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和田玉的定义、鉴定方法、和田玉的鉴定及分类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加工和销售的和田玉饰品及原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均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鉴定
3 术语
3.1颜色
颜色是指人的肉眼在可见光(波长390nm至780nm)下观察物体在大脑中产生的感觉。可见光经物体选择性吸收后,其剩余光波的混合而产生的视觉效应即为该物体的颜色。
3.2糖色
和田玉由于原生或次生作用影响,受氧化铁、氧化锰质浸染作用形成的红褐色、褐色、褐黄色、黑褐色等色调,习惯上称为糖色。
3.3花
和田玉中含有的点状物、絮状物或“盐粒性”,局部有较明显的“石花”、“萝卜纹”、“水线”或质地不均匀等。
3.4石花
有较多絮状物、白色或其他颜色的“石花”,很明显的“萝卜纹”、“水线”等,总体少于50%,玉质受到较大影响。
3.5石性
有局部或大部的石花和其它矿物、岩石杂质。
3.6绺
和田玉受外力作用,或在成矿过程中形成的少量呈定向分布或交错的劈理、裂理、絮状矿物排列等,尚没有裂开。
3.7裂
和田玉受外力作用形成的劈理、裂理等,已有明显裂开。
3.8石皮
和田玉原料或雕件上留有围岩或蚀变的表层,石皮有糖色部分可以称为“糖皮”。
3.9质地
是和田玉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由结构、透明度、绺裂、内含物、瑕疵等因素构成。
3.10矿物集合体
由无数个结晶矿物个体组成的块体称为矿物集合体。
3.11光性特征
指材料对入射光的方向和传播方向发生作用,而产生的各种现象,包括材料的均质性、非均质性、非均质体的轴性和正负光性特征。
3.12折射率、双折射率
光在空气(或真空)中与在珠宝玉石材料中传播速度的比值为折射率。非均质体中两个或三个主折射率之间的最大差值为双折射率。
3.13吸收光谱
指连续光谱的光照射珠宝玉石材料时,被选择吸收而产生的光谱。
3.14光泽
珠宝玉石材料表面反射光的能力。
3.15透明度
指珠宝玉石材料透光的程度。
3.16紫外荧光
指用紫外光照射珠宝玉石时产生的可见光波,按发光强弱分为:强、中、弱、无。
3.17密度
珠宝玉石的密度是指单位体积物质的质量。单位是g/cm3 。
3.18硬度
是指珠宝玉石材料抵抗外来刻划、压入或研磨等机械作用的能力。采用矿物学中的摩氏硬度表示。
3.19产状
指矿物或岩石的产出赋存状态。其含义包括:矿物岩石的共生组合、与围岩的关系、分布特征以及成因等要素。
3.20染色处理
是指人为使致色物质渗入珠宝玉石,达到产生颜色、增强颜色或改善颜色均匀性的目的。
4 描述方法
4.1 颜色的描述方法
依照珠宝玉石颜色描述的惯例,对和田玉颜色的描述,采用先次要色调后主要色调的方法,也采用一些惯用的颜色描述词汇。例如:黄绿色—表示以绿色为主,带有黄色调。颜色的观察和描述带有很大的主观因素,而且常常同一块玉石上有两种或多种颜色,或颜色特征含混难以表达,可采用过渡性、关联性方法进行描述分类、命名。有些局部颜色特征可以在备注中加以描述。
4.2 玉石质地和内含物、瑕疵的观察描述方法
和田玉的质地是其质量评价的重要因素,质地的主要由结构、透明度、内含物、瑕疵、绺裂等因素
构成,本标准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为常用描述用语如下:
4.2.1 细润无瑕
质地致密、细腻滋润,油脂光泽强。
4.2.2 细润
质地致密,细腻滋润,油脂光泽强,局部可有石花。
4.2.3 细
质地尚细腻,但矿物结晶稍粗有颗粒感或有“瓷”、“礓”等特征,油脂光泽弱。
4.2.4 微花
有微小的点状物、絮状物、局部不明显的“石花”等,肉眼观察不易发现,总体少于5%。
4.2.5 有花
有点状物、絮状物或“盐粒性”,局部有较明显的“石花”、“萝卜纹”、“水线”或质地不均匀等,肉眼观察很容易发现或总体少于25%。
4.2.6 有石花
有很明显的絮状物、白色或其他颜色“石花”,玉质受到较大影响,总体少于50%。
4.2.7 石性
局部或大部有石花和其它矿物、岩石杂质。
4.2.8 绺
有少量呈定向分布或交错的劈理、裂理、絮状矿物排列等,尚没有裂开。
4.2.9 裂
有劈理、裂理,已有明显裂开。
4.2.10 石皮
和田玉原料或雕件上留有围岩或蚀变的表层,石皮有糖色部分可以称为“糖皮”。
4.3 糖色的描述方法
和田玉由于受次生作用影响,受氧化铁、氧化锰质浸染形成的红褐色、褐色、褐黄色、黑褐色等色
调,习惯上称为糖色。糖色是和田玉的重要特征之一。描述糖色时以估算糖色在样品中的体积百分比为依据,分为:
1) 微糖:糖色占比例约为5%以下。
2) 有糖:糖色占比例约为5%~30%之间。
3) 糖××玉:糖色占比例约为30%~85%之间。
4) 糖玉:糖色占比例>85%时可以称为糖玉。
5 产状分类
