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主要分为“抵、质、保、留、定”五种类型;即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五种方式;
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或信用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
X
二、强担保和弱担保
· 强担保,是指以担保人或第三人提供足以覆盖债务的财产为基础开展的担保方式,例如抵押、质押、留置;
· 弱担保,是指不依靠担保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或所依靠的担保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所开展的担保方式,例如保证、定金。
三、弱担保的深度解析
弱担保的典型 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从分类上来看,保证担保可以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国内法律没有明示有限保证担保,但是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可见,在保证担保的实务应用过程中,可根据保证担保合同实际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可实际实现有限保证担保。
而且从保证担保的本质上来看,保证行为的本质相当于保证人的承诺及信用的延伸,即在债务人信用不足以支撑其债务时,通过保证担保的方式获得保证人的信用,从而实现其债务关系;
从金融业实务应用中,强担保方式多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欢迎,而弱担保的方式一般应用于借款人缺乏足够的财产用于抵押,而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具有较高的信用前提之下;

四、变相保证担保(回购、调剂销售、返利控制、销售费用控制、资格控制)
(一)变相保证担保的含义
从保证担保的概念中,我们可以了解其为承诺及信用的一种延伸,那么从保证人的角度,其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为信用。然而,我们进一步从保证的发起原因角度考虑,核心企业给经销商提供保证担保支持,一方面基于其支持经销商发展有利于其本身销售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基于其对经销商远期资产的控制力,例如返利、销售费用、经销资格等,相当于采取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
变相担保其本质不属于担保的范畴,多表现为提供有限支持的承诺的形式,以承诺采取一定措施为条件为被担保人获得融资提供支持,例如商品回购承诺,调剂销售承诺等。
变相担保和担保的主要区别在于,穿透角度来看,变相担保主要依据借款人非控制、远期资产发起,凭借担保人所控制的被担保人的未来收益或财产开展,而并非依靠保证人的实际信用,保证人的信用仅对于其开展控制和处置措施的行为进行支撑。
(二)变相保证担保的特点
(1)适用性广
从供应链金融实务角度考虑,一个好的金融解决方案需要能够覆盖多行业、多产业以及多种场景下的各方需求,变相担保是对于解决长期存在的上市公司担保和不担保问题争论的一种缓释方式,通过采用以担保本质为基础,非担保为外在形式的折中方式,实现并释放了核心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之间不同的需求,可以在多行业、多产业场景环境下开展,具备较广的适用性。
(2)风险可控
变相担保的实施,一方面可以通过核心企业有效控制经销商的未来收益或资金,确保银行在经销商发生逾期或坏账时可以得到有效抵偿;另一方面,依托核心企业较高的信用以及其产业链核心地位,可以确保控制措施的稳定实施以及标的物的折价变现;
(3)流程简洁
由于变相担保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形式之一,核心企业(上市公司)采用变相担保的形式支持经销商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变得更为简单,不需要依照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对外披露,对于上市公司影响较小,极大地简化了手续和流程。

(三)变相保证担保的意义和价值
(1)对核心企业的意义和价值
A:通过变相担保的方式,可以帮助核心企业(上市公司)规避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使得担保实施的流程和手续大为简化,对整体上市公司市值的影响面降到了最低;
B:可以有效避免核心企业因承担责任过大而造成的抵触心理,而且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依托其对经销商返利和销售费用的控制(类似于反担保措施),对金融机构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有限担保,担保本身的风险性相对较小。
(2)对银行的意义和价值
A:实现了中小微企业信用和大型上市企业信用的关联,弥补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
B:解决了核心企业的责任过大以及流程复杂的担保实施顾虑,为银行构筑了依托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本条件;
C:化解了银行风控及信审要求与核心企业规避风险之间需求的隔阂,打通了产业和金融壁垒。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