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天津政务网
河西区关于加强居民电梯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 2013.12.1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西区居民小区的电梯管理,消除居民小区电梯的安全隐患,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一、职责分工

  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区安监局负责综合指导电梯安全监察工作。

  区质监局是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察电梯安全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电梯事故。

  区房管局是河西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电梯维修改造动用大修基金的审批管理工作。河西区房产公司负责直管公产房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居民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职责开展工作。

  二、各部门管理内容

  (一)区质监局依法监察电梯安全使用

  1、区质监局负责依法对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以及受电梯所有权人委托实施电梯管理的责任人)的电梯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改造更换等管理义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依法监察;

  2、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居民小区电梯管理时,向区政府、区房管局、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

  3、指导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二)区房管局依法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

  1、区房管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对撤出时未及时交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予办理撤出手续;

  2、物业公司撤出时,督促涉及电梯管理的物业公司向区质监局报告;

  3、河西区房产公司负责我区直属公产房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

  4、区房管局负责动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来维修电梯的管理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居民使用与管理电梯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当居民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时,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组织居民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代管,同时负责接收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3、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撤出时,及时报告区质监局、区房管局;

  4、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无物业管理小区电梯的所有权人履行义务。

  三、房屋产权分类及相关责任人

  依据居民小区所有权性质分类,明确负责电梯所有权责任与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如下:
 
  直管公产房(含公私所有权混合小区):河西区房产公司为公产房屋电梯所有权人代表,承担电梯所有权义务责任与使用管理义务责任。
 
  企业产(含企私混合所有权):所有权企业单位为企业产房屋电梯所有权人代表,承担电梯所有权义务责任与使用管理义务责任。
 
  商品房(有物业单位):负责商品房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所有权人代表,负责组织业主承担电梯所有权人义务责任,承担使用管理义务责任。
 
  商品房(无物业单位):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组织居民委托有资质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代管。业主委员会或电梯临时管理人(含社区组织或居民自治确定的受委托人)为电梯所有权人代表,负责组织业主承担电梯所有权人义务责任,承担使用管理义务责任。

  上述确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与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自身职责。

  四、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区房管局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小区电梯管理时,应当按规定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移交电梯与技术档案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电梯及技术档案资料交接手续后,由区房管局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其撤出手续。

  区质监局应当加强对居民小区电梯的安全监察,监察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依照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及时发现电梯管理缺失的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物业服务企业撤出信息与情况。保证及时确立使用管理单位,做好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交接工作,杜绝电梯管理缺失的现象发生。

  (三)资金保障。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依照产权分类明确的所有权人,按照《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居民住宅电梯的运行、检验、更新、改造和维修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物业项目已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居民住宅电梯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落实资金保障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依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管理电梯维修资金中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部分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区质监局、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文明、安全乘坐电梯与电梯所有权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小区业主爱护电梯与“谁受益、谁出资”的意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办好民生事,奋进新征程 | 解民忧,圆民盼——建设黄浦美丽家园
老楼加装电梯有盼头了!满足这两条,不必全楼都同意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最强整理(值得转发收藏)
小区成立业委会究竟有多难?
督办中|物业不按时对电梯进行年检该如何解决?/小区存在安全隐患该如何解决?
揭秘青岛“致命”老电梯的幕后真相,看完已吓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