和田玉按地质产出状况分类;
5.1 山料
指产于原生矿的和田玉。主要特征:块度大小不一,呈棱角状,且棱角尖锐,形态各异。
5.2 山流水料
指原生矿经地质作用风化崩落后,被河流搬运了一段距离,主要在河流的中上游。主要特征:距离原生矿近,块度较大,棱角稍有磨圆,表面较光滑。
5.3 子料
指原生矿经地质作用风化崩落后,被河流搬运到较远的距离,主要产于河流中下游或冲洪积扇中,主要特征:磨圆度较高,呈次滚圆状,滚圆状,表面光滑;沉积环境的不同,表面具有不同颜色的皮色。
5.4 戈壁料
是由早期形成的子料或山流水料,由于河床改道而遗留在河流冲积扇或戈壁滩上,经风蚀作用而形成,距原生矿距离较远。主要特征:风蚀特征明显,常呈次棱角状,表面凹凸不平。
6 定义及命名规则
6.1 定义
和田玉系指产于新疆行政区域内昆仑山-阿尔金山一带的成因特殊以微晶-隐晶透闪石为主的玉石。
6.2 定名规则
6.2.1 依据和田玉的颜色和质地来划分,共分为8个大类(见附录A)。按传统的观点和行业的惯例,和田玉品种的划分是以颜色特征为依据进行分类命名,这一分类并不代表品质好坏和级别差异。
6.2.2 和田玉的类别之间有些没有截然、明显的界限,相互间是逐渐过渡的。分类时应依据《和田玉实
物标准样品》进行。
6.2.3 和田玉的命名推荐使用附录A《和田玉基本名称和分类名称表》中的名称,如:白玉、青玉等;亦可采用“和田玉(分类名称)”的方法。如:和田玉(白玉),和田玉(青玉)等。
6.2.4 优化处理的命名规则
6.2.4.1优化的和田玉命名
a) 直接按照6.2.3条进行命名;
b) 珠宝玉石鉴定证书中可不附注说明。
6.2.4.2处理的和田玉命名
a) 和田玉的人工处理主要是表面染色。必须在商品标识或鉴定证书备注中注明:“该样品表面(或局部)经过染色处理”。经染色处理的和田玉不得作为天然和田玉鉴定。
b) 在目前一般鉴定技术条件下不能确定是否经处理时,可以采用下述描述方式,如:“未能确定是否经××处理”或“表面颜色成因未能确定”等。
c) 其他处理方法依据GB/T16552 执行。
7 鉴定方法
7.1 常规鉴定方法
按GB/T 16553 执行。
7.2 特殊鉴定方法
按GB/T 16553 执行。
7.3颜色鉴定的方法
准确的颜色划分在和田玉鉴定、鉴别、分类过程中显得十分重要。和田玉的鉴定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7.3.1 光源
和田玉在不同的光源下观察会有不同的色调,不同色调的和田玉在同一光线下表现也有所不同,鉴别分类时应采用自然光,在日光强烈的情况下,应避开日光直射。在光线条件较差时可以使用色温5000~7000K的日光灯作为辅助光源。
7.3.2 环境
实验室的墙面、地面、窗帘要求使用白色、浅灰色等色调,样品要置于白布、白纸或其他白色背景上进行鉴别比色,背衬物要求荧光较弱,平整,不宜有强烈的反光。同一实验室的不同工作台必须长期
固定使用同一种背衬物。
7.3.3 样品
薄的样品颜色会显得浅一些,厚重的样品颜色会显得深。因此,比色部分厚度应在6~10mm,厚度不足或超过部分,应由检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测。
7.3.4和田玉标准样品
应具有《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便于检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比对参照,尽可能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差异。
7.3.5 检验人员
颜色的鉴别分类应由受过系统训练有经验的2~3名检验人员进行操作。
7.3.6 其他注意事项
应考虑样品上糖色、瑕疵、局部带有杂色或透明度等情况对颜色的影响,在分类过程中由检验人员进行估测。
7.4 鉴定项目选择
7.4.1 常规鉴定方法为正常检测过程中需要全面检测的项目。综合判断各项目检测结果,以确保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7.4.2 某些样品条件不具备,不能做某些项目检测时,可不测。但其他项目所测结果的综合证据,应足以证明所得结论的准确性。
7.4.3 常规鉴定方法中,某些方法可同时推导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特征。实测过程中,依据样品条件选择最合适的方法,以获得较为全面的鉴定特征。
7.4.4 用常规方法无法获得足够的鉴定依据时,须采用必要的特殊鉴定方法来辅助确定。
8 鉴定项目
8.1 英文名称: Hetianyu, Nephrite
8.2 矿物(岩石)名称: 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
8.3 材料性质:
化学成分:Ca2(Mg,Fe)5Si8O22(OH)2 。
结晶状态:晶质集合体,常呈纤维状集合体。
常见颜色:脂白色、白色、灰白色、浅至深的青灰色、灰绿色,绿色、黄色、灰色、黑色、黄褐色-褐红色(糖色)等。
