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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重写中国文学史答记者问

龚鹏程重写中国文学史答记者问



1、 从1988年学界提出“重写文学史”至今,26年过去了,有没有产生令人满意的中国文学史著作?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怎么解释?

龚鹏程:我更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在台湾呼吁了。后来看大家谈来扯去,总也没弄出个新东西来,才自己写了一部《中国文学史》。这是目前最好的。已销行两岸,开始替代旧教材了。

所以,您这个问题以及底下的问题其实都已可不必再问,因为麻烦已然解决。现在该谈的,是一些继续深化的问题,而不是还在呼吁重写文学史。

2、以往的“中国文学史”(包括《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不足?近年来这种状况有无改观?

龚鹏程:问题多啦,一言难尽!

近九十年的文学史论述架构,主要是努力把中国文学描述为一种西方文学的山寨版。

它汲挹于西方者,一是分期法。中国史本无所谓分期,通史以编年为主、朝代史以纪传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而已。西方基督教史学基于世界史(谓所有人类皆上帝之子民)之概念,讲跨国别、跨种族的普遍历史,才有分期之法。以耶稣生命为线索,把历史分为耶稣出生前和出生后,称为纪元前、纪元后。纪元前是上古;纪元后,以上帝旨意或教会文化发展之线索看,又可分为中古和近代。

史宾格勒《西方之没落》等人早已具体批评此法,谓其不顾世界各文化之殊相,强用一个框架去套,是狭隘偏私的。可惜晚清民初我国学人反而竞相援据。黄人如此,刘师培《中古文学史》亦然。与哲学史书写中胡适、冯友兰等人的表现,共同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潮流。

这种分期法,后来也有吸收了史宾格勒之说的。但非颠覆上述框架,而是因史宾格勒把历史看成有机的循环,每一循环都如生物一般,有生老病死诸状态、春夏秋冬诸时段,故如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冯况君陆侃如《中国诗史》均酌用其说。

扩大分期法而不采有机循环论及基督教思想的,是马克斯历史唯物史观。把历史分成「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社会(上古)──封建社会(中古)──资产阶级社会(近代)──社会主义社会」五阶段,并套用于中国史的解释上。由于削足适履,套用困难,故自民国初年便争论不断。到底封建社会何时结束、有没有资本主义萌芽阶段等等,还关联着日本东洋史研究界的论争。

分期法之外,另一采挹于西方的,是广义的进化论或称历史定命论。因为,上述各种分期法都不只是分期,还要描述历史动态的方向与进程。这种进程,无论是如基督教史学所说:历史终将走向上帝之城,抑或如马克斯所预言:走向社会主义,都蕴含了直线进步的观念。把这些观念用在中国文学史的解释上,就是文体进化、文学进化云云,把古代文人之崇古拟古复古狠狠讥讪批判一通。

第三项采汲于西方的观念,是启蒙运动以降之现代意识。此种意识,强调理性精神与人的发现,以摆脱神权,「解除世界魔咒」。用在中国文学史上,就是鲁迅描述魏晋是人的醒觉之时代,周作人说要建立人的文学等等。反对封建迷信,极力淡化宗教在文学中的作用,更是弥漫贯彻于各种文学史著作中,连小说戏曲都拉出其宗教社会环境之外,朝个别作者抒情言志方向去解释(王国维论戏曲、胡适论《西游记》,都是典型的案例)。

此外,当时写中国文学史,还深受浪漫主义影响,把「诗缘情而绮靡」之缘情,或「独抒性灵」之性灵都想象成浪漫主义,拿来跟「诗言志」对抗、跟古典主义打仗,反复古、反摹拟、反礼教、反法度。

