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答疑手册4.0
问一:残疾人士核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残疾人士投保须提供残疾证明并填写相应残疾问卷,残疾情况不明确者须作体检及生存调查,生存调查主要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其残疾程度、生活能力、功能评估情况及财务状况。
2、失明(双眼)、一肢以上肢体残缺的(肢体残缺定义为腕关节或踝关节及以上平面之下的肢体缺失)不予承保保障类险种。单眼失明、失聪、聋哑、一肢肢体残缺的残疾人士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豁免保险费保险及含残疾给付责任等险种的,须由核保人员对相关残疾部位作特约除外后酌情承保,原则上此类人群的累计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3、智力发育不全(智商小于70)或有精神疾病史者原则上仅限投保年金类险种,且投保人仅限于被保险人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4、从事第三、四类职业的残疾人士原则上仅限投保年金类险种。
问二:婆媳关系能投保金佑等重疾险吗?
答:根据核保规程,本公司认可投保人与下列人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具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劳动者。
根据我国国情,媳妇作为家庭成员,对公公、婆婆具有一定的赡养责任,因此酌情考虑可以投保,为防范风险,建议受益人需与被保险人为配偶、子女或法定关系。简言之,媳妇为公公、婆婆购买保障型保险,受益人需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儿子、法定,若受益人非上述之一,则拒保。需注意,公公、婆婆对媳妇之间不具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因此,公婆作为投保人为媳妇投保保障型险种,一律拒保。
问三:糖尿病者还能投保安行宝2.0吗?
答:投保安行宝2.0:糖尿病病史且并发肾病、酮症等严重并发症者的拒保,无并发症但空腹血糖≥12.0mmol/l拒保,空腹血糖≤12.0mmol/l无并发症者可标保。
问四:如果客户10年前或5年前住院,但无法提供住院病历,能否下发针对性体检呢?
答:原则性上不能。完整病历组成部分含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入院记录、辅助检查结果、手术记录、病理结果等,病历出院诊断可能有多个,病历的信息量比较大。针对体检的设置是建立在已知被保险人健康资料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的,因此,与病历相比,体检作用非常有限,并且体检往往不能针对客户真实的健康风险点进行。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实际作业中,一般告知无法提供住院病历的,多数在延期后再次提供完整病历投保。
问五:客户投保前2个月之内有病历,现在可以投保爱无忧吗?还是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之后?
答:需要视疾病、病历具体情况等确定是承保还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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