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资质动态核查发力,建造师数量不够被取消资质,挂靠的9人被撤消执业资格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度川网络(微信公众号:建筑管理)编辑整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市行撤字[2016]8号”,决定撤销武汉镇安建市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认可,该企业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动态核查中,被发现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达标,经整改后,被检查出有9名一级建造师挂靠在该公司,最终不仅该公司被撤销了资质,同时挂靠的一级建造师也被取消了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注册。

建市行撤字[2016]8号

武汉镇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达不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并给予你单位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你单位注册建造师人数仍不达标。我部于2014年11月24日向你单位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28号),拟撤回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你单位于2014年12月25日向我部提出了书面陈述,称已整改完毕。经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查,发现你单位与高雪等9名一级建造师均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我部于2015年10月21日依法撤消了高雪等9名一级建造师的行政许可。鉴于你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仍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回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21日

附:9名一级建造师的行政许可的撤销

2015年10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建市行撤字[2015]24号~[2015]32号,对高雪、郝云冯、胡栋睿、柳金强、蒙正江、潘磊、孙继先、魏晓磊、余海涛、龚成建等9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的行为,决定撤销了以上9人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

小编不易,动手点个

,就是最好支持

关于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ZGL58)

每天要看到精彩文章,怎么办?长按下图二维码 | 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 | 点击关注


建筑行业领先新媒体!

政策资讯/行业分析,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知识
资质/营改增
/工业化/PPP/信息化专题

友情提示
一、回复以下“数字”,阅读精品文章

数字

类别

文章

1

政策资讯

住建部: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

住建部:资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直接换证

住建部:要求特一级企业全面应用BIM系统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思路

发改委下发通知:招投标方式要有大改变了

2

政策解读

“挂靠证书变废纸了”——住建部新规再解读

住建部为何修订资质管理内容,以及相应启示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联网之日,就是挂靠终结时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对资质、投标等影响分析

3

行业分析

建筑行业大变革——要么生要么死!

工程债权危机来了,您系好安全带了吗?

中国经济至少萧条5年,你准备好了吗?

低价中标后果:饿死同行 累死自己 坑死业主

垫资是企业倒闭罪魁祸首!我们不想垫资!转

4

工程一线

兄弟们,下辈子别做工程了!

德国发明砌墙机,以后搬砖都没人要了!

一线工程师揭秘行业内幕,只有工程人能懂

不具备以下条件,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干工程

二、长按右图二维码,添加主编个人微信!

三、版权声明:凡本号注明来源:浙江度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为本公司创作,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浙江度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建筑管理(IDJZGL58)”,否则视为侵权!

四、免责声明:本号内容来源于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五、加入QQ群:可长按'右图二维码'-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直接加入建筑管理QQ(397817561),对话行业精英、解决实际问题,免费下载相关文档资料。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住建部狠抓弄虚作假,再次通报7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
再出重拳!住建部全面核查特、一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发生重大变化——取消注册建造师等指标!
申报时业绩造假被查出,住建部撤销某一级企业资质!
新《标准》下建筑业企业资质复评换证风险与对策
省厅提示:建设工程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需向我厅申请开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