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很多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的同时,还将小区的内的车位“永久”出售,那么小区内车位是否都能出售呢?答案是否定,具体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具有产权,开发商有权出售的情形
开发商如果在申报规划的时候明确了这类车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此类车位是有单独的权属证书,并非通常所见的“使用”的权利。
(二)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无权“销售”的情形
公共区域划线区分的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或业主已经公摊的架空层及地下车位实际上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外进行销售。对于此类车位的正确的作法应当是有全体为主委托物业公司对外进行租赁(此类车位不能销售,只能出租),所得租金用于小区物业管理支出。
综上,并非所有车位都可由开发商对外进行销售,如业主发现开发商有将上述第二类车位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可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自己权益。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