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可以缩短等标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22-08-08 17:06 发表于北京

问: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于开工时间较紧,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征得全部投标人同意后本项目将提前开标。开标时间提前至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10天。请问如果全部投标人都同意,是否可以缩短等标期?

不可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因此,凡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均应当遵守等标期最短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缩短等标期属于违法行为。本项目招标人行为的违法性,不会因全部投标人都同意而变为合法。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2年第3期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公告一定要发够20天吗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运用、退还、审批最新规定!
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相符,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工程项目还需要监理吗?雄安模式给出了答案!
保安标书阅修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