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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骨/ 何许人

捡骨/ 何许人

凶宅

天渐渐黑了,云厚得像要砸下来。

走到这幢旧屋前,我才发现那些茂盛的植物给我了一个多么错误的印象,在远处看来,这房子只不过旧而已,掩映在树影里,还显得有点别致。但走到跟前,我才发现房子已经有些破烂,两扇门是木头做的,包着一层铁皮,钉着铜钉。年久失修,铁皮已多半已锈了,有些地方甚至已烂出了洞,露出下面的木头,铜钉也已经晦暗发绿。

我怀疑,这样的地方能住人吗?

走进大门,我的目光扫到玄关墙上那个木质相框里照片时,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这老头真像条狗。

真的,那老头挺像条狗,那种浑身是粗短硬毛脸上长满横肉,肥得圆滚滚的狗,四条腿很短,大肚子撑得快要蹭到地板上,就是那种狗,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跟照片上的老头很像。

美姨放下行李,也打量起这栋全木结构的房子来,并很快就发现了地板上的许多划痕还有墙上那似红又似黑的污迹,她皱了皱眉:“这里好像很不干净,还有股怪味道。”

是的。我也闻到了怪味道,有点臭,却又混合着淡淡的腥味还有某种成分复杂,难以表达的腐败的气味。

“你可以住那间房,那是鸣海的卧室。”中介小姐临走时给我指了指楼上的一个房门。

鸣海?是被家乡学子们传说得像神话一样的医学院高才生鸣海吗?我楞了一下,兴奋地冲上二楼,这房间比起楼下来整洁得多,到处都用白色的防尘布遮着,墙上的照片上也有个面目英俊的男子。

“等等,你说的是不是黄鸣海,他不是已经死了吗?喂,你等等!”美姨忽然回过神来,等她追出去,中介公司的小姐已经发动了汽车。美姨不甘心地跑上楼来,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小渔,这里是死过人的凶宅,我们这次来帮你爸捡骨,住这里太不吉利了,你陪我去找她,我们换个地方吧。”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想搬。”我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然后很用力地关上了房门,剧烈的震动让门缝里震出好些灰尘来。听着美姨下楼时的脚步声,我心里一阵得意,对待虚伪的继母就该这样,没撞破她鼻子算她走运。

三年前,爸爸和美姨结婚后来美国蜜月旅行,顺便联系这边的同乡,爸爸也有个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那次来就是想扩大生意的,没想到,爸爸竟遭遇了一场致命的车祸,按照老辈人的规矩,死在外面的人不能立刻送回去的,美姨操办着先把爸爸土葬了,到如今已经是第三年了,我们这次来,就是来把父亲的尸骨带回去。

气走了美姨,我心里一阵轻松,卸下背上的包,掀开床上的防尘布准备休息。可就在我的头碰到枕头的那一下,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硌得我生疼。我从枕头里掏出一本硬皮日记本。信手翻了翻,里面有不少字,每隔一两页还有日期,我看了看时间,那大概是两年前的日记了。也许死过两个人的屋子真的很难租出去,不然这日记应该早就被人发现了。

照片上的年轻男子脸色苍白,神色也有些忧郁,不过他的面孔英俊得像漫画里才有的人物,我确信他就是传说中的鸣海。还在我读初中时,就听过关于他的事迹,不仅数理化超好,还是篮球场上的篮板王并且钢琴也过了十级,因为成绩优异鸣海还在高二就被保送到了美国最好的医学院,他成了所有家乡学子的骄傲和奋斗目标。

他的日记里会写些什么呢?我真的很好奇,忍不住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读了起来。

鸣海的日记

三月十八日  晴

这个家到底有多少条狗,十条还是二十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快要受不了了,我真想跟他狠狠地吵上一架,然后离家出走,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沙发上到处都是狗毛,墙角是狗咬过的磨牙棒,空气里还弥漫着浓重的狗气味,那种毛烘烘的臭味,杂着狗叫声,我完全看不进书。昨天晚上我很认真地跟爸爸提出如果家里再这么吵我就要去住校了,可他只是喝酒,看都不看我一眼,根本就当我不存在。

