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珍珠分级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781—2008》。该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国际上,至今一直没有一个通用的珍珠分级标准,各个国家、研究机构和商家制定了各自的标准,使得国内市场更加无所适从。该国家标准的公布结束了珍珠分级没有统一国家标准的历史,对规范中国珍珠市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珍珠的分级标准主体分为海水珍珠(包括南海珍珠、大溪地珍珠、日本海水珍珠等)的分级和淡水珍珠的分级两个部分。淡水珍珠分级包含以下六个方面:颜色、大小、形状光泽、光洁度、和匹配性(仅对多粒珍珠饰品);而海水珍珠的分级体系除了上述六个方面外,还包括珠层厚度。
珍珠的颜色分为白色、红色、黄色、黑色及其他5个系列,各系列包括多种体色。
颜色系列 | 颜色种类 |
白色系列 | 纯白色、奶白色、银白色、瓷白色等。 |
红色系列 | 粉红色、浅玫瑰色、淡紫红色等。 |
黄色系列 | 浅黄色、米黄色、金黄色、橙黄色等。 |
其他系列 | 紫色、褐色、青色、蓝色、棕色、紫红色、绿黄色、浅蓝色、绿色、古铜色等。 |
正圆、圆、近圆形海水或淡水珍珠的大小以最小直径来表示,其他形状养殖珍珠的大小以最大尺寸乘最小尺寸表示,批量散珠可以用珍珠筛的孔径范围表示。
海水或淡水珍珠的光泽是指珍珠表面反射光的强度及映像的清晰程度。
光泽度级别 | 质量要求 |
极强 A | 海水珍珠要求反射光很明亮、锐利均匀,映像很清晰;淡水珍珠要求反射光特别明亮、锐利、均匀,表面像镜子,映像很清晰。 |
强 B | 海水珍珠要求反射光明亮,表面能见物体影像;淡水珍珠要求反射光明亮、锐利、均匀,映像清晰。 |
中 C | 海水珍珠要求反射光不明亮,表面能照见物体,但影像较模糊;淡水珍珠要求反射光明亮,表面能见物体影像。 |
弱 D | 海水珍珠要求反射光全部为漫反射光,表面光泽呆滞,几乎无映像;淡水珍珠要求反射光较弱,表面能照见物体,但影像较模糊。 |
珍珠的形状是根据珍珠的直径差百分比进行区分,珍珠的直径差百分比是指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与最大最小直径平均值之比的百分数。
形状级别 | 直径差百分比/% |
正圆 A1 | 海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1.0;淡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3.0。 |
圆 A2 | 海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5.0;淡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8.0。 |
近圆 A3 | 海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10.0;淡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12.0。 |
椭圆 B | 海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10.0(含水滴形、梨形);淡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20.0为短椭圆(B1),>20.0为长椭圆(B2)。 |
扁圆 C | 海水珍珠具对称性,有一面或两面成近似平面状;淡水珍珠(直径差百分比/%)≤20.0为高型(C1)、>20.0为低型(C2) |
异形 D | 海水珍珠通常表面不平坦,没有明显对称性;淡水珍珠通常表面不平坦,没有明显对称性。 |
海水或淡水珍珠的光洁度是珍珠表面有瑕疵的大小、颜色、位置以及多少决定的光滑、光洁的总程度。
光洁度级别 | 质量要求 |
无瑕 A | 肉眼观察表面光滑细腻,极难观察到表面有瑕疵。 |
微瑕 B | 海水珍珠及淡水珍珠要求:表面有非常少的瑕疵,似针点状,肉眼较难观察到。 |
小瑕 C | 有较小的瑕疵,肉眼易观察到。 |
瑕疵 D | 瑕疵明显,占表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下。 |
重瑕 E | 瑕疵很明显,严重的占据表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 |
只有海水珍珠具有珠层。有核珍珠珠核外地部分,主要由碳酸钙(主要为文石)并含有机物(主要为贝壳硬蛋白)及水、多种微量元素组成,具同心层状或同心层放射状。从珠核外层到珍珠表面的垂直距离简称为珠层厚度。
珠层厚度级别 | 珠层厚度/mm |
特厚 A | > 0.6 |
厚 B | > 0.5 |
中 C | > 0.4 |
薄 D | > 0.3 |
极薄 E | < 0.3 |
战国时期有两件至宝:和氏璧和随侯珠。可见珍珠在中国传统中的地位。在当今珠宝行业,玉石和珍珠依然是最为重要两个珠宝种类,无论是从销售数量还是销售金额的角度。尤其是珍珠,由于其价格适中,消费群体巨大。然而中高端的珍珠市场的开发依然还有很大的余地。因为在目前的状态下,普通消费者对较高端的珍珠产品还无法识别其优劣,这就是大大限制了客户的购买。为了进一步方便、指导客户,规范市场,国家制定了珍珠的分级标准。相关鉴定机构也推出了珍珠的分级证书。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宝石一号率先系统地利用珍珠的分级体系,并利用分级教育消费者,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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