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何谓刑罚?刑指肉刑、死刑;罚指以金钱赎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
今天,为大家介绍刑罚制度的演变历史。
这事得从现存最古老的刑法典《汉谟拉比法典》说起,法典规定,死刑几乎适用于所有犯罪。
于是,祖师爷开话,接下来的古罗马法等法典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原则,那就是大量运用死刑。而且刑罚方式极其残酷,剥皮、喂昆虫、水煮、肢解等等,用尽恐怖手段,无奇不有。
但更为奇葩的是,在中世纪的死刑执行中,罪犯可以通过牧师的特权获得免除死刑。
如果牧师不帮忙,还可以借助老天爷帮忙免除死刑,比如正在执行死刑时,刚好国王从旁边经过(不知哪位国王会这么无聊);
或者刽子手技术欠佳,没有成功执行死刑。这些偶然的奇迹,都可以免除死刑。
对于女死刑犯,更多了一层奇迹,那就是如果现场围观群众有人愿意站出来求婚,也可以免除死刑。
当然,也不是每个女犯都愿意以这种方式免死,17世纪有个女孩将要被送上绞刑架,在送往绞刑架的梯子上,刽子手向她求婚,出乎意料,她竟然拒绝了,宁可一死也不愿要这样的婚约。
无独有偶,这种方式后来也成就了许多爱情佳话。
比如100年后,有个年轻人在监禁中爱上了隔壁一起关押的一个女犯,当时刽子手奇缺,为了救自己的爱人,他提出来要做刽子手,然后再以刽子手的身份向这个女犯求婚,既保全了性命又获得了爱情。
好了,言归正传,这样残忍的死刑执行方式延续了几百年,而且演变成任何犯罪任何年龄都可能被随意处死,一个13岁的男孩因为偷了一个勺子可以被绞死,甚至还发生了年仅7岁的小孩被处死的悲惨案例。
当局发现这样的死刑方式并没有有效遏制犯罪,而且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死刑的滥用导致法律不但没有受人们尊重,反而成为人们心中喊打喊杀的“恶魔”。在这种情况下,闹腾着运用死刑也不是办法,于是监禁刑开始出现。
对于监禁这种方式,最早的看守所只是用来作为死刑执行时的临时过渡羁押的笼子。后来宗教场所开创了“幽居”的方式,就是给予犯错误的教徒在修道院单独监禁反省的场所。
随后,社会上逐渐出现了教养院和习艺所,通过给予工作、培养技能来拯救轻微罪犯。
插一句,这教养院也不是这么好混,如果表现不好,就要被拉去出海做船奴。那个时候,船都是靠人工划的,几个人并排一起,被铁链锁住,如果不能保持速度,就要被皮鞭伺候。若是开战了,会被杀掉或者和船一起沉入海底。
18世纪的看守所开始关押监禁罪犯,但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作为奖励交给出身名门的企业家创办。
他们把看守所作为盈利行业来经营,罪犯来这里作为“客人”是需要交钱的,甚至刑期届满如果“欠费”,看守所还不释放(是不是有点住酒店的感觉呢?)
由于是私营企业,当局对此也置若罔闻,导致那个时代的看守所成为悲惨世界的代名词。
虐待、强奸、传染病时有发生。好了,终于在1773年-1774年,一场伤寒大疾病传入法庭,律师、法官都纷纷中招,被感染伤寒,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的状况终于引起社会关注。
吸取前述的经验教训,监狱改革家们力主创办了感化院,这就是早期的监狱。
那个年代,人们把犯罪看成是一种道德疾病,而且吸取看守所混乱关押的状态,在感化院实行独居沉默制度,就是罪犯白天沉默关押,晚上单独监禁。
甚至在英格兰伦敦附近的彭顿维尔监狱,罪犯还必须戴上小黑面具,防止“他乡遇故知”,在监狱里互相认识。
于是,这种完全隔离的方式竟然逼疯了不少罪犯,而且再犯累犯并没有减少。
监狱改革家们意识到罪犯在被从社会生活中隔离出来,不可能得到适应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再教育,于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人性化的改革与尝试。
罪犯白天可以和其他罪犯一起工作,表现良好的可以挣分,获得一定分数,可以请假或假释。这就是假释制度的开端。
再说说缓刑,缓刑的产生也是极具戏剧性。
19世纪的某一天,法官审理一宗普通的公共场合酗酒案件,正要宣判,突然围观群众中站起一位彬彬有礼之人,他对法官说,能不能让他把被告人带回家住几天,促使他改过自新。
法官一听,这有意思。打量此人,气质颜值教养都不错,于是,法官就说,这好,我就把他放了让你带回家,三周后必须回来。
果不其然,三周后,那位先生带着被告人回到了法庭,法官不敢相信被告人的变化,感到非常惊讶也深受感动,最后撤销了指控。
这位先生就是奥古斯塔斯.John,缓刑制度的缔造者,在他手头总共帮助过1496个人免受牢狱之灾,除了1人背叛自己外,其余都遵守约定,并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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