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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水浒之七十三:梁山好汉为什么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梁山好汉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常常被已经上山的好汉用来作为一种美好生活前景向尚未上山的豪杰推荐展示,以吸引人才。如第十二回王伦劝杨志入伙,以扼制林冲时说:“不如只就小寨歇马,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同做好汉。”第十五回写吴用到石碣村游说阮家兄弟“撞筹”时,阮小五一副垂涎三尺的口吻,说起梁山王伦那伙人“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绣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

书中谈到酒肉的地方的确太多,以武松的故事为例,在著名的“武十回”(即集中描写武松故事的十回)中,除了妇孺皆知的景阳冈打虎前的一通痛饮外,写武松喝酒的内容不下几十次。武松在小说中一出场,是因与宋江闹了一点小误会,当时柴进马上出来调解,拉他一起喝酒,以后宋江“每日带挈他一处饮酒相陪”。后来他告辞离开柴进庄院,柴进置酒送别,宋江又在酒店饯行;景阳冈打虎后当天晚上,猎户又请了他一顿,次日又“吃了一早晨酒食”,继而阳谷县的知县在衙门赐酒,当地士绅再请,“连连吃了三五日酒”;

不久与武大郎重逢,潘金莲又用酒来挑逗他,接着他向兄嫂辞行外出公干,每次都有酒食;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后,关进狱中,还有酒食相伴;流放时沿途吃酒,一直吃到遇见孙二娘和张青;在孟州牢城里,施恩又不断请他吃喝;打蒋门神时,事前事后都喝酒;张都监陷害他,也先请他喝酒,等他回到鸳鸯楼报仇,杀完人后,还在现场把仇家的酒喝了;第三十五回写他杀了歹人飞天蜈蚣后,又把这恶汉剩下的酒喝了;在找到鲁智深一同落草之前,还有一幕醉打孔亮,逐狗而掉进溪里的镜头。把《水浒传》说成是一部酒气熏天的小说,实在是不为过的。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会感觉到,书中写大吃酒肉不仅次数多,而且每次的量也很大。酒要成瓮的喝,肉要几斤的吃。这在今天的读者看来,实在有一点望尘莫及的惊讶。那么为什么要写他们如此频繁地大吃酒肉呢?

首先,写他们吃喝的量大应当与作者要突出好汉的英雄豪气有关。我们知道,武松在景阳冈酒店喝的“透瓶香”,又叫做“出门倒”,常人是喝不到三碗就要醉倒的,而武松却喝了十八碗之后还能把老虎打死。酒量在这里实际是人的勇武和力量的化身,故事隐含的意思是,好汉有多大的酒量,他也就有多大的武功。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力气,也和他在五台山文殊院两次成桶喝酒的海量是相符相成的。吃肉也是如此,试想一个象林黛玉那样每顿饭连一两米饭都吃不完的纤弱之人,怎么能指望他把凶猛的老虎打死呢?而一次能吃几斤肉(特别是牛肉)的壮汉,自然不会手无缚鸡之力。难怪当年廉颇老了以后,还要用饭量向君王证明他的体力和力量。

    其次,书中写他们吃喝次数的频繁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向往和企羡。梁山好汉的起义,虽然有大的政治目的“替天行道”,但从个人的实际利益来说,吃点儿好的,穿点儿好的是他们造反的最直接的动机。

吴用在游说三阮时,正是三人穷困潦倒的时候。他们连请吴用喝酒的钱都没有,他们打不到大鱼,小五小七又赌博输得精光,连母亲头上的钗儿都拿去做了赌注。吴用正好抓住这个时机,用大鱼大肉把话题引到梁山去,让三阮在梁山好汉面前自惭形秽。吴用还怕光说不够,便自己出钱买了一瓮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对大鹅,让三阮亲自体验一下当好汉的生活乐趣。这一招果然奏效,三阮乖乖地落入了吴用的圈套。可见人在穷困之时,很容易受到物质享受的诱惑。当年刘邦和项羽看见秦始皇那一派风光的样子,一个要“取而代之”,一个说:“大丈夫当如是也!”都是出于这种心理。不难想象,在三年自然灾害,每人每天三两粮食,几乎和酒肉绝缘的时候,人们看到如此油腻腻、肥淋淋、香喷喷的美酒美食,心里该是一种什么感觉。那么,这种酒肉描写在《水浒传》作品和在后代读者当中所起到的诱惑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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