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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飞讲西游|第六十一讲:一张图告诉你什么叫“犯天条”
“蓝色字”


我们常常在《西游记》里看到“犯天条”这个词,犯过天条的神仙还不少。那么具体犯了什么天条该怎么处理?好像这些小说都没有细说。其实“天条”是有的,这就是道教中适用于鬼神的法律。人间有法律,神仙也有法律。今天不妨八一八。


制定这些法律的前提是:神仙、鬼怪也会犯罪。犯了罪,就得用相应的法条惩治它们。因为道教历史太长,不同的教派、时期都有不同的法律。比如《混洞女青诏书天律》、《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条正律》、《玄都律文》等。今天我们常说“金科玉律”,这个词实际是从道教来的。《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条正律》里面,就有“金科三百六十科,玉律三十卷一万五千条”。这“金科”、“玉律”,也就是所谓“天条”。这里只举《混洞女青诏书天律》一种为例,犯了法的神仙、妖鬼,会受到如下的 不同的刑罚惩处。


一张图看懂什么叫犯天条


这个图里,对犯罪的神仙施行的常规刑罚,红色部分,一共有六种,按从轻到重依次是:


  • ,和凡人一样,用棍子打神仙屁屁。

  • ,就是让神仙做苦力。这个徒,和今天徒刑的徒是一个意思。

  • ,也就是流放,把神仙流放到远处去。

  • 针决。今天的针决,指的是用麻醉针给死刑犯扎一针。这里的针决,是用一种特殊的“雷针”(不是避雷针啊啊啊),扎(或用雷劈)犯了罪的神。当然不一定扎死。因为针决之后,往往伴随的是“流”。道经里经常这样说:律令大神,手执针锤,游行三界。(雷神)左手雷针,右手执斧。这针或雷针,就是专门给犯罪神仙打针的刑具。

  • 处斩,就是斩首,砍神仙脑袋。

  • 分形(或灭形),其实处斩还是好的,神仙最怕的是分形。分形具体是什么,贫道没查到明确的解释,但从天律里经常出现的“裂魄分形”,“恶魅分形”来看,当是指连魂魄都打个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的意思。


此外,还有几种不常出现的刑罚,用了其他杂色表示:


  • 万死万生。

  • 贬下界。

  • 灌铁丸。

  • 法外苦楚。


前三个都可以顾名思义,最后一个“法外苦楚”,就是可以施以私刑的意思。武则天时期的酷吏周兴,就是喜欢“法外苦楚”,这个词也自然是从凡间借用了过来。


面对鬼神,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卫自己


有些朋友比较迷信,平时有好多忌讳,比如搬家要怎么讲究,上坟要怎么讲究,怕触犯什么神,其实很多都是大可不必的想法。首先,假如从无神论的角度说,世界上没有鬼神,当然不用害怕。其次从有神论的角度说,这些鬼神,都是有天律、天条管着的。他们如果无故触犯好人,天庭制裁起来,比凡间法律还重!所以,面对鬼神,我们既然没有孙悟空的本事,最好的办法是知法懂法,要善于用神界的法律武器保卫自己。


贫道举个例子。比方说,天条里有一条规定:不管谁家的灶王爷,只要碰上本家翻修房子,这个时候灶王爷必须带着部下,先搬出去住。当然不走也可以,但肯定噪音呀,甲醛呀,扬尘呀,灶王爷也得受着。假如灶王爷嫌装修吵到他了,一生气,给这家降灾降祸,那么灶王爷就犯了罪!要打一雷针,然后流放到八千里以外的地方。这一条出自《混洞女青诏书天律》,原文是:


  • 诸灶神,遇人民修造屋宇,即收部下七十二候神将,暂归他方。候工毕事,方还本位。若人误犯而妄加祸患者,针決,流八千里。


所以我们凡人了解一点天律,实在是件大好事。因为我们平时只是对神仙充满畏惧,觉得这么也不能得罪,那么也不能得罪。其实只要学法懂法就会知道,这些神仙也是有天条天律管着的!比如住楼房的要装修,住平房的要翻盖,信灶王爷的,大可不必诚惶诚恐,以为要惹到它了。你放心,你一装修,灶王爷就会自动搬出去,等你装修好了再回来。绝不敢找你麻烦的!


