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船舶保安计划,针对航次特点对船员进行培训,适时组织防海盗演练。船舶进入海盗活动海区前,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海盗措施,使每个船员都知道本航区或港口海盗活动的规律、防海盗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防海盗措施和本人的职责,确保措施能够落实。
2.航经危险水域的船舶必须提前进行保安报警及通信设备测试与检查,确保设备随时可用。
3.船舶在危险水域航行时,除保持视觉和雷达观察外,增加防海盗值班人员,应加强观察、瞭望;以双人班携对讲机巡逻,配备必要的自卫器材,并时刻保持与驾驶台的联系,互通情况。保持高度戒备,进行全天候的防海盗值班,特别时强化夜间监视;与可疑船、艇保持距离,防止大船放出小艇快速接近。
4.轮机长根据主机的负荷(因大舵角转向避让海盗小艇的需要),随时调整主机的转速,确保主机在安全运转的前提下开到最大转速。
5.遭遇海盗袭击时,应保持全速前进,通过改向加速以阻止小船靠近。尽可能早的采用Z字形路线航行,把海盗让在上风、上浪舷。
6.海盗离船舶较远时,可利用船上的各种工具和手段(如开启消防泵,使用消防水枪、强光灯、警报、汽笛等)对海盗予以警告。
7.若海盗已贴近舷侧,除积极采取避让或冲撞措施外,还可:用高压水枪对准海盗喷射,抛掷事先准备好的物品等。如舷侧绑有大油桶,可砍断绑扎的绳索,将油桶砸向海盗船。如海盗抛绳钩上船,果断将其砍断。如海盗已沿钩锁向上攀爬,可向绳索、绳梯、登轮梯洒下油漆或燃油,以阻止海盗登轮。
8.立即向公司和国际反海盗中心报警,驾驶员使用VHF16频道、卫星通信等有效手段报警求救,说明船上的情况,向空中施放降落伞火箭信号弹,如有可能,向强行登轮的海盗船及其人员进行抓拍,以便报告备查和以后作为缉拿的证据。
9.一旦确定海盗登船,应立即发出全船警报并报道海盗出现的位置,提醒在甲板上的船员选择合适的路线回到安全区。若海盗已控制驾驶台、机舱或抓住船员作为人质,此阶段最为危险,国际社会劝告穿船员放弃抵对峙,以避免伤亡。船长和船员应保持镇定,采取一切方法发出遇险信号,与周围支援力量取得联系,并寻机与海盗进行谈判以确保人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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