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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迷彩服爬山去

编者按:《穿着迷彩服爬山去》名字给人设下迷雾,穿迷彩服?可是军人?为何爬山?顺着作者流畅自然的文笔,章节依次地呈现,后知后觉地明白,因与当兵无缘,一身迷彩服成就作者军人的梦想。

很多男人都有穿上军装的梦想,军旅生活对人是一种历练。穿上迷彩服爬山,权当体会了一次军人的感受吧。从中体会到人生的种种,更是难得。爬山,既放松了心情,锻炼了身体,又营造了美丽的精神家园;“穿着迷彩服爬山去”,激昂豪迈的胸腔之音。

整篇文章即景生情、情景交融,间或穿插迷彩服的由来和作用。清爽的语句里,洋溢着一种对军人无限敬佩、眷恋和深情。信手拈来的生活轶事,寓意深深,彰显作者飘逸的灵魂,对这个大千世界的真实映像,读来令人回味无穷! 

穿着迷彩服爬山去

那一年的春天,我和孟华同志借出差的机会,顺路跑到他当年当兵的部队驻地玩了两天。

那天上午在去部队驻地的路途中,我俩在火车上一边喝着闲酒,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聊天,平时话语不多的孟华,当谈到他当年入伍的时候,双眼一下子就透亮透亮的,情不自禁地就兴奋起来了,滔滔不绝地跟我讲述起他在新兵连训练的全过程。之后,他又略有所思地嘟囔着跟我说:“大哥,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我没当过兵,一下子理解不透孟华同志这两句耐人寻味的话语是什么意思,也就没接他的话茬。心里寻思着,他这前一句话的意思可能是说当兵挺苦的吧,那后一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呢?我觉得挺深奥的,一时之间玩味不了,在心里默默地琢磨了一会儿,也就不愿意费脑子深一层地去琢磨这个问题,这个问号在脑子里盘旋一会儿也就不翼而飞了。 

这几年,全国各省市的电视台几乎都在播放一些打击日本侵略者题材的电视剧,别管是谍战还是游击战剧情的,我都挺喜欢看,因为看这些电视剧就像看香港拍的那些古装武打片和科幻片似的,是成年人的童话片,看着开心,不累心,不累脑子。

再就是,有些电视剧里的军人穿着迷彩服打仗,让人看着挺神气的。 

那天晚上,我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看《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电视连续剧,被嬉笑怒骂的龙文章这个人物给吸引住了。做事不惜使用一些下三滥手段的龙文章,把孟烦了、迷龙、郝兽医这群在战争当中几乎沦为社会底层人渣的小人物,一一地都给唤醒了,带领他们义无返顾地投入到打击日本侵略者的战斗当中去,用他们的血肉之躯书写了铁血卫国的悲壮战歌。感动之余,心里寻思着,这辈子我是当不成兵了,也捞不着去打那些可恶的日本鬼子了。不过什么时候买一身迷彩服穿着爬爬山,锻炼锻炼身体也挺有意味的。

第二天早晨上了班,大约十点来钟,孔飞同志到我办公室找我喝茶聊天,闲聊当中我随口跟他说以后想买一身迷彩服,双休日穿着去爬山锻炼身体。

孔飞同志笑呵呵地说:“我觉得你穿着迷彩服去爬山,更会有一种豪迈溢满全身,绝对是一种给人很酷的感觉。这样吧,你不用去买迷彩服了,我认识市武装部那个管理后勤的韩科长,和他打过几次交道,我找他去给你要一身迷彩服,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买一身迷彩服,爬山锻炼身体的事情,只不过是我一时之间的想法而已,孔飞同志说给我找一身迷彩服的话,我也没怎么当真,闲聊天聊过去也就忘了。

谁知道,孔飞这个老夫子,竟然把我俩随意聊天说的话当真了。第二天下午上班的时候,他不但拿来了一身崭新的迷彩服,连军鞋、军帽和领章帽徽都给我拿来了,当时一下子弄得我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心里挺过意不去的,连忙起身递烟让茶的,还顺嘴说了几句他办事认真,办事利索,以及感谢他之类的话语。

下午下了班,回到家里,我就像个大孩子似的,立马从头到脚穿戴上迷彩服、军鞋和军帽,对着穿衣镜左看看,右瞧瞧,感觉着挺滑稽的,不由自主地就笑出了声音,笑着笑着,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问号:这个迷彩服有没有什么来由?心里寻思到这儿,便立马来到书房,坐到电脑桌前伸手打开电脑,从网络上搜索查找起迷彩服的来历。 

迷彩服的雏形,是当年苏格兰青年猎手吉利发明的一件装饰着许多绳索和布条的上衣外套。吉利穿着这件上衣外套隐身到山野丛林当中去捕猎,连一些警觉十分敏锐的鸟儿也难以发现他。吉利自从穿上那件外套几乎天天都能扑捉到一些猎物回家,一家老少的小日子越过越好了,渐渐的他那件上衣外套的秘密就在一些猎户当中传开了,大家都纷纷效仿制作,穿着这种外套去打猎,收获果然比以前好多了,便不约而同地称这种上衣外套为吉利服。 

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迷彩服,诞生在1929年的意大利,有棕、黄、绿和黄褐4种颜色。

二战时期,德国又发明了一种三色迷彩服,这种迷彩服上遍布形状不规则的3色斑块,一方面可歪曲人体的线条轮廓,另一方面其中部分斑块颜色与自然背景色近似一体,部分斑块又与自然背景色差别明显,从视觉效果上分割了人体的外形,从而达到了伪装变形的效果,随后迷彩服在二战当中得到了广泛普及,又叫狙击手服。 

