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某自然人借款,对于支付给该个人的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税收证明实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向除“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再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