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潍坊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希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希来分别介绍了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规划、质监等部门起草了《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8年3月27日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日起施行。
既有多层住宅,一般是指6层(个别7层)以下的居民住房。据初步统计,我市中心城区现有未配置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约1万栋,涉及居民近40万户,市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梯不便问题日益凸显。2017年,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7〕11号),将我市和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5地市列入首批试点城市,我市2017年获得5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前期,在充分借鉴济南市等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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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遵循的原则。坚持“业主自愿、自主实施、街办指导、确保安全”的原则,突出业主意见的一致性,把没有反对意见作为增设电梯的前提。
(二)实施的主要程序
1.相关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本单元全体业主为项目申请人。实施过程中,在街道组织和指导下,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形成一致意见,即建筑物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改造协议。协议包括,加装费用、资金筹集方案、分摊方案、维护保养方案和运行管理方案等内容。
2.编制增设电梯方案。由申请人委托专业的建筑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样图,且初步设计方案应当在本住宅小区、本单元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经公示吸收业主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设计单位完成规划设计。
3.办理相关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增设电梯只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施工备案即可进行施工,无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电梯安装前,安装单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4.进行竣工验收。电梯安装完成后,实施主体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三)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各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统筹协调工作,项目所在区负责办理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等工作。市住建等部门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做好政策宣传,牵头制定技术导则。市规划、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有线等运营单位按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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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据测算,6层住宅加装1部电梯包括土建工程、电梯安装、管线迁改及监测等间接费用,约需40万元左右。增设电梯所需资金通过业主自筹解决,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决定。有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中,对列入省试点的项目,加装电梯费用将采取“省级补助+业主自筹”模式,即省级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每部电梯费用的40%进行补助。如今年列入加装试点计划并在十月底前投入使用的,可分享去年省给予的500万试点补助,具体补助额视完成的部数确定,如完成30部分每部可有16万多元,若完成50部每部只有10万元。至于明年再加装的,具体补不补、补多少,待上级政策明确。
(五)改造后产权归属。加装电梯归改造居住建筑本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但不再调整各业主公摊部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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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郝希来还就工作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建议。
1.具备什么条件楼房可增设电梯。
首先应楼房满足改造加装电梯的安全条件,考虑当初设计和建设标准,原则上1989年前建成的楼房不再加装;二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且近期未列入征收计划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三是满足加装的空间、消防等技术要求;四是有专项维修资金,补交也可,保证后续的使用维修维护。
2.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
前期工作主要由基层来做,街办在指导申请人形成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时,应实质申核以下材料并备案:1.相关业主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无异议说明;2.公示意见情况;3.业主代表或有关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达成的增设电梯费用预算、筹集方案及对受损业主补偿方案;5.商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运行费用分摊方案;6.有关会议记录;7.其他需明确的事宜。施工过程中矛盾解决,配合各方妥善处理有关异议。
3.业主自筹资金分摊建议。
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决定。建议参照“谁受益谁投资,受益大多投资”的原则筹资,也就是住高层的多出,住低层的少出资或不出资,住一层甚至可协商得到适当补偿。
4.关于省级补助分配使用问题。
去年省给予我市500万元的试点资金,可继续用于今年的电梯加装,但每部最高不超过总费用的40%,如某部加装的总费用为50万元,可最高享受20万元的补助。据了解,当前有意加装的居民不少,部分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使用好省级补助资金的原则,凡在今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加装的基本条件,并且在10月31日前通过验收、检验投入使用的,可分享500万元的上级补助。
郝希来同志指出,为便于有序推进这一工作,近期市住建局正在牵头出台增设电梯《技术导则》,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区级职责。同时,由于增设电梯涉及土建、设备安装、管线迁移等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和单位的配合,特别是业主意见的统一和协商,更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目前,各地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办法可借鉴,多处于摸索阶段,这就更需要各区、各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把这个办法宣传好、落实好,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电梯增设“潍坊方案”。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并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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