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18时30分许,海珠区振兴大街16号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倾斜倒塌事故,经初步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涉事相关人员已控制。事故发生后,广州市、海珠区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目前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入口
约晚上11时30分左右,一辆救护车开进了事故现场
根据事故现场对面一商铺的戚小姐描述,下午六点多钟,突然听到一声响,看到对面塔吊慢慢弯曲,当时塔吊上有工人正在施工,最后坍塌。大概20分钟后,救援力量赶到现场。目前,海珠宣传部回应,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目击者介绍,原本图中有两个塔吊,发生坍塌事故的是图中塔吊右侧的另一个塔吊。
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元凶,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筑施工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事故。在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
高坠事故的表现多种多样,原因也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也是有一定规律的,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预防高坠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规定等落实到实处。
我国已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针对高坠频发的安全生产形势,建设部2003年出台了《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所以治理高坠,重点是“三抓落实”,即“一抓标准的落实、二抓规范的落实、三抓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别是要把安全的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落实到位,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事故处理成本,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一追到底。
不仅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理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责任。我们从合肥市建管局处理的几起高坠事故的通报中看到,发生高坠事故,不但处罚施工单位,也处罚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重罚,情节严重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得你心惊胆颤,罚得你出了事故赔不起,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三、严把技术措施关。
1、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防护措施。进入现场要带牢带好安全帽,登高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占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大量事实证明:如果每个工程在张设安全密目网的同时,按照规定再张设安全平网的话,高坠事故至少可以减少50%以上,特别是在后期的装饰阶段,密目网拆除后,效果更加明显。
2、落实好“四口”防护措施。凡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在建施工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
3、落实“五临边”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严把“架子关”。对架子的材质、栏护、上下、连结、悬挑、验收等环节。
5、加强屋面、天棚的防护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此上操作,必须在上面搭上挂板,或在下方张安全网等措施。
6、施工的楼面周边的防护措施。外架必须超过形象进度至少1.2m,外架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超过15cm要有防护措施,外架搭设要符合规范要求。
7、安装用的梯子、操作平台必须牢固。
高坠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只要我们各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齐抓共管,严防死守,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高处坠落事故减少,建筑业安全形势就会有一个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也一定会出现新局面。
(来源:央广网、安全管理网)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