我愤怒了,为什么从小到大,他从没对我好过,好像我不过是根路边的野草,那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我真是恨透了。

字迹很清晰,但运笔特别用力,几乎每个字都力透纸背,我的手指抚过那些深深凹陷的笔画,依然能感觉到当初写下这些东西的那个人,他的心情是多么地恶劣。潦草的中文里还夹杂了不少繁体字和英文单词。

我记得以前听人说过,鸣海是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没有妈妈,那么我一进门看见的照片上那个长得像狗的中国老头,应该就是鸣海的父亲。跟鸣海比起来,我的爸爸对我实在是好太多,我换了个姿势,接着看下去。

四月二十日 雨

我怀疑,在他眼里我是否连条狗都不如,抑或我根本就不是他亲生的。

我不过是踢了那只吉娃娃两下想让它别再叫了,又不是真的想踢断它的三根肋骨,可他竟为了这个跟我翻脸,抄起酒瓶就朝我扔过来,那些刺鼻的液体溅了我一身,玻璃渣子差点飞进我的眼睛。就在他把那个酒瓶朝我扔过来那一刹那,我忽然有种冲动,杀了他!我的心猛然一跳,是的,杀了他。他死了,恶梦就结束了,我可以把那些狗都赶走,从此安静的生活,多好。

我没脱衣服,站在花洒下淋浴,满身的酒气随着流水越来越稀薄,那个关于杀人的念头却越来越强烈。    

五月十九日    阴

这段日子里我看了很多悬疑推理小说,学到了不少东西,原来杀人也可以是一门技术,不,应该说是一门艺术。心里已经踏实很多,因为禽流感的盛行店里生意越来越好,他总是回来得很晚。

我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肯稍微对我好一点,或许我会饶他一命。他对于那么多脏兮兮的流浪狗也会慷慨地收留,他的本质并不坏,我对自己说,他只是爱面子……

今夜原本没有星光,乌云太多了,就在我动手写下这篇日记前,月亮都没有露脸,但是现在,只不过片刻的大风,就把乌云吹到九霄云外了,月光照进窗来,这栋房子里前所未有的宁静,那些狗一定是喝过他给的酒了。

我喜欢这样的夜晚。

宁静,是啊,我也忽然感觉到特别宁静。

我忽然觉得这本日记的主人跟传说中的优等生鸣海有着相当大的距离,也许每个人都有着另一面,让人感觉陌生的另一面。显然,日记的主人是BT的,一脚踢断吉娃娃的肋骨,这种事我绝对干不出。不过,关于杀人的念头,我却同样有过。

窗外的夕阳已经黯淡了最后的余晖,日记里的字迹变得模糊,我的眼有些酸痛,放下了日记本,我悄悄走到门口,外面分明有小小的压抑的交谈声,不是只有美姨在吗?楼下还有谁?我竖起了耳朵。

美姨

“咳咳。真渴,美姨,有水喝吗?”我假装下楼来找水,态度还很温和,在外人面前,我对美姨总是很和气的,“噫,陈叔叔,你怎么来了?”

陈叔叔就是爸爸当年在美国的合作伙伴,至今他公司的所有海外生意都还在陈叔叔手上。可是,就在我下楼前,分明看见陈叔叔跟美姨靠得那么近,他手里还有个丝绒小盒子,里面有个小东西闪了一下。

我心里咯噔了一声,陈叔叔该不会等不及求婚了吧,他在爸爸死后不久就开始追求美姨了,送花,送礼,每天打越洋电话,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难道就不能再等到我们把爸爸的尸骨送回国内吗?心里有股烈火在烧着,但是表面上,陈叔叔仓皇地把戒指盒塞进美姨手里时我还是假装没看见。这一点我很像爸爸,他总是会把面子上的事情做得很稳妥。

