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数指数下降显著 2015年柳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未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臭氧全年达标率97.0%,一氧化碳全年达标率100%。
2015年柳州市各县选取2-4个监测点,所测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环境空气质量日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酸雨频率超二成
2015年,柳州市2个降水监测点共监测到降水156场次,降水pH值范围3.97~7.47,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为5.34(pH<5.6为酸雨),酸雨频率为23.1%。降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硫酸根、钙离子、硝酸根、铵离子、氯离子。 地表水质达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柳州市共设国控和区控断面7个,其中柳江河监测断面3个,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露塘、沙煲滩、猫儿山,柳江河监控河段总长86公里。其余监测断面为都柳江的梅林,融江的木洞,洛清江的百鸟滩、渔村。
2015年,柳州市地表水每月监测一次26项,监测结果:各监测断面偶有粪大肠菌群超标现象,所测7个断面中除洛清江渔村断面1月、12月总磷超III类水质标准外,其他监测项目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各断面重金属的监测结果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柳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设置在柳东水厂、柳南水厂、河西水厂、城中水厂断面。
柳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61项,全年监测一次109项全分析。除粪大肠菌群指标偶有超标外,其他监测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由于自来水公司有消毒设施,粪大肠菌群指标不参与评价,因此柳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达标 2015年,柳州市各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评价为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2.8分贝。
废水废气排放削减 废气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4.71万吨,比上年削减了 0.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63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75万吨。
废水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30549.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26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18万吨;氨氮排放总量0.75万吨,比上年削减了0.01万吨。
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为零 201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8.87万吨,综合利用量1006.3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3.46万吨),处置量1.53万吨,贮存量24.50万吨,倾倒丢弃量0 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77万吨,综合利用量0.4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6万吨),处置量1.10万吨,贮存量0.30万吨,倾倒丢弃量0万吨;全年处置医疗废物3019吨。 淘汰黄标车3262辆
2015年,柳州市对在用车实施了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共核发了超过43.4万辆车的环保标志,超过全市汽车保有量的80%。同时完成了黄标车禁行区域的划定工作,全年共淘汰黄标车3262辆。 PM10降幅广西排名第一
2015年,柳州市先后印发了《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等配套措施。
柳州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各城区政府通过开展“百日大会战”、燃煤锅炉整治、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建筑及道路扬尘治理、建筑车辆密闭化运输、淘汰落后制砖企业、秸杆禁烧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2015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去年同期下降23.9%,降幅全区排名第一。
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01个
2015年,共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01个,“市级生态村”77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开展“清洁水源”活动,清理小溪(河)流、沟渠、池塘、湖库等5071处,清理水体垃圾53840吨,清理水葫芦62964吨,清理水源地周边村庄内畜禽粪堆3278处。 建立了广西首个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区域协作机制
2015年,柳州和来宾、河池建立了广西首个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区域协作机制;与气象局共同完成了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可预测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是广西首个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的非省会城市。 关停取缔8家企业
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全面实施,柳州市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推进环境法制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2015年,柳州市环保热线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583件,受理环境污染纠纷5件,处理率100%;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党代表建议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2015年,共检查企业1676家(含6县6区),查出违法建设项目企业95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43家,责令停产企业33家),违法排污企业37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176家,关停取缔企业8家。
2015年,查处行政处罚案件43件,处罚金额342.3万元。停产整治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周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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