自从我有了这一身迷彩服、军鞋和军帽之后,到了周末就不愿意待在家里,只想出去爬爬山,活动活动腿脚,找找年轻人的感觉,找找军人的感觉。

穿着迷彩服爬山的感觉,确实是挺好玩的。新鲜感过去了之后,我就很少再穿迷彩服爬山了,尤其是夏天,穿迷彩服爬山太热了。 

一晃之间几年的时间过去了。

那个星期六的上午,天空灰蒙蒙的,时不时地还下着粉丝似的毛毛雨,杜宁开着小轿车拉着冀泓、张娥和我来到曲阜的尼山脚下,我们在细雨云雾中开始登尼山,到了山顶,我随意地拍了一些风景照,还即兴作了一首小诗朗读给大家听:“尼山群峰任我踩,五川汇流诗意多。孔子欲知身后事,恭敬美酒冀成喝。”

挺长时间没爬山了,爬完尼山回到家里,腿脚足足酸痛了好几天,但体能却是着实地经历了一次强化锻炼。

自从爬完云雾缭绕的尼山之后,我就又喜欢上了爬山,慢慢地感觉着越爬山身体越轻松,手脚越利索,越爬山心态也越年轻了。 

杜宁眼看着就是一个将近60岁的人了,可他一点老态龙钟的样子也没有,比我的身体可强健多了。他的手脚十分灵敏,爬山的速度一点也不亚于那些经常登山玩的年轻驴友。

杜宁喜欢爬山玩,一爬山就兴奋的不得了,我们四个人每一次爬山都是在他的积极倡导之下,每一次爬山,他既是我们的指挥员又是一个急先锋,他鼓动得我们现在不管是爬哪一座大山都能克服一些困难,战胜自己的生理极限,最终爬到山顶了。 

那一天的上午,我们四个人去爬曲阜的九仙山,爬山的路上我不急不躁,保持体力匀速,一路观景地跟着杜宁的身后爬上了山顶。

在山顶会师的时候,张娥和冀泓都兴奋的像个小女孩,我看着她俩那红红的脸,亮亮的眼睛,手舞足蹈的样子,心里寻思着,趁着我们四个人的身体现在都还健壮,近年内一定得把附近县市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山脉全给爬个遍,足足地过过爬山的兴趣。 

当今这个市场经济社会,人们的工作压力都挺大的,生活节奏也挺紧张,许多中老年人都处在亚健康的状态当中,平时没有什么紧要的事情,或者是节假日的时候,走出钢筋水泥铸成的小屋子去爬爬山,沐浴在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当中,既锻炼了身体,又放飞了心灵,真的是一件好事情。

爬山,会让人变得乐观进取,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爬山,既是人们对自然的挑战,也是对自我的挑战,其乐无穷。

每一次爬山,尤其是攀登高一点的山,每当我的双脚踩在顶峰的刹那间,心里立马就会涌现出那么一种一览众山小,征服大自然的豪气。那种感觉,对于深受现代文明病困扰的我来说,无疑地就是一种最好的精神保健极品。 

今年这一年,杜宁、冀泓、张娥和我一起攀爬过十几座大山,每次爬山都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那次爬新泰市的莲花山,我们翻越了一个又一个山头,当我气喘嘘嘘,汗流浃背地爬到山顶,站在那儿放眼瞭望刚刚爬过的山头,山下的那一些村庄、河流、树林都半隐半现在云雾里。那情那景让我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起来,兴奋得我放开喉咙高歌了一大阵子。

那一次我们去莒南县的天马岛,当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我看到寺庙里有许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游客在虔诚的焚香朝礼许愿。在袅袅的香气里,在鸟儿鸣啭的歌声当中,不由我不浮想联翩,思绪万千,尤其是当我站在一块青石上回望山下那些郁郁葱葱的山谷和树林,心里真有那么一种超凡脱俗的修仙感觉。

生活就像是爬大山,人生的乐趣就是在爬山过程当中的那一些所思所想,以及所遇到,所看到的那一些鲜活的风景和行行色色的人。

人,是一种挺奇怪的高级动物,我更是一个挺奇妙的组合体,既有孩子气,又有成熟的一面。

这一年,每当我爬山爬到山顶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男子汉的自豪感。可偶尔还有那么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那种空落、孤独、寂寞的情绪又会让我联想起许多人和许多事情,心态复杂,瞬息万变。但不管心绪怎么样,一个人在有生之年能够尽情地去享受爬山的过程,在大自然当中与心灵会晤,确实是一件相当有情趣,相当美妙的事情。

夏天穿着迷彩服爬山太热,可春秋季节,尤其是冬天,穿着迷彩服爬山确实挺舒服,感觉很好,别有一番情趣和意味蕴含在其中。 

快过年了,这段时间工作较清闲,我把过去所写的一些零零散散的游记整理了整理,修改了修改,有意无意地就整理、修改出了这么一本游记散文来,我给这本书起个名子叫《随意的风》。

从明天开始,我要将这一篇一篇的游记散文,陆陆续续地发到各个文学网站上玩心情。

我知道自己的这本游记散文不足月,可我的下意识里总感觉着这本书中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味道值得读者们去咀嚼的,因为这本游记散文,是我这些年来待人接物的真挚情感,是我的社会生活的杂乱思想,是我的飘逸的思绪,是我的奔放的灵魂对这个大千世界的真实映像,也是我传达给读者们的心声。

随意的风,随意的笔,随意的人,随意地书写出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日常生活,这也还算挺有生活情趣,挺有人生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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