“是小渔啊,我还以为你休息了呢。我来找你美姨说点公司的事,已经说完了,我先告辞了,有事尽管给我打电话。”陈叔叔扬了扬手算是打招呼,然后匆匆地离开了。

“美姨,你动作还真快呢,收拾屋子又跟陈叔叔谈正经事都不耽误啊。”我不咸不淡地说着目光环视一周,没想美姨到动作那么快,整个一楼都被她收拾干净了。

“小渔,我在厨房里烧了些开水,我帮你倒。”美姨的好态度让我更加怀疑她跟陈叔叔之间的暧昧,我之前那样当着她的面摔门她难道就一点都不生气?不,一定是她跟陈叔叔有鬼,被我发现了心虚。

“我可不敢喝你烧的水,万一被毒死在异国他乡,不知道谁会帮我捡骨呢。”扔下这句话,我径自去了厨房,把美姨烧好的开水倒掉重新烧一壶。等着水开的时间,我打开了胸前嵌着爸爸照片的坠子。

从小,爸爸就特别疼我,他可以不陪妈妈但一定会陪着我,只要是我的要求,不论是去哪里玩,还是贵得离谱的玩具,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我吃饭,爸爸亲自喂,不论他的工作再忙,也会保证每晚都给我讲故事,陪着我入睡。四岁那年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礼后,我傻乎乎地说将来要跟爸爸结婚,爸爸开心地把我举得高高的,转了一圈又一圈,妈妈却蹙了眉拂袖而去。

与爸爸对我的宠爱相比,妈妈很少陪我,她总是忙着公司里的生意,对我很冷淡要求却格外高,在妈妈面前不能犯一点点错,不然她肯定会大发雷霆。听到妈妈出意外去世的消息后,我并没有特别难过,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以后爸爸就完全属于我了。

我没想到的是,妈妈去世不到一年,爸爸就跟美姨在一起了,她比妈妈年轻十岁,也漂亮得多,爸爸简直被她迷住了。美姨却很懂得讨好我,但不论她怎么做,都只能换来我的厌恶。是她分享了爸爸的爱,爸爸给我的时间比以前少多了,我甚至怀念曾经有妈妈的日子,至少没人能跟我抢夺爸爸。

爸爸在跟美姨结婚前一晚对我说,美姨是真心爱他的。可现在,爸爸的照片就在我掌心正中,他依然云淡风轻地面带微笑,如果他在天有灵的话,我多想问问他,看到刚才让人气愤的一幕了吗?他不过才死了三年,美姨就变心了,她根本就不爱他,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是唯一最爱他的人,只有我!

壶里的水沸腾了,我用茶包泡了杯茶带回房间。门被我关得山响,但是接下来的几天里,美姨并没有因为对我的愧疚而停止跟陈叔叔的来往,正相反,她一连几天都跟他在一起,不是说去公司,就是去有其他的事情。每次美姨都精心装扮,我在二楼的窗户里默默地看着他们谈笑风声地的离去,都会攥紧了拳头。如果老天真的有眼,就应该让美姨出车祸,让她去天堂陪爸爸!

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每天把自己关在鸣海的房间里,翻看他的日记。

鸣海的日记

六月七日   灰色的生日

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可我一点也不快乐。我病了,病得不轻,我的头疼得快裂开了,什么都不想吃也睡不着,冷汗把我的衣服都浸得湿透了。我用沙哑的声音给爸爸打了个电话,我想让他陪我去看病。他不在诊所里,我只能电话留言,拖着沉重的身子先去了医院。

医生说,我得了急性阑尾炎,必须要做手术,但是手术前需要有家人的签字。我只能捂着肚子先坐在留观室里,消毒水味道让人欲呕,可是爸爸迟迟没有出现。我又给他的诊所电话留了言,我说,如果他不来,我会死的。