再举一个例子,鬼神吓唬小孩子,把小孩吓哭,也是斩罪。如果吓唬的是还不会说话的小孩,罪加一等(那就是分形了)。法条原文是:


  • 诸邪精,以生小孩为戏,以致惊恐啼叫者,处斩。未能话语小孩者,加一等。


那么,鬼神犯了法,我们常人如何起诉他们呢?道士在这里充当了法官的角色,可以告诉道士(贫道不行,贫道因为自号“多宝道人”才自称贫道,其是假道士)。道士会执行“考召”,就是施行一种拘传鬼神的法术,执行审判,并且行刑。该斩的斩,该关的关。该打屁股的打屁股。


所以,即使是不会任何法力的一介凡人,上到玉皇大帝,下到游魂野鬼,我们都应该用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道教并没有让我们对任何一个神无条件服从。有些人对鬼神们五体投地,其实只是出于自己的恐惧与无知!这种无知,可不仅仅是科学上的文盲,就是在鬼神世界里,他也是个法盲!这种人,往往既不懂科学,也不懂宗教,因为他两方面都无知。


知法懂法,我们才能判一判《西游记》里的几个神仙犯的案子。


泾河龙王怎么判?


天条的条目太多,比如《混洞女青诏书天律》分正神、仙官、土地、灶神、邪神等律条,大概太繁琐的法条一般也用不到。很多道书都是节录,常用的有这么十条(一些文言词汇贫道作了改动)。


  • 1、诸雷神被法官呼召而不至的,杖一百。

  • 2、诸雷神被法官差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打雷,到时雷声不响,法官差神吏重行遣役。

  • 3、诸雨师承受文牒而不来,故意违抗的,分形。

  • 4、诸雨师降雨不下在干旱的地方,杖一百。

  • 5、诸水师遇法官道士沉铁符,欲兴云致雨,必须实时奉行。违者处斩。

  • 6、诸龙王承受指挥,兴云行雨,而违时候者,处斩。

  • 7、诸神吏符使遇法官差使故意滞留的,处斩。

  • 8、诸神吏符使不将法官申奏的罪犯擒拿送至天狱的,处斩。

  • 9、诸正神受行司法官文牒或指挥故意违抗者,处斩。

  • 10、诸正神所管地方,有水旱必须到东岳申报,不报者杖一百。


判一个神仙鬼怪,首先看他是什么身份,适用什么类别的律条。泾河龙王是“司雨大龙神”,适用“正神律”,犯的哪一条呢?就是第六条:“诸龙王承受指挥,兴云行雨,而违时候者,处斩。


泾河龙王接到的玉帝圣旨,是:“明日辰时布云,巳时发雷,午时下雨,未时雨足,共得水三尺三寸零四十八点。”这就有一个小时的灵活时间。一个时辰分初和正。至于是辰初还是辰正,只要是在这两个小时之内完成了布云,就不算抗旨。而这就在龙王自己掌握了。泾河龙王为了让袁天罡的卦不准,擅自改成了“巳时布云,午时发雷,未时落雨,申时雨止,下了三尺零四十点”,这就是玩大了自己作死,任谁也救不了了。


奎木狼怎么判?


奎木狼私自下界,找情人去了。奎木狼是天上仙官,适用“仙官律”。找情人当然是文学故事,律条里不会有。但在《混洞女青诏书天律》里,真有一条相近的,就是“仙官律”的一条:


  • 诸仙官未奉敕旨妄行世间巡察者,徒三年。


反正巡查不巡查,都是未奉敕旨,私自下界。所以玉帝判的是:


  • 玉帝闻言,收了金牌,贬他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带俸差操。


带俸差操,是明代对军官的一种处分,免除其职事,带俸禄编入军队服役。《明史·职官志五》:“不任事入队,曰带俸差操。”这其实就是服劳役。


所以玉帝判的很公正啊:不是杖,也不是流,更不是斩,而是“徒”,去给太上老君做苦力。


当然可以戏说一下: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到了黄眉老怪那回,不过三年,奎木狼就出来了!其实他只在太上老君那干了三天活。


另外,有很多人都问:奎木狼既然和百花羞在天上有约,为什么在人间奎木狼不告诉他?其实用我们人间的思路想一想,假如一个男生告诉一个女生:咱俩前世有约,女生能信吗?假如我们知法懂法的话,这事就更好理解了!因为“仙官律”有一条早已规定:


  • 诸仙官巡察下方,妄有漏泄天机一分者处斩。


也就是说,奎木狼私自下界,只判个“徒”;告诉百花羞我是你前世的情人,可就是处斩!天上的逻辑就是这样。


沙和尚怎么判?


