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省直门诊慢性疾病待遇服务指南(内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省直门诊慢性疾病待遇服务指南

一、申请范围

省直参保人员患有符合门诊慢性疾病保障范围(附表1)的疾病。

二、办理主体

符合申请范围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异地居住参保人员)(附表2);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病历或近期相关检查和检验报告)。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一)本地待遇申请流程

1.符合门诊慢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持上述所需材料向省直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见附表3)提出门诊慢性病待遇鉴定申请。

2.参保人员通过鉴定的,需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将病情、诊断及治疗计划等相关信息上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慢性病待遇即时生效。

3.参保人员在通过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后,可在省直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药机构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二)异地待遇申请流程

省直异地参保人可选择就医地异地定点范围内的一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原则上慢性病定点需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已办理有效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就医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应在就医地指定的慢性疾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疾病鉴定,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在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方网站备案。

五、办理方式

1.本地申请:院端申报。

2.异地申请:网上申报,登录省医保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申报。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八、联系方式

0431-96618

九、其他事项

1.本地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可在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查询,以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省直医保待遇问答(一),44种慢性疾病在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可以报销!
2021年度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攻略
深度解读2018城乡居民医保新政,为了家人一定要看明白!
医保政策解读|慢性病医疗保障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医保】宜宾职工医保“门特”待遇,这八点你一定要知道!
慢特病办理政策,你知道多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