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
号外!
又逢一年出口出口退税无电子信息申报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
白话版:
大伙听好了哈!在2016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在2015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2.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不好意思,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在2016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退(免)税凭证资料的,那在2016年4月申报期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2015年度出口货物及劳务的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 【申报批次】规则: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单证种类】规则:无相关电子信息单证种类,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 【单证号码】规则:查询报关单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21位报关单号码;查询发票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发票代码和号码;查询代理证明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12位或19位代理出口证明号码,缴款书填写22位号码 【出口(开具)日期】规则:报关单的出口日期、认证发票或其他单证的开具日期 【审核结果标志 】规则:1-存在信息;2-重复申报;3-存在信息并重复申报 【超期申报标志 】规则:1-超期;空-未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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