可是我已经疼得快撑不住了,我就快要死了。护士过来跟我说,再不签字动手术,阑尾就要穿孔,将有生命危险。当麻醉发挥作用,视线变得蒙胧,当那锋利的手术刀划过我的皮肤,我的手却只能握住冰凉的金属床沿。失落,铺天盖地潮水般将我淹没,我真的不能对他再有任何幻想了,我跟医生交涉过后,自己在手术万一失败一切后果自负的文件上签了字。

六月十日    看不见外面的天

从手术结束一直到今天,他也没来看我。

如果不是我的卡上还有些钱,大概会被饿死在医院里。

六月十三日    雨

今天,我出院了。我能摇摇晃晃地行走在路上,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仇恨。

回到家,扑鼻而来的是狗臭味和酒精的刺鼻,冰箱门没关,里面所有食物都被他收养的流浪狗们拖出来吃了,地板上随处可见狗粪,一见到我,狗们都狂吠起来,不知道是想出去散步还是饿得厉害,好像它们才是这个家真正的主人。

他在哪?他以前从不会这样,就算他自己不吃也不会忘记给狗们喂食。我上到二楼他的卧室,门没关严,他躺在地板上,手上还抓了个还有半瓶酒的酒瓶,墙角是一大堆高度酒的空瓶。这个打着呼噜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亲生父亲吗?在我躺在医院痛苦地挨着刀子时,他竟独自在家醉酒。那天还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我走过去,用力踢了他一脚。他皱着眉头翻了个身,他的眼睛浮肿,半眯着看我,铁青着脸坐了起来。就是从他骂我开始,我失去了理智,我忘了计划好的两套天衣无缝的密室杀人计划,我一句又一句地回击着,尖锐的词语像子弹般朝他扫射过去,他踉跄地站起身来要踢我,我一闪身来到了走廊上。

我从没跟他吵得那么痛快过,他的喉咙沙哑精神不振,我腹部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不过已经没关系了。就在他举起酒瓶,想朝着我的脑袋砸下的那一刻,我爆发了惊人的力量,我握住了他尚在半空中的手,用力一掀,他失去了平衡,整个人头朝下地从楼梯上滚落下去。我听到了酒瓶和骨头破碎的声音,还有他的呻吟。楼下那些正在吃东西的狗们也放弃了进食,一条条围在他身边,看着他的身体被酒瓶的碎片划破,流出殷红的血。

狗们沉默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好像已经洞察了一切,那些眼神让我慌乱。

他死了吗?不,这应该算是意外,如果说这是他自己喝醉后失足造成的,不论是谁都会相信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我的父亲是个不可救药的酒鬼。

我试探了一下他的鼻息和脉搏,已经停止了。我该怎么收拾这局面?打电话去医院,就说他是喝醉了?

我不能确定现在地上这一大堆肥肉是不是真的死了。但看着他不再动弹,看着他血流遍地,我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

六月十四日    大雨

真累啊。

现在我刚把一切收拾完,躺在床上就像骨头要散架一样,腹部的伤口也有些疼,不过一切已经了结了,整个人都轻松了。

昨夜的雨真是及时,又大得深得我心,外面没有一个人。我在院子里挖了个大坑,被雨浸润后泥土很松软,我没费太多力气,那一大堆肥肉现在躺在坑底了。还有那些讨厌的狗,我已经给这些目击者们吃过拌了毒药的肉,它们也被我全部扔进了那个大坑。他不是喜欢狗吗,死也让它们陪着,算体贴他了。

把坑填平后,我弄了些生长迅速的草籽扔在那片地上,用不了几天,那里就会被掩盖得绿意盎然。

如果有邻居问起爸爸的下落,我会说他去其他的省旅行了。有家乡的朋友打电话来问,我也是这样说。他的朋友并不多,应该没人起疑心。我不想接手那家宠物诊所,委托了中介公司,尽快把店转手。

虽然一夜没睡,但是我精神还不错,刚才又把家里整个做了一遍清洁,在这个簇新铮亮的家里,我的新生活就要开始了。可是,为什么我并没有那种预料中的喜悦呢?

