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个父母而言,孩子无疑是自己最珍贵的宝贝。作为自己血脉的继承、生命的延续,对孩子千般疼万般爱是自然而然的。每个父母对孩子表达爱的方式并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对孩子的爱最宽广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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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的众多家事案件中,有一对已离异的夫妻王美、李涛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特别是申请执行人王美,她作为女性,个人能力非常突出;作为母亲,无疑也是深爱孩子的。但她在对待前夫李涛探视儿子这个问题上的做法却真的错了,如不纠正将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不利。
8月15日上午,我抽空给了李涛一个电话,向他了解8月1日在法院见过孩子后,这两周是否能顺利地探视孩子。“谢谢法官,这两周都挺好的。每周六早上我去接孩子,晚上按时把孩子送回去,我和儿子每次见面都很开心。”电话那头的李涛语气明显比两周前要轻松的多,当时的他有一年时间未见到三岁的儿子,遂以此为由拒绝将儿子的抚养费给前妻王美。
随后,我又拨通了王美的电话。“骆法官,这两周我都让李涛探视儿子了,现在这样探视还挺好,没什么问题,如果有问题,我会打电话跟您沟通”,电话那头的王美,声音依旧爽朗干脆,明显感觉在前夫李涛探视儿子这个问题上,王美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
一个多月前,因前夫李涛一直拒给儿子李宝支付抚养费、医疗费,王美向良庆区法院申请执行。我打电话给李涛询问原因,李涛说在儿子李宝两岁时,王美诉请离婚,儿子判给了王美。之后,在南宁上班的王美将儿子李宝带到河池由外公外婆照顾。李涛想去河池探视儿子李宝,却多次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阻拦。故从2016年9月起,李涛就拒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医疗费。
受理该案件后,我把李涛拒绝的原因电话告知了王美,王美否认了不给前夫李涛探视,认为是李涛自己不来河池探视儿子李宝。作为执行法官,我从法律的角度指出,法院判决儿子给母亲王美抚养,但王美本身在南宁上班,现在却将两岁的儿子交给在河池居住的外公外婆抚养,这明显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除非确实存在迫不得已的困难,否则孩子还是在母亲身边成长好。而且儿子现在已三岁,是活泼好动的年纪,王美此时如错失参与孩子重要的成长过程,想必也是少了很多抚养孩子的快乐。待孩子长大后,王美再想弥补这个缺失,就很困难了,所以无论是从孩子李宝的角度考虑,还是从母亲王美的角度考虑,我都建议王美将孩子带回南宁亲自抚养。
至于前夫探视儿子的问题,我向王美指出生效的判决书确定了李涛做为孩子的亲生父亲,每周都有探视儿子的权利。而现在王美以各种理由阻拦李涛探视,与法相驳,并且也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无论王美与李涛是因何种原因分开,两人同为孩子的母亲和父亲,都是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生命中最重要的父亲和母亲两人的关爱。再者,通过多次沟通,办案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能感觉到作为父亲的李涛与母亲王美一样,都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李宝。最终,王美同意8月1日带孩子到良庆法院让前夫李涛探视。
8月1日,当与离别一年的三岁儿子李宝在法院团聚时,李涛的眼眶湿了。经过调解,李涛和王美达成一致意见,李涛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探视,李涛按时将儿子的抚养费以及其他费用支付给王美。
现在,经过两周的探视,李涛已经和久别的儿子重新建立了父子间亲密的关系。而王美,也已将儿子接到南宁抚养,每天都能看到儿子,与孩子共同经历他成长中的酸甜苦辣,也不再因错过孩子宝贵的成长瞬间而留有遗憾,祝愿她作为母亲能比之前更幸福。(文中人物王美、李涛、李宝均为化名)
撰稿:骆健 编辑: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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