律赋予被害人无限防卫权,可以采取一切的反抗手段,甚至杀死侵害人。为搏斗的女法官点赞,您用勇敢保护了自己,打击了犯罪,也祝福您不惧阴霾,早日康复。来源:婚姻法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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