杀机

日记写到这里似乎快到尾声了,我合上日记本,开始想自己的计划。看来杀人这件事,并不是遥不可及得只能在电影和小说中上演,至少鸣海也这么做了,而且做得很好,毁尸灭迹得很漂亮。

看来我也应该学习一点经验,在对美姨下手前应该把前前后后的一切都计划周全。我跟鸣海不同,他是弑父,那是跟他有着血缘关系的人,当然会内疚会有内心的折磨。而我跟美姨就不同了,她不过是个外人,杀了她,我就不用跟她分享父亲的遗产了,我查过公司的账目,那笔钱已经很微薄了,而我却还需要做一次昂贵的换肾手术。

反正美姨并不是真的爱爸爸,如果她真爱,她怎么会跟陈叔叔打得火热?如果她要爸爸的遗产只是为了增添自己嫁妆的分量的话,还不如用那些钱来给我续命。我就是这么觉得的,我觉得自己不算太自私,毕竟美姨跟爸爸结婚才不过短短一年,而且,爸爸还给我们两人都买了巨额的保险,我们互为受益人,她一死,我还能获得更多。

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想一个真正自然又干净的办法,在离开美国之前杀了美姨,因为国内的保险公司调查远在国外的事故,通常都是很难调查取证的,这对我来说更有利。

鸣海的日记

六月十四日   大雨

今天的雨,和两年前的那晚一样大。很好,没人会看到我在午夜为父亲捡骨。

两年了。我修完了所有课程,美国毕竟不是故土,我想回国找工作。

我没想到,我曾以为的安静的好日子并没有来临,每当我一个人回到这里的时候,只能感觉到无边的寂寞和孤独,而且这栋屋子里,还有着怎么做都消除不掉的狗的气味,我实在不能安心地一个人住下去,后来,我搬去了学校宿舍。

偶尔有人问我,你爸爸呢,我总是说,他回来住了几天又出去旅行了。他们总是笑,他肯定在外面给你找了个后妈,不好意思带回来。我也只是笑,并不解释什么。还好这里是美国,隐私观念很强,这样的问题至多到此为止,很少有人追问下去。

过几天我就要动身回去了。临走前,我决定再回来看看。昨晚,我在爸爸的柜子里找到一个生锈了的铁盒,里面有些泛黄的纸片和照片。

我第一次见到了妈妈的照片,原来,我生得那么像她,眉目甚至鬓角,微笑时上翘的嘴角,每个轮廓都是一样的啊。而那些合影里,爸爸和妈妈并肩站着,像春天里的两朵合欢花,那么般配,他们手挽着手,微笑。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妈妈是在生我时难产大出血死的。我的生日就是她的忌日,所以,爸爸从未为我庆祝过。他深爱着妈妈,可每每见到我,就像见到杀害她的凶手,他对我便爱不起来,也亲热不起来。

盒子的最底层,有张二十四年前的情人节明信片,上面清丽娟秀的字迹这样写道:亲爱的,我真想变成你是手下的狗狗,如果我死在你前头,一定投胎做一条狗,我要在你的身边跟着你,你烦恼时可以对我说话,你高兴时我们一起喝酒。

我还见到了妈妈的护士证,爸爸最初工作的宠物医院里,他们就在一起工作。

我的头皮轰然炸开,原来,爸爸对狗的偏爱,不过是因了妈妈当年玩笑般的情话。他对妈妈爱得太认真了,所以,他才会恨我也恨得那么认真吧。

站在大雨中,片刻就湿透了衣服,我呜咽着,可脸上肆意的雨水让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我在无人打理长满杂草的后院里挥舞着锄头,直到闪电照亮我见到的第一根白色的骨头。那是狗的骨头。我还记得两年前我是怎么把那些狗毒杀了,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扔进这个坑里来。

