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1、累计优先股和非累计优先股股票累计优先股指的是将以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支付的优先股股票。
非累计优先股是按当年盈利分派股息,对累计下来的未足额的股息不予补付的优先股股票。
2、参加分配优先股(Participating)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那种不仅可以按规定分得当年的定额股息,而且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不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只按规定股息率分取股息,不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3、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持股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变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优先股股票。
4、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可以按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票发行公司无权从股票持有人手中赎回的优先股股票。
5、股息可调换优先股和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股息可调换优先股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的优先股股票。
股息不可调换优先股就是股息率不能调整。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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