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推进“访调对接”让矛盾纠纷控制得住化解得好

推进“访调对接”让矛盾纠纷控制得住化解得好

  • 字号
2016-04-07 11:19:28 来源:天津日报 

  东丽区作为全市“访调对接”工作试点之一,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路子,创新群众工作方法,逐步建立起符合东丽实际、具有东丽特色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及民间复杂纠纷,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全区通过“访调对接”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起,其中化解积案12起,引导6起纠纷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专题报道了我区“访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和作法。

  突出“三个化”

  搭建“两点一线”协作平台(一)运作实体化。充分借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能,推动“访调对接”工作实体化运作。把调解室建到信访接待窗口,投资15万元在区信访办打造信访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2名律师。编制“访调对接”工作流程、制度公示上墙。全区11个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信访事项调解室,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信访部门实现无缝衔接。

  (二)对接常态化。建立“访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综治办、信访办、司法局、各街道协调联动,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建立多向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协调会以及电话、QQ群、微信等即时联络工具,加强日常交流和信息沟通,关注舆情动态和风险研判,反馈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进度,通过常态化联络推动对接工作。

  (三)管理规范化。规范对接协调程序,建立信访部门与调委会衔接制度,实现案件的分流转办,确保机制运转顺畅。规范调解流程,从受理审查、调解准备、调解核实、调解实施、制作调解协议书、跟踪回访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规范文书格式和档案,调解终结的案件,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要求立卷归档,实现一案一卷,形成完整、规范的人民调解档案卷宗。

  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勾画信访、调解“两点一线”,实现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调解到底,尽力减少流转环节,避免信访群众“摸不着庙门”、找不到头路,摆脱了信访工作踢皮球、无抓手的困境,也避免了简单处置“针尖对麦芒”的恶性循环,让群众感到真能解决问题,让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控制。

  整合“三个一”

  扩大矛盾调处工作“朋友圈”

  (一)一套班子,提高“访调对接”公信力。成立了东丽区“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下设办公室、协调组和指导组。区委、区政府下发《东丽区“访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并先后数次听取全区“访调对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各单位加大对访调对接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纳入综治目标考核,督促全区各单位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开展。

  (二)一支队伍,增强“访调对接”执行力。2014年以来,东丽区在全市率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每年投入100余万元,保障人民调解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区各级信访调解组织共有3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全部充实到信访调解室进行矛盾化解。一是严格选聘。由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及各街道等单位,推荐调解经验丰富,政策、法律水平较高的人选,结合面试考察和综合评定,进行选拔任用。二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区政府出台《工作意见》,确定专职调解员工作补贴标准,根据调解案件情况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制定专门考核奖惩办法,不断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三是注重业务培训,司法局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例会、案卷评查,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法规政策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立,使得“访调对接”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执行力得到增强,确保了“访调对接”案件能对得上、接得住、化解得了。

  (三)一个团队,提升“访调对接”发展力。信访事项具有一定特殊性和敏感性,在调解的过程中往往会碰到法律难题需要专业的指导。为此,司法局与本地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一是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将一些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智囊团”参与信访事项调解,随时解答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实行蹲点轮换,律师作为“访调对接”的前台,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定期坐诊”,为信访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疏导涉法信访,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三是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2014年,我区在各街道村(居)推行“一村(居)一律师”。紧紧围绕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公权力的行使和村(居)组织的经济行为,深入基层群众,倾听群众心声,针对村(居)易发矛盾纠纷和影响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介入村(居)民法律事务,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避免走上信访渠道。

  坚持“三个基层”

  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坚持矛盾排查在基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主动、扎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同构建全覆盖的基层排查网络,落实三级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制度,实施预防调解,争取就地能解决、矛盾不上交。二是坚持工作对接在基层。发挥区、街综治办、信访办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明确责任,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大化解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坚持矛盾解决在基层。注重发挥信访事项调委会的作用,畅通对接渠道,强化初信初访调解,避免小事拖大。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长期困扰华明街道的物业纠纷以及市场店铺租户与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之间的租赁纠纷。新立街小东庄村“上访专业户”刘某某反映的占地纠纷也被街道调解中心顺利化解。“访调对接”达到了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双赢效果。

  实现“1+1>2”

  打造“调解+”纠纷化解机制“访调对接”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走出一条信访、调解“1+1>2”的新路,为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推动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从以往信访调解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看,单访单调已经遇到瓶颈,而访调对接、调访共济能取得1+1>2的效果。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行政机关、信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有利,效果更加凸显。东丽区将在深入开展信访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调解方式和调解内容上进行探索,将人民调解引入治安管理、法律援助、司法诉讼,积极构建“调解+”的化解新机制,让矛盾纠纷控制得住、化解得好。

  (区综治办供稿)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身边榜样】吴强忠:树起了职业道德与人格魅力的标杆
枫桥经验重庆实践 || 只为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调解新使命!
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技巧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 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省大局平稳
“枫桥经验”在新乡 | 6000多名调解员共调和谐音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