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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人,看毛笔如何拂过灵魂

 

(01)

 

我写的字难看。难看到什么程度呢,说一件事好了。

 

年轻时,有人给介绍了一个对象,自然要写写信的。不料,第一封信就让人起疑了。女方家长找到我领导:“他是你们单位的?”回答说,是啊。“字这么难看!也是你们单位的?”领导很难堪:“真的是,是一个不错的编辑呀。”

 

呃,就这样了吧。这一手破字,是我命运的一个痛点。直到碰到了一位书法家,他竟然说:“你这个字,真好!从没写过毛笔字?哎呀,更好啦!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字!”

 

这个书法家,曾是我的夜班同事,大名叶韶霖,大家叫他叶少。因为一惊喜,就爱大喝一声“欧~耶~”,有时也被称作“欧耶”。他的风流倜傥,我曾有一篇文字记述,不说啦。

 

反正,这个当了书画院长的家伙,夸了我的字。而且很显明,不是那种挖苦式的夸奖。

 

他说,你的字,好在哪里?好就好在,它是零基础!我教人写字,最怕有三脚猫功夫的人。那种字,看去好像顺眼,但已经带着油滑的习性,改不了啦,难教。

 

我一把年纪,让他说得又想哭又想笑;但叶老师目光灼灼,像是老石匠发现了一块好石料。估计也是照顾我自尊心,不然就要来一声“欧耶”了。

 

这让我想起,一个寺庙的住持,也曾夸过我的字,说那些笔划,看去像个喜气洋洋的孩子。这个住持,是一所名校的心理学硕士。现在领会,这是对我字的一个评价,笨孩子。

 

阿弥陀佛,两种说法,不谋而合。写字,我是零基础的孩子。

 

(02)

 

零基础,有什么用呢?叶老师带我去上了两课,分别都是成人班。零基础的,大概就我一个。

 

叶少的启蒙课,是让我画线条。那么好的宣纸,只用毛笔饱蘸浓墨,在上面画线条。每根线条,能拉多长就拉多长。这辈子,第一次用宣纸啊,就让我这么浪费。

 

画线条,叶老师要求,必须用毛笔的中锋,旋转着前行。线条当然是越直越好。何以要旋转?不旋转,毛笔的锋毫就散开了呀。叶老师说,这叫“裹锋前行”。线条要直,笔锋要旋转。手、背、肩,一会儿就酸了。

 

线条,有横线竖线,一画就是一下午。这是基础,叶少最重视这个功底。他说,拉线条,是为了给肌肉一个记忆。一笔下纸,墨线就在雪白之中延伸,每天训练,就会自然而然地旋转笔锋。写字之前,先拉拉线条,就像锻炼之前,先热身舒筋。叶每日清晨起床写字,也一向如此。

 

叶老师最擅长隶书、魏碑。这两种字体,讲究的是一种绞转笔法。

 

横线竖线的写法,叶老师点拨,里头藏着毛笔绞转运锋的要诀:欲下向上,欲右先左。这跟三级跳要助跑一样,可以蓄势,也是为毛笔旋转提供一个空间。

 

写字,我是雪白的零基础,但脑子里的联想,是五彩缤纷的。

 

“欲下向上,欲右先左。” 咦,这不就是一种泡妞诀窍吗?你要拿下某女,不是得先上了她吗?另外,这也是一种人事斗争经验啊,声东击西嘛。如果早点来找叶少学写字,也不至于今天混得这么差。

 

叶少教字,有点像结构工程师,先教线条,然后组装成字。字,再组装成词,以此类推。一切结构,都源自单个笔法。

 

我毛笔慢慢划拉着,叶老师不停念叨着,一会儿说轻点轻点,一会儿又说重点重一点。

 

这个说法,实在太熟悉,就忍不住问,这个轻一点重一点,跟男女之事,九浅一深,左三右四,有什么区别吗?叶老师心无旁骛,庄重地说,区别不大,万物万理,一味浅,一味深,都不好。深,浅,轻,重,最好要有间歇,轮着来才对。

 

哎,看来男女行敦伦之事,如果要酸爽快活,找叶老师学几次毛笔,肯定也是业务精进啊。

 

叶老师说,隶书和魏碑,最体现平稳做人的道理。笔划一定要横平竖直,而且非用中锋不可。为何用中锋?书法里的“笔出八锋”,就是建立在中锋的基础上。毛笔的中锋按在纸上,目的是进可攻,退可守。

 

一向体贴人的叶老师,讲到这儿,温暖地笑笑:“古代社会,亲人出门,长辈一定交代,走路要走在路中间。为什么?安全啊,不然一不小心,被坏人拽到路边,就会发生可怕的事了。为何以中锋写字?最稳当妥当啊。不过,现在大人叮嘱孩子,是说走路要走路边,那是因为避免被车撞呀。安全第一,古今同理。”

 

隶书和魏碑,好在哪里?它中庸,有中实之美。孔子讲中庸,就是“叩其两端而执其中”。叶老师说,学字就要先学隶书。隶书写久了,会悟出做人的道理。知道这个道理,你偶尔极端一下,也会回到中庸的,不会置自己于险地。

 

叶老师点题:“为什么我写字,手一直在不停地翻转,就是一直在侧锋的变化中,寻找中锋的位置。叩其两端而执其中,毛笔的侧锋可以美化细节,但离开中锋,就是虚美。”

 

我说,懂了,就是如果上了个妞,在人家那里玩花活儿,要靠体格好,得中锋结实了,才行。

 

 

拉线条的这位,不是我。我比他帅多啦。

 

(03)

 