在康德以降之西方美学主张无关心的美感,以文学做为审美独立对象的想法底下,他们自然也就会不断指摘古代文儒「以道德政教目的扭曲文学」。

第四是文类区分。文学史家们把传统的文体批评抛弃了,改采西方现代文学的四分法:小说、戏曲、散文、诗歌。

这真是太可悲了。为什么?因为,一、与中国的文体传统从此形同陌路,文家再也不懂文体规范了,当代文豪写起碑铭祭颂,总要令人笑破肚皮。二、他们开始拼命追问:为什么中国没有西方有的文类,例如中国为何没有神话、中国为何没有悲剧、中国为何没有史诗,然后理所当然以此为缺陷。逼得后来许多笨蛋只好拼命去找中国的史诗、悲剧或神话,以证明人有我也有,咱们不比别人差。三、可是没人敢问中国有的文体,西方为何没有。反倒是西方没有而我们有的,我们就不敢重视了。例如赋与骈文,既非散文,又非小说,亦非戏剧,也不是诗,便常被假装没看见。除六朝一段不得不叙述外,其余尽扫出文学史之门。偶尔论及,评价也很低,损几句、骂几句。八股制义,情况更糟。四、小说、戏剧,中国当然也有,但跟西方不是同一回事。正如林传甲所说,它们在中国地位甚低,远不能跟诗赋文章相提并论,许多时候,甚至不能称为「文学」,只是说唱表演艺术之流。可是既欲仿洋人论次文学之法,小说戏剧便夷然占居四大文类之半矣。五、小说与戏剧,在中国,又未必即是两种文类。依西方文学讲中国文学的人却根本无视于此,迳予分之,且还沾沾自喜。如鲁迅《小说旧闻钞》自序明说是参考一九一九年出版的蒋瑞藻《小说考证》,但批评它混说戏曲,而自诩其分,独论小说。可是不但蒋氏书名叫小说考而合论戏曲,一九一六年钱静芳《小说丛考》也是如此,当时《新小说》《绣像小说》《小说林》《月月小说》《小说大观》《小说新报》《小说月报》更都是发表戏曲作品的重要刊物。为什么他们并不分之?因为古来小说戏曲本来就共生互长,难以析分,刻意割裂,其病甚于胶柱鼓瑟。六、文类的传统与性质,他们又皆参考西方文类而说之,与中国的情况颇不吻合。例如散文,若依西方essay来看,则诏、册、令、教、章、表、启、弹事、奏记、符命,都是西方所无或不重视的,故他们也不视为文学作品,其文学史中根本不谈这类东西。但在中国,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多体现于此等文体中。古文家之说理论道,上法周秦者,大抵亦本于此一传统。可是近代文学史家却反对或不知此一传统,尽以西方essay为标准,讲些写日常琐事、世相社会生活,或俳谐以见个人趣味之文,以致晚明小品竟比古文还要重要,章表奏议、诏策论说则毫无位置。小说方面。中国小说,源于史传传统,后来之发展也未并离却这个传统,故说部以讲史演义为大宗,唐人传奇则被许为可见史才。西方小说不是这个样,于是鲁迅竟切断这个渊源,改觅神话为远源,以六朝志怪为近宗,而以唐传奇脱离史述、「作意好奇」,为中国小说真正的成立。

凡此,均可见这个文学史写作范式其实正在改写、重构着中国文学传统,革中国文学的老命。用一套西方现代文学观去观察、理解、评价中国文学,替中国人建立我们所不熟悉的文学谱系。一九四九以后,马克斯学说大量运用于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中,成了新范式,但它与旧范式间并不是断裂的,只是添加了些东西。例如从前说进化,现在仍说进化,而进化的原理就加上了阶级斗争和唯物史观。过去讲分期,现在仍讲分期,而分期之原理就加上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到了批林批孔运动起来,又加上了儒法两条路线斗争说,重新解释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等等。台湾则基本上仍维持着五四以来所建立的典范,上庠间最流行的教本,仍是刘大杰之旧着。相关著作虽多,框架大同小异。大陆自改革开放以后,拨乱反正,阶级斗争、儒法对抗、唯物史观均可不必再坚持,故亦渐与旧范式趋同。论述方法,大体上均是先概述,再分类分派,继做作者介绍,再对重要作品做些定性定位,有历史主义气味。

总之,近年对于以上这个论述框架和传统,当然也不乏反省。但整体批判之,重起炉灶的,仅我那一部。

此外,写史的传统丢失了,现代学者们只会考史论史,不会写史,多半口齿不清、拖沓庸涩。若要找本雄肆酣畅、文彩斐然的,恐怕也只有我那一部。

3、理想的文学史是有个性的文学史,还是应遵循教科书模式,有一定之规?摆脱一般大学教科书而形成个人研究风格的文学史著作,是否可能?是否应该有各种各样的文学史进入大学讲堂?

