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薪酬制定原则
第1条 实行参照科目专业程度、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2条 实行按劳取酬与按辅导效果取酬相结合的原则。
第3条 教研部老师薪酬组成按岗位工资+课后线下辅导补贴+ 线上辅导补贴+辅导效果
激励奖+员工讲师课酬+福利组成。
第二章 教研部薪酬体系
第4条 岗位工资:教研老师基本工资级别由试用期、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五个级别制
定。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 6:4 比例分开。
第5条 课后线下辅导补贴:
第6条 线上辅导补贴:用于教研老师线上 的劳务费,补贴标准按基本工资级别初级、
中级、高级、特级以及 线上辅导人数(N)而定。
第7条 辅导效果奖:由教研老师辅导学员通过的情况进行核算,笔试与面试分开。
第8条 教研老师员工讲师课酬:
1. 教研老师通过北京验收,且达到教研老师转专职老师条件之前。
2. 教研老师授课课酬按《分校员工讲师课酬》制度执行。
第9条 师资部专职老师兼职教研老师课酬:按《分校专职老师薪酬》制度线下课后辅
导制度折算执行。
第10条 福利:按公司福利执行。
第11条 教研老师辅导需要经教研部主管、质控总监签字确定。专职老师兼职课后辅导需要
经过教务排课确定。
第12条 教研专员晋升为专职老师资格条件:
1. 晋级周期内辅导学员平均满意度>=分校 上年度科目平均分,且二次加权后平均分排名前 2 名;
2. 考核期内月度平均绩效考核>1.0;
3. 晋级考核于每季度末进行严格筛选;
教研老师在符合以上条件后,才能提交北京参加师资验收,验收通过后可以晋升为专职老师,验收未通过,可以再参与一次验收,若二次验收均不能通过,则须再次参加筛选;教研专员满足条件以上的条件下,如果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表现突出,可以提前提出申
请,经过校长、质控、师资部组织考核、可以破格晋级为专职老师。
1. 所带班次通过率高,且学员对本教研专员的辅导高度认同;
2. 教研专员在分校教研工作上有重大创新或贡献,对分校工作起重大推动;
第13条 专职老师兼职教研老师条件:
1. 态度端正、有耐心,能够很好的协调自己的时间;
2. 辅导科目体系、科目真题非常熟悉,解析能力强。
3. 教研部出真题进行科目真题考核,科目真题考核正确率在 90%之上;
在满足(1 , 2)的条件下,专职老师可提出申请,由质控总监、教研部等综合评定为兼
职教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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