光 泽:玻璃光泽至油脂光泽。
解 理:透闪石具两组完全解理,集合体通常不见。
摩氏硬度:6~6.5。因结构的不同会有一定变化。
密 度:2.95(+0.15,-0.05)g/cm3。
光性特征:非均质集合体。
多 色 性;无。
折 射 率;1.606~1.632(+0.009,-0.006),点测法:1.60~1.61。
双折射率:不可测。
紫外荧光:无。
吸收光谱:极少见吸收线,500nm处可见模糊吸收线,优质绿色碧玉在红区有模糊吸收线。
放大检查:纤维交织结构,黑色固体包体,金属矿物包体。
特殊光学效应:猫眼效应。
其他性质:和田玉一般呈不透明至半透明状,因玉料厚度不同略有区别;新鲜断面一般呈参差状断口。
9 分类
和田玉的分类必须依据本标准附录A《和田玉基本名称及分类表》并对照《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在规定的环境下,由经过严格培训的检验人员来完成。
9.1 羊脂白玉
表示优质白玉,颜色呈脂白色,可略泛淡青色、乳黄色等,质地细腻滋润,油脂性好,绺裂较少,可有少量石花等杂质(一般10%以下),糖色少于30%。根据带糖色的多少可进一步细分为:羊脂白玉、糖羊脂白玉。
9.2 白玉
颜色以白色为主,可略泛灰、黄、青等色调,质地致密细腻,油脂-玻璃光泽,半透明至微透明状,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根据带糖色的多少可进一步细分为:白玉、糖白玉。
9.3 青白玉
是介于白玉和青玉之间的品种,颜色以白色为基础色,带有灰绿色、青灰色、黄绿色、褐、灰色等浅-中等色调,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半透明状,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根据带糖色的多少可进一步细分为:青白玉、糖青白玉。
9.4 青玉
颜色有青至深青、灰青、黄绿等中等-深色调,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根据带糖色的多少可进一步细分为:青玉、糖青玉。
9.5 碧玉
颜色以绿色为基础色,常见有绿,灰绿、墨绿等颜色,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
9.6 墨玉
颜色呈灰黑-黑色(占30%以上),致色因素是因为含有一定量的石墨包体。黑色多呈浸染状、叶片状、条带状聚集,可夹杂白或灰白色,多不均匀,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
9.7 黄玉
浅—中等不同的黄色调,经常为绿黄色、粟黄色,带有灰、绿等色调,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根据带糖色的多少可进一步细分为:黄玉、糖黄玉。
9.8 糖玉
由于次生作用形成的,受氧化氧化锰质浸染呈红褐色、黄褐色、褐黄色、黑褐色等色调,半透明至微透明状,质地细腻致密,油脂-玻璃光泽,可见绺裂、杂质及其它缺陷。糖色部分占到整件样品85%以上时,定名为糖玉。
10 实物标准样品
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是本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进行和田玉分类时与文字部分同时使用。
11 鉴定证书
和田玉鉴定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1.1 名称
按照6.2条进行命名;
11.2 颜色
产品主体的颜色,如果存在颜色过渡,应该加以说明;
11.3 尺寸
仅在必要时测量尺寸;
11.4 总质量
称重的总质量,如果包括附带物,应该说明;
11.5 形状
应包含对外形的简要描述;
11.6 备注
必要的其他说明;
11.7 其他特殊检测方法(必要时);
11.8鉴定标签
可仅提供材料名称和总质量。
12 标识
每一件用于销售的和田玉产品都必须附有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包括:
12.1 名称
材料名称必须根据“附录A”中的和田玉基本名称或分类名称,并按照6.2条进行命名。
a) 不允许用雕琢形状代替和田玉或和田玉分类名称。例如“生肖”等。
b) 不允许单独使用“玉”或“玉石”代替和田玉或和田玉分类名称。
c) 不以产地修饰和田玉基本名称或和田玉分类名称,如:“且末青白玉”等。
d) 和田玉或和田玉分类名称前无需加“天然”二字。
e) 经染色处理的和田玉不得作为天然和田玉进行销售,应明示销售。
12.2 价格。
12.3 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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