沙和尚是卷帘大将,也属于仙官,适用“仙官律”。他“只因在蟠桃会上,失手打碎了玻璃盏,玉帝把我打了八百,贬下界来,变得这般模样;又叫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我胸胁百余下方回”。这个在天条里当然没有打碎琉璃盏的法条,却有这么一条:


  • 诸仙官朝班次差错者除名,责受阴鬼官,永不朝见上帝。


也就是说,在班次中出了差错,比如站错了位置,或弄掉了东西,这些在人间帝王上朝的时候也有,叫失仪。所以沙和尚被贬下界,变的是个恶鬼,这个贫道讲沙和尚的时候有八,他的原型是深沙神,是一位恶鬼。而且,整部《西游记》里,他确实没有上过天宫。


猪八戒怎么判?


猪八戒酒醉戏嫦娥,没有神仙调戏神仙的法条,仙官律里也没发现,只能参照正神调戏民女的法条:


  • 诸正神妄变形影,淫乱生民男女者分形。


这里的刑罚就是“分形”。毕竟刚才说的泾河龙王死了之后,还是有鬼魂的,到阴间去告状,然后又被送入轮回,转生去了。相当于重新做人。可这个“分形”,貌似是把魂魄直接打散。比如“邪鬼律”里,邪鬼如果朝老百姓放毒气,那就判处斩,如果毒气进一步伤了人,那就判“分形”。


猪八戒调戏的是嫦娥,咱不知道调戏了天仙比调戏了民女是减罪还是加罪,反正好不了。所以猪八戒自己说:


  • 却赴灵霄见玉皇,依律问成该处决。多亏太白李金星,出班俯囟亲言说。改刑重责二千锤,肉绽皮开骨将折,放生遭贬出天关,福陵山下图家业。


所以如果判了“分形”,我们就没有猪八戒了。太白金星亲自求情,只打了二千锤,这已经是法外开恩了!贫道刚才说过,执法的律令大神,手里拿的就是针和锤。锤自然也是刑具。可以用针,当然也可以用锤。


孙悟空怎么判?


最后我们来看看《西游记》最大的罪犯,反天宫的孙悟空该怎么判。孙悟空是妖猴,不能参照仙官律、正神律、灶神律,他应该适用“邪神律”,一翻就知道,嚯!犯的死罪就多了去了:


  • 诸邪神妄置衙仪出入者处斩。(擅立齐天大圣)

  • 诸邪神抗拒正法者分形。

  • 诸邪神以邪法相抗正法者分形。(以上两条都是敢抵抗十万天兵)

  • 诸邪神偷盜人家财物,将在他人家,或藏留者,并各分形。(偷仙桃,偷御酒,偷仙丹)


最有趣的是还有一条:


  • 诸邪神高声应对者分形。


连高声应对都要分形!所以孙悟空刚上天宫,有这么一段:


  • 金星奏道:“臣领圣旨,已宣妖仙到了。”玉帝垂帘问曰:“那个是妖仙?”悟空却才躬身答应道:“老孙便是!”仙卿们都大惊失色道:“这个野猴!怎么不拜伏参见,辄敢这等答应道:‘老孙便是!’却该死了!该死了!”玉帝传旨道:“那孙悟空乃下界妖仙,初得人身,不知朝礼,且姑恕罪。”


孙悟空第一次上天宫来了一句“老孙便是”,这一句话就是分形的罪过!难怪众仙官吓得大惊失色了。所以玉帝要单传一道圣旨:妖猴不知朝礼,且恕罪。然后才开始下面的问话。


孙悟空犯的罪,除了有一条是处斩外,剩下的全是分形。所以,孙悟空被押到天庭,当然是要推上斩妖台,碎剁其尸了。这个“分形”,今天的《西游记》看不出了,但这个痕迹,在早期西游故事《西游记杂剧》里还保留着。比如托塔天王说:


  •  兀那哪吒,那胡孙又走了,你与眉山七圣大搜此山,必要拿此胡孙,灭其形象者。 


观世音把孙悟空从山下放出来时也说:


  • 通天大圣(在此剧中孙悟空叫通天大圣),你本是毁形灭性的。老僧救了你。今次休起凡心。


这里两次出现对孙悟空的惩罚,大家不觉得有些奇怪吗?都是“灭其形象”、“毁形灭性”,而不是凡间所说的千刀万剐、砍头剁脑。这正是对神鬼的惩罚,比凡间的断头台绞刑架厉害多了!


我们通看一下这些法律就可以知道,这些法条,比凡间的严格多了!神仙并不是逍遥自在的,随随便便犯点错误,就可能被斩被分形。斩了之后怎么办?是不是灵魂投胎转世,从新修炼?来不及八,可以以后再说。所以身为凡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快乐的事。想当神仙,又守不了神仙的法律,还不如当个普通的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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