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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临摹他人作品用来私下学习可以,千万不能拿来投展,否则即可能涉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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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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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临摹与抄袭的界限?



近期,几个案例引起笔者的注意



【案例一】




近日,针对举报所反映的首届“千童杯”书法展三等奖作品获得者郎永强书写的唐人王维《汉江临眺》涉嫌抄袭、临摹的问题,我们组织专家对存疑作品进行对比,经专家组认真对比,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认为该三等奖获得者郎永强作品为抄袭作品。

根据首届“千童杯”书法展征稿启事中关于临摹抄袭的相关规定,决定取消郎永强获奖资格。



“千童杯”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2年8月17日


被模仿作品如下


九届新人展入展作品


作品对比效果如下





【案例二】




经我会核实,广东省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入展作者刘冠明的作品《东坡题跋》,系抄袭山东某青年书法家的作品。根据有关规定,经我会主席团和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刘冠明广东省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入展资格。

广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2021年12月27日


涉嫌抄袭作品



被模仿作品如下




作品对比效果如下



【温馨提示与辨析】

如何区分临摹与抄袭?
众说纷纭
我认为有一个标金准:
即以应用场景来区分。
如果临摹他人作品,是用来私下学习,是可以的;
如果摹他人作品是用来公开投展,
尤其是征稿启事中明确要求原创的展览,
那就可能涉嫌抄袭了!
(当然,这里指的是投常规性一般展览,不是指临帖展)
因为书法学习的方法中有临摹一法,
所以有些书友会容易混淆了临摹和抄袭的界限,
这里特地提出来,
请大家明辨,防止走入误区


主编丨二马头陀(冯华)
编辑丨郭丹阳  陈筱宇 薛 青 游芮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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