我扔下锄头,用手刨着那些骨头,我想找到爸爸的尸骨,家乡人传说,在他乡死去的人必须把他们的尸骨带回去,他们的游魂才可以回去。我已经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孽,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爸爸的尸骨带回去,把他跟妈妈葬在一起。

我拼命地用手指刨着,闪电也一下比一下更亮,可是,直到我的指甲断裂出血,直到那个坑的最底部,我见到的仍然只有短短的狗骨,全是狗骨,尖锐的犬牙在闪电的照耀下泛着寒光。

一声惊雷在我身边炸响,我的脑子一片空白,爸爸呢?爸爸到哪里去了?我明明亲手把他埋葬,可是他的骨头呢?找不到他的骨头,我怎么能把他带回去啊?

那本日记最后,字迹越来越凌乱,就像疯子写出来的一样。

事实上,关于鸣海的最后结局,他的确是疯了。警察并没在那堆骨头里找到他父亲的尸骨,他的父亲真的失踪了,警察最后没有裁定鸣海杀人,而是把他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进去不久,他自杀了。一心求死的人是没法救的,他吞下了一大把碎了的剃须刀片,把自己的身体弄得支离破碎后再跳楼。

那是需要怎样的求死之心才能承受的痛苦?我的思绪泛滥开来,鸣海的爸爸呢?会不会他早就决定在鸣海二十岁生日那天离开他,去了其他的地方生活,很可能当年他在鸣海的妈妈临终承诺过,会照顾鸣海成人,可是后来他见到鸣海那酷似爱人的面孔,对他的只有恨意,如果让他选择,他很可能愿意牺牲当年还是婴儿的鸣海换来爱人的生命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鸣海当日以为自己杀了父亲并且亲手埋葬他的那些片断,大概就是他在医院独自经历一场手术后对父亲彻底失望,精神崩溃而产生的幻觉吧。

我想,鸣海其实是爱父亲的,他只是,最终没有得到。我不禁有些可怜他了,比起他来,我享受过的父爱实在是太多太多,所以我可以确定,如果爸爸在天有灵,如果看到了美姨背叛他的事实,他也会支持我杀了她的。

合上这本疯子写的日记,我决定好好睡一觉。

明天,是为爸爸捡骨的日子。

捡骨

天气很好,站在这块地方,我还能看见山涧里流淌的清溪和溪边美丽的野百合。父亲的墓地位置不错,看来美姨当初费了点心思挑选。

我打一把黑色的伞,站在背对阳光的地方,这是祖宗规矩,开棺前不能让尸体见到阳光,否则将游魂四散。墓碑沉稳地立着,一副看惯生死的态度,风低低地吼,翻阅那地上的冥纸草履和布幡,三炷清香的虚烟袅袅而升,渐渐翳入的虚空中。我的心跳加速,等到棺材盖一掀起,我就要见到爸爸了,我握住伞的掌心,有些潮湿。

“时辰到了。”挖墓的工人说。

按照规矩,掘墓必须由子嗣破土,美姨替我撑伞,我接过丁字镐,使力一掘,禁锢了上千个日夜的天日又要出现了,让人不免痴想起死回生的传说,我真希望爸爸没有死,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长梦而已。

工人扒开沙石,棺木的颜色隐隐若现,我的心紧紧揪着,不知道那些我见不到的风暴雨虐蝼蚁啃嚼过后,爸爸的身躯骨肉是否已经安然化去,是否真的不痛不痒。所谓捡骨,其实是重叙生者与死者之间那一桩肝肠寸断的心事,在阳光之下重逢,彼此安慰,就像当年爸爸还活着一样。

拔起棺钉,上棺嘎然翻开,我惶恐地睁开眼,俯身看爸爸,西装革履玄帽端正,只是,那躺着的身躯已然没有血肉,只剩一副完整的骷髅。看着那空空的眼洞,看着那嶙峋白骨,我痛哭失声。