好久没跟叶少上夜班了,再说我比他年长了一截;上班时他是下级,现在倒过来当老师,真是士别三日啊,连啪啪啪的道理,都能教我。中庸和中锋,真让我拨云见日啊。

 

哎,三天不学习,退回解放前。这个书法练习,不能中断。

 

跟叶老师学书法,最大的特点,不止是写字,主要是增见识,长修养。

 

这天,课堂上挂了一幅“乙瑛碑”,这是汉隶中有数的精品。叶少介绍说,书法的临摹学习对象,大多是各种“碑”。这碑嘛,包括墓碑,墓志铭。

 

外行看热闹,我吓了一跳:“墙上挂的这就是墓碑了?”叶微笑:“对,原尺寸原规格,就是真正墓碑大小的拓片。”

 

忽然想起,有位女同事的先生,跟着叶老师学字,买了一堆碑贴,放得家里到处都是。她说,有一天夜里,独自在家,突然觉得四周阴森森的。想来想去,不会是家里放了太多碑帖吧?

 

叶老师说:瞎扯,我家里挂的,都是碑的拓片,每次看了都高兴。什么是拓片?就是先在碑上均匀涂上墨汁染料,铺上纸把墓碑字迹印下来。字帖为何是黑白颠倒的,就是这样拓下的。精美的拓片,值大价钱了。碑志有许多种,墓碑占了不少。

 

古代下来流传最多的,是魏碑。那时候,碑怎么做呢?程序是,先有“书丹”,由书家用朱墨把文字直接写在石上,再请个刻工一刀一刀镂刻。如果家里有钱,石料特别好,请的书家好,错别字少,刻工技术好,就是精品。那个时代书风古朴,就算是末流书家,现在也有很有价值的。

 

只是,后来制作收藏拓片的人,太坏了。比如,拓了10张后,往往会敲掉碑上一两个字,他收藏的就成了孤本。过一两个朝代,另一收藏者,为了升值,拓片时又敲掉它一两个字。反正字越完整,版本越少越值钱。多一字,就早好几个朝代,价钱增值百倍。初拓时最值钱。所以版本有明拓、清拓之分。

 

叶老师感慨,无论是读拓片,还是读字帖,那是在跟古人在对话、通灵啊。

 

比如,读唐代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这是在他侄儿被杀害之后,悲痛激愤之时写的行书。读这些字迹,像看一个悲愤的剑侠在起舞。全文一泻千里,常常写至枯笔。原帖里不断的涂改痕迹,反而会让你激动,感受到千年前古人的真实情绪。

 

叶老师说,书法作品,最能体现人的心境,是心灵的一种仪式。见字如人,古人丰采,看这些字迹,最直观。

 

 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局部。看,那涂改时的激动!

 

(04)

 

听叶少讲书法,总觉得,久远的古代书法家,都是他的长辈和密友。

 

但叶少说,古人是见不到了,写字还是要看活人写。所谓读帖,只是为了认识古人,开阔眼界。真正要有认知,就是要亲眼看高手写字。现代人缺少古风,有的名家大家,笔法密不示人,只有夜里回到家里才写。这就像武术高手,不打架时,轻易不出手,怕人学去一招半式。还有的人,不但不肯讲笔法,还给人挖坑,只对徒儿讲爬山,不讲上树。所以,不少人虽然跟着大师,也只能学个皮毛。

 

我笨,把字写好,信心不大。跟着叶老师,最大的收获,是领略了书法的伟大和微妙。

 

比如,一幅像样的字,最怕所有字大小平均。书法不可有匠气,就是要破掉规整,字字不同,笔笔有异。上一字和下一字,假使结构上,都有人字边或走之底,书家就要别出心裁,让相同笔划也有差异之美。如果同一幅纸上,有四个“生”字,哪怕隔了再远距离,每个“生”的写法,书家都要生出异样,这才是本事。

 

这么说吧,这就像领导说,小张啊,我提拔了你,你要懂得感恩啊。如果这小张的回答是,谢谢提拔,我一定会感恩的。这上下之间,话语字句差不多,就无趣了嘛。小张有出息的回答,至少是“我努力工作,不会让领导看错人的”,这就有差异有水平,不是鹦鹉学舌了。

 

哎,不小心又跑偏了。叶老师在一堂课里,严肃批评过我两次:俗!以及恶俗!看来,领略古风,着实不易呀。

 

叶老师写字,左掌虚按在纸上,右边收肩夹肘。稍远端详,凝然不动,那身架子的优美范儿,男女通吃。问他,这执笔方式有什么讲究吗?叶少慨然答,讲究什么?怎么舒服怎么写。

 

再看纸上,他写着写着,明明是左右结构的字,为什么突然又从右到左写呢,不讲笔顺啦?叶少答:书法没有笔顺,按墨色的浓淡枯润,灵活掌握。成熟的书法家,一定是不断做减法,不再有花式表演。不讲多余的笔法,要自然书写。这支笔,像五指之外的第六指,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难道,还有人去研究自己手指是怎么用吗?

 

书界有句行话,叫“人书俱老”。书法的修行,是与古人连接的一生的事业,一代一代地传承着,既迷人又悲壮。热爱古典中国的博尔赫斯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即使棋手们已经抽身离去

即使时间已将他们耗尽

确凿无疑的是这仪式不会停止

 

看叶少写字的架式,经常觉得,那就是古人仪式的一种坚不可摧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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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题图为叶老师的大作,手机上找的,是行书,不是隶书。

 

又ps,这是给老同事叶韶霖写的第二篇文字。若想知道这个书法家的更早风流史,可在本号的历史消息里寻找:《拿毛笔的贵族》。

 

再ps,以下是我这辈子写的第一个毛笔字,只敢放在文末,怕丢叶老师的脸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宣纸上写字,纪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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