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物业管理中的合同关系


一、开发商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

①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②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二、物业管理公司能进行“转委托”吗?如何进行“转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达不到服务质量和要求时的违约责任。


三、“转委托”后,责任谁来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


无权。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自 找法网)


物业管理精品课堂
11月14日昆明站《“互联网 物业”运营管理及物业企业升级发展之路》物业管理精品课堂
11月16日深圳站《联泰普华物业项目经理特训营》
11月28日北京站《物业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与对策》实战课程暨“如何依法与业主组织打交
12月5日上海站《物业服务精细化管控与标准化管理》
【报名热线】18501251433 范老师 微信号:stpw01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物业和开发商
物业管理案例集
物业管理纠纷常见案例五例解析
手把手教你如何解决五大物业纠纷
【物管案例】房屋漏水该找谁:楼上邻居?开发商?还是找物业?
物业管理你了解多少?走出认识误区矛盾自然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