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国家卫计委最新批复:这种上门医疗服务合法!

 近年来随着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的开展,基层医生难免要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但医生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是否合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

2017年,北京市将启动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先期将把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作为保障对象,保险费用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
 
9月20日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与卫计委、人社局进行座谈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老年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为其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所需的服务。政策性长期护理险作为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保险制度,带有强制性。2017年的试点将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实现当期参保,当期受益,并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长期护理经办管理服务。
 


针对医生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是否合法一事,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在这方面的政策已取得新突破,目前已解决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现行法律法规矛盾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
 
目前,丰台区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的先期试点,为辖区内高龄、计生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在丰台区试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基础上,北京市将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试点。北京市卫计委透露,目前已确定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工作,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方案,积极引导居家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签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下一步,将从老年人需求较高的项目开始,制定《居家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目录》,逐步规范居家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重点针对高龄、失能、空巢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按照北京市提出的建床类型、收治范围、管理要求及工作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厉害了!国家卫计委家庭医生签约宣传片重磅推出!请分享....
上门医疗如何摆脱“叫好不叫座”尴尬
这里出诊费50元/人次 ,今起执行!
国家卫计委:七种武器破解社区医养结合难题
国家卫计委:2020年基本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卫计委:开展医联体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