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强调了校长在办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中小学校长的产生,一般都是由有关部门任命,存在一些弊端,应该通过改革,让热爱教育、实绩突出、善于管理的教师走上校长岗位。
任命制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不可回避的问题:由于“生杀大权”掌握在上级手里,有些校长难免只对上级负责,不对教师和学生负责,实际上也就没有对学校和教育负责。在实践中,校长对上级的一些形式主义的安排并不是没有想法,只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往往是一边牢骚满腹,一边还要坚决贯彻执行。久而久之,校长习惯于“服从”上级的安排,上级说什么就干什么,没有自己的思考和办法,上传下达,亦步亦趋,工作没有起色,更不要说特色。为了保住校长的位子,有的一门心思揣摩领导的意图,投其所好,迎来送往,没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抓教育教学和学校的发展。
选聘中小学校长的几点建议:
可以先在县域范围内试点,条件成熟时全面推开。申报校长职位的教师范围,也可以由县域内逐步过渡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
一校一选聘,其考核小组成员由县级教育、人社代表,该校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专家代表、社区代表组成,由教育部门代表担任组长,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0%,成员一人一票。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选聘考核。
考核形式:笔试、过往表现和实绩考察、竞聘演讲、问题答辩、课堂教学等。
校长实行任期制,建立优胜劣汰的连任、退出机制。任期以6年为宜,因为一般小学是六年制,初中和高中是三年制,任期过短,不利于校长着眼长远来谋划工作,任期过长,又失去意义。每学年和任期届满对校长实行严格认真考核,并将其结果作为续聘和免职的依据。
以上为个人思考,一定有很多纰漏,还望大家海涵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