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南国早报数字报刊

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 通讯员 孙晓梅

银行借记卡明明放在身上,却被他人转走12万多元。类似盗刷银行卡案例时有发生,而在南宁生活的马来西亚籍王女士经此遭遇,只做了一件事,最终促成法院判定:发卡银行赔偿她的全部损失及附带存款利息。王女士到底做了什么呢?

事件:卡在身上却被转走12万多元

王女士30多岁,是马来西亚人,在广西读完大学后,留在南宁工作。2014年1月,她在南宁一家银行网点办得一张人民币IC借记卡。2015年10月8日凌晨1时55分,正吃夜宵的她收到该银行客服平台发来的短信:她的借记卡刚完成一笔交易,于当天(凌晨)1时39分转支126010元,余额347元。

卡在身上,怎么会有银行转账提醒?王女士意识到借记卡已遭遇盗刷,她立即到附近另一家银行的ATM机室,用所持的某银行借记卡进行操作。

操作的ATM机记录显示,王女士名下某银行借记卡被主机接受,凌晨1时56分完成退卡。

之后,王女士立即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派出所报案。8日下午4时许,王女士在某银行打印借记卡交易明细清单,清单显示,卡上金额当天在湖南省被转支126010元,收款人为唐某,住址在湖南省。

警方立案侦查后,王女士和发卡银行打起了官司。王女士指责银行未能保障借记卡的安全性,银行咬定可能是王女士泄露借记卡密码,其自身应承担一定责任。与银行协商无果,王女士把发卡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判决:交易凭证成胜诉有利证据

审理该案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账户资金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审判定发卡方某银行赔偿王女士126010元及利息。

6月29日,主办法官余健告诉记者,王女士发现银行卡被盗刷,立即赶到附近银联ATM机完成交易,是胜诉最有利证据之一。原因是,事发的2015年10月8日这天,原告王女士持涉案借记卡到另一家银行ATM机进行相关操作且被机器接受的事实可以证明,从时空距离上判断,发生在湖南的转账交易并非王本人,盗刷者所使用的卡片并非王持有的涉案借记卡,加上警方提供的报警材料,法院确认涉案的借记卡系伪卡交易。

此外,发卡银行与王女士之间因办理借记卡,成立借记卡服务合同关系。王开通相关银行卡功能并向其借记卡存入款项,银行有义务在余额限度内向王提供银行卡消费、转账汇款、提取现金等功能。也就是说,保障存款安全这件事上,发卡银行需承担比持卡人更重的义务。

若银行无法举证王出现借记卡和密码系其泄露而被伪卡使用人窃取,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另据查明,盗刷王女士资金的嫌犯,利用某种技术复制其借记卡的伪卡,通过一通转账电话,已凭借另一张银行卡和密码将款项转走。

提醒:

不要到有隐患商铺

或POS刷卡

余法官还告诉记者,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存在借记卡服务合同关系,伪卡使用者与发卡银行之间出现的侵权行为属于刑事责任。市民遇到银行卡被伪卡盗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等到警方办结后再提起民事诉讼。

对持卡人来说,应注意银行卡的安全使用,避免在有安全隐患的商铺或者POS机上刷卡,以免遭遇盗刷或套现。有隐患店铺包括一些较为偏僻的小卖铺等;可申请短信提醒业务,随时掌握银行卡动态;如果发生伪卡交易导致账户金额变动,持卡人应立即持卡到最近ATM机发生交易,并保留好ATM机凭条。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银行卡被盗刷了怎么办?她将银行告上法庭后获判全赔
储户借记卡遭盗刷12万 机智取证获银行全赔成范例
警惕 | 卡在自己身上 钱却被别人花了 这起案件法院判银行全赔
银行卡被盗刷12万!她的一个小举动,最终获全赔!
做个精明刷卡人
客户名下银行卡被复制 伪卡转走的损失法院判决由银行全部承担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