“别哭,你还要牵起他的手。”美姨递给我一方手绢,我想起昨晚她交代过我的规矩,我作为他唯一的子女,要先捡起爸爸的手骨,就好像拉他起身一样。

我弯下身体,把手伸了过去,可是,只一碰,那只手竟然完全碎了,眼泪不争气地夺框而出,美姨递给我一只瓮,我们就这样一小块一小块地把爸爸的骨头完全收入瓮中,真没想到,爸爸生前那么高大健壮,死后,竟然可以装进一个那么小的瓮中。

车行驶在回去的路上,窗外的风景不停地倒退,美姨开着车,偏过头来看我,她忽然对我说:“小渔,有些事我想告诉你。”

我紧紧地抱着那个瓮,就像抱着爸爸,我没回头看美姨一眼,反正她今天就要死了,我已经在安全气囊和刹车上都做了些手脚,这车是车行里租来的,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也很难查清。

“我跟你陈叔叔在一起,其实是为了拿回原本属于你爸爸的东西,他趁着你爸爸死的时候,做乱了账目,把大部分钱都卷走了,这次来,除了帮你爸爸捡骨外,我就是要来拿回那些东西的。你的肾病已经到了必须要手术的程度,但我们现在的钱还是太少。”美姨说着,不时回头看我。

“小渔,还有件事情,我知道可能我说了你也不会相信,但是今天,我必须要告诉你。”美姨顿了顿,似乎在暗下决心,“其实,我是你的亲生母亲。”

我回过头看她一眼,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我忽然莫名其妙地心慌。

“小渔,我高中毕业那一年认识了你爸爸,他那时已经工作好几年了,但他很爱我,我们恋爱两年后就有了你,当然,那时候我们还没结婚。这种事,即便是在现在也是很不光彩的,你奶奶很反对我们在一起,甚至以死相争,你爸爸实在没办法,才和那个算是门当户对的女人结了婚。但她不能生养,你爸爸出面求我把你让给他养,他承诺,将来会跟那个女人离婚,我们再在一起。其实我们一直没有断过来往,只是没让你奶奶她们知道而已。我也并不在意那个名分,只要你爸爸真的爱我,我什么都无所谓。也许是老天有眼,后来那个女人竟然出了意外死了,我们终于结了婚。”美姨说到这里,还深情地看了一眼我手中的瓮,那眼神,就好像在看着爸爸本人。

“小渔,我知道现在跟你说这些可能太难接受了,但请你相信这些是真的。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全部办好,把属于你爸爸的钱都弄回来,我们就去做个检查,我相信我的肾你是可以用的,毕竟,我是你亲生母亲。你爸爸不在了,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能健康快乐地活下去。”

“小渔,你的胸口左边靠近心脏的位置,有两颗朱红色的痣,那是你从小就有的,我一直都记得。”

……

尾声

慌乱就像一万只虫子,在我的心里到处乱爬。

美姨说的是真的吗?

眼看着车速已经接近一百码,我的心跳也史无前例。

就在这时,路边忽然窜出一条野狗,前面工人驾驶的车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美姨的脚也踩到了踏板的极限,可是我们的车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是的,我们的车不会慢下来了,因为刹车被我弄坏了,而美姨的安全气囊也被我弄坏了。

在猛烈撞击到来的那一刹那,轰的一声巨响,我的心跳立时停顿,只有白茫茫的一片扑面而来,那是这辆车上唯一完好的安全气囊……

空气中有浓浓的汽油味,再次睁开眼睛,美姨头破血流地趴在方向盘上,她浓密的睫毛像黑色的蕾丝般覆盖着,我第一次发现我跟她有几分像。我手中空空如也,那个瓮摔碎了,爸爸的白骨四散一地。我迷迷糊糊地看着这一切,有些迟钝。

爸爸,你的魂魄随着这些尸骨跟来了吗?告诉我,美姨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吗?教教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不知该先摸摸美姨的鼻息,还是该先捡起地上的你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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