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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贿赂案件辩护的真相

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改为监察委办理后,辩护的难度系数进一步增加了——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律师在监察期间不能介入,不能会见。

其实,即便在移送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过程中,职务犯罪的辩护一向何其艰难。

职务犯罪辩护为什么难?常见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一、无官不贪、有罪推定的观念。

二、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困难。

三、证据采信标准不统一,经常口供就能定罪。

但为多起落马官员做过辩护的周泽律师认为,贿赂犯罪案件辩护难,最大的障碍,其实另有原因——一只无影的手。

☉ 本文长约2500字,阅读需时5分钟

周泽律师

目前,找我做辩护人的官员涉贿案件当事人实在是有点多。我拒绝了很多,受理了一些。也许还会有人找我,但我觉得有必要把贿赂案件辩护的真相告诉大家。

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很难! 很难!很难!

尽管很多落马官员及其亲属都在喊冤,尽管指控他们的证据可能确实存在问题,尽管很多官员都控诉自己曾受到逼供,甚至可能还有证人翻证佐证案件可能确实存在冤情,但当事人还是基本都会被判罪。

让当事人绝望的是,任凭被告人、辩护人千呼万唤,一次次申请,法院、检察院基本不会安排证人来出庭。

官员被控受贿的案件,基本不可能全身而退。法院能拿掉部分指控,就已经很不容易。我作全面无罪辩护的张新林案、杜宇平案、白志刚案,虽然拿掉了部分指控,但在非法取证问题那么突出、证据那么不充分、合理怀疑那么明显的情况下,当事人最终仍被判有罪。

悲哀的是,即使证据再不足,事实再不清,法院也强行定罪,对指控照单全收。比如,我作无罪辩护的蒋永容案,连二审法院都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程序违法两次将案件发回重审,最终在指控证据没有增加而辩方提供了大量无罪证据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两次重审仍然均判有罪,第二次重审后再次上诉,曾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审法院,竟然给维持了!

虽然我也曾把一审已经被判有罪并处以十一年重刑的县官熊祖模辩成无罪过,但这似乎已经是空前绝后了!即使是熊祖模案,当事人都无罪释放了,据说纪委和检察院的人仍然表示不服气,称不是熊祖模没有问题,而是他们没搞好熊祖模“有罪”的证据。

我聊过很多法官、检察官,他们基本没有人相信官员有廉洁的,尽管他们以及他们的亲属可能也都是官员。比如,我曾办过一个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被指控受贿的案件,当事人曾经是公安部的一等功臣和所在地区的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等身,喊冤;我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最终当事人还是被判了有罪。承办法官就曾直接对我说过,该案证据是有些问题,但请我放心,一定不会冤枉当事人的,一个派出所长一年都能弄几十万,当事人作为公安局领导,指控那点金额(当时是不到十万,也可以判几年)能冤枉他吗?!

更重要的是,审理案件的法院和法官,可能根本做不了主,律师和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是谁在对案件作出判决。对我正在辩护的一个案件,法官就曾直言不讳地表示,自己只负责审理,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判决结果都是报上级法院决定的,至于上级法院还要报谁来决定,谁也不清楚。

有很多律师,刑事辩护经验都很丰富。但对官员贿赂案件,不要相信哪个律师辩护水平有多高,就能怎么样。

我办过很多著名刑辩律师的二手案件,也与很多著名律师交流过刑事辩护,他们对官员贿赂案件,甚至对整个刑事辩护,其实也很沮丧。

那些宣称自己辩护职务犯罪案件多能耐的律师,其实是骗子!到处宣讲刑辩经验的,说自己擅长官员贿赂案件辩护的,更是大骗子!他们其实只是在做营销,而已。

当然,我写这样的文章,也可能被视为营销。那大家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网友跟帖:

周泽律师的微博发出后,引来众多律师及读者评论,小编经整理,发现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无人相信还有清官,是令人悲哀的现实

@王万琼律师 博主道出了贿赂案件辩护的困境。除了律师,估计很少有人相信体制内还有清官,这真是令人悲哀的现实。

@往事随风4880  老百姓啥看法是一回事,而法官是不是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据才是关键,可惜……

@花开功的妻子虹 周律师实话实说,这恰恰是中国的特色,法律的悲哀。而这也正是职务犯罪冤案当事人坚持喊冤的意义和价值。唯有坚持才能改变,也许时间会漫长,5年,10年,但生命不熄,申冤不止。即使在有生之年没有等到洗冤那一天,但在争取司法进步的路上,他们用生命在斗争。我们由衷地敬佩他们,坚定支持他们!

@否民漠言 指控这些官员受贿的证据是否有问题,与这些官员事实上是否真正受贿行贿,应是两个概念。

二、非法治因素介入越深,案件越“铁”

@一夜春风梨花头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体制内的案件基本和政治挂钩,其他的很多和看得见的利益相关?

@仲若辛 同感。大背景下的职务犯罪辩护让人感觉无力,无助,无法,无奈。二十多年来,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厌倦这份工作,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常感沮丧悲哀。以后这类案件还做不做,怎么做,还真是个问题。

@卢龙工具 周律分析的有理,哪怕你有理,连法官都无奈更何况是律师。

@者羽律师 周律叙述了表面“真相”,其实是不单贿赂案,任何案件,行政权力等非法治因素介入越深,案件越“铁”,律师辩护越吃力,结果越容易造成冤案。

@律师谢靖波 证据不足就应当判无罪,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可是,在实际案件当中,即便是这样也要强行推进判罪。这里真是有一个影子,就是这个影子决定着有罪判决。这个影子可以是心理的,可以是行为的。影子是无罪判决的一个有分量的墙。

三、“如有好官,敢不敢晒出你的财产”

@于伏海律师 官员如果有好货,那就把财产晒出来。但是没有一个官员支持晒财产,所以,应当能推出没有一个官员是好官的结论,没有一个官员不贪污受贿,不财产来源不明。我是律师也得这么说,我最鄙视给贪官污吏辩护的律师。

@苍天有眼善 有本事亮出他们的财产及其来源! 没有留下受贿证据,不代表没得过一分钱 一点实惠!他们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我不反对他们请律师,但是邀请好律师的钱呢? 是他们工资付的起吗?

@hikerly 制度,决定了连体制内的人都不相信有不受贿的人。

来源|:周泽律师微博

编辑:石心丨 版式:啊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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