龚鹏程:哈哈,那不就是我的《中国文学史》吗?在该书序文中,我已说过:“这本书,将来亦必成为教材,并将取代若干目前流行之教材,但写作时不是依课堂讲义方式写的。故是一本独立的文学之史,说明文学这门艺术在历史上如何出现、如何完善、如何发展,其内部形成了哪些典范,又都存在哪些问题与争论,包括历代人的文学史观念和谱系如何建构等等。文学的观念史、创作史、批评史,兼摄于其中。不依序介绍这位作家那位作家之生平及八卦,如录鬼簿;也不抄撮这篇佳作那篇佳作,如马二先生湖上选文。因此从性质上说,此书与历来之中国文学史著作逈然不同。”

4、 文学史的撰写有没有一个可以普遍接受的标准? 有的文学史可谓内容详实。不管是一流作家作品,或是二流作家作品,甚至是不入流的作家作品,都有所介绍,有所涉及。有的文学史详略得当。突出重点作家和作品,简介次要作家及作品。有的文学史简略,只类似于一个大纲。有的文学史则为分体文学史,如以朝代划分,则有《先秦两汉文学史》《魏晋文学史》。

龚鹏程:写史,本来就是“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事,岂能一律?但史识史法史体不能不讲究。近代的问题是两皆无有,形式上分来分去、或详或略,并无意义。

5、 “文学”概念如何定义?书信、回忆录、演讲、音乐、艺术等是否该囊括在内?是“大文学”史,还是“小文学”史?

龚鹏程:这是个关键。每个时代对文学的认定都不一样,所以这个时代认为的文学作品,另一个时代会认为不是,反之亦然。文学史写作的重点,就是这个文学观的变迁,而不是去介绍作家作品。现在许多文学史一上来就讲古代神话、诗经、庄子孟子散文,完全是拿现代观念去套。古代诗经是歌舞、是经,宋明以后才渐当文学读。孟子庄子,古亦只重其义理,唐宋以后始渐称其文章。今人好谈纯文学,故不喜欢古文;而古文运动要效法的,又正是古之书信、回忆录、演讲等等,不认同六朝的“文”。所以,没什么大文学史或小文学史,文学史要讲清楚的就是文学范围忽大忽小、忽这忽那的历程。

6、“文史互证”这种文学史的研究方法该如何评价?文学史是否该引入史学视角? (钱穆的《中国文学史》从史学视角切入,把文学的产生同历史紧密结合起来,重在探讨:文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是如何产生出来的。或者说,其意义在于“通过文学看历史”;当然,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通过历史看文学”。)

龚鹏程:钱先生论文学,是用其所短;但写文学史需要史观史识史法则是当然的。

只不过,目前讲或写文学史的,主要在中文系,对当代史学发展比较陌生;熟悉的仍是胡适开啓的文史考证方法,相信史料与客观考证。而过去一百年,史学界同样迷信科学,相信可以根据客观的史料,不掺主观地去「重现过去」。

如今,再讲这种素朴的客观主义,除了显示自己笨、让人匿笑之外,已毫无作用。须知:历史事实和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是由语言组织成的,史书中不存在真相,只有关于真相的语言表述。因此史家绝不该假客观,骗读者说我讲的就是事实、就是真相。史实与真相已随时光之流而俱逝,邈不可得。历史记忆都是后人筛选、诠释、重构的,故历史不只与发生那个时代有关,也与每个时代人之当代意识有关。历史不只是独立「在场」的存在,也是人们对过去发生的事之反思与理解。

就此言之,后现代史家说:「没有事实,只有解释」,或者说历史仅是话语,倒也不错。只不过,如此云云,历史就成了虚无主义或相对主义之温床,我不是这个意思。历史存在于诠释中,因此写史不是用科学方法去找出真相,也不是考察一件客观史实或文本在后世的流传史与接受史,乃是在各种诠释中探寻诠释与诠释者、诠释与时代、诠释与文本的关联,以逐渐逼显文本史实。但最终所逼显者,仍非史实,仅是史实之姿影与言诠而已。今后,治文学史者,对这些史学理论问题应该要更注意些才好。

7、您眼中“理想的文学史”是怎样的? 您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是否为理想的文学史?它与之前版本的《中国文学史》相比有何不同?

龚鹏程:以后不敢说,目前无疑我这部《中国文学史》的格局、体例、文笔、见识都最好,也是最新的,与其他各本完全不同。还没读过的朋友,建议看看。

8、大陆的《中国文学史》与台湾的《中国文学史》的编写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有哪些需要互相学习的地方?

龚鹏程:一丘之貉,有啥可互相学习的?其问题我前面已大略说过了。

摘自《深圳商报》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祖籍江西吉安,是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

曾获台湾中山文艺奖等,现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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