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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家吴世昌:宝钗后来嫁给了贾雨村
原题:《红楼梦》原稿后半部若干情节的推测——试论书中人物命名的意义和故事的关系(吴世昌著)
《红楼梦》作者为书中主要人物命名时,盖有所取义〔1〕。这不是说,以前蔡元培一派的“红学家”把这书中的人名用“影射”的方法附会清初的文人学士是对的。那样做只能把《红楼梦》研究倒退到二十年代的幼稚状态中去,重复那些不科学的胡猜,当然不会有出路的。这里所谓命名的取义,乃指书中某一个人物的名字和他(或她)本人的性格、品德、活动有何明显的、相关的意义或象征的含蓄的暗示。这些意义或暗示,又和书中(尤其是后半部)故事的发展有何关系。因此,这里所谓命名的“取义”,只限于本书故事范围之内,不牵涉到任何题外的影射。
一个作者给他故事中的人物赋予有象征意义的名字,这是古今中外作品中常见的。例如《庄子》中许多寓言故事里的人物名称,其本身即含象征意义:如“罔两”(无二),”景”(影)(《齐物论》),“支离”(《人间世》),“浑沌”、“鯈”、“忽”,(《应帝王》)等,其名字本身即已说明了作者所要阐发的意义。至于汉赋中的“乌有先生”,“亡是公”,“子虚”,“凭虚公子”,“安处先生”等名,则不但为人所习知,甚至已成为后世文学语汇的一部分了。如唐牛僧孺《玄怪录》中有“元无有”之名,即从“亡是公”、“乌有先生”等名化出。外国作品也有这样命名的例子。最明显的是英国十七世纪作家约翰.本盈的宗教小说《天路历程》,其中每一个人物的名字都象征其本人的性格、品德及其活动的情形。比这早一些的,如十四世纪意大利短篇小说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中,有时也故意用有含义的名字〔2〕。
曹雪芹有没有从当时的传教士那里得知象《天路历程》或《十日谈》这样的书,那很难说。但即使从中国古典作品象《庄子》、《文选》一类书中,他也可以得到启发,为他书中人物的命名赋以与故事有关的意义。书中男主角宝玉的命名,作者是有交代的。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介绍贾家人物时,说因为他“衔玉而生”,“就取名叫作宝玉”。“佩玉辟邪”是中国古已有之的
迷信,至于所谓“衔玉而生”,当然只是骗小孩子的话,好叫他留心保存这佩玉,不可失去。小孩长得好看,为人喜爱,就取名“宝玉”,也是过去常有的风俗〔3〕。所以第十五回北静王初会宝玉时,称赞说:“名不虚传,果然如宝如玉”。又如江南甄家的四个女仆到贾家时,贾母问他们:“你这哥儿叫什么名字?”四人道:“因老太太当作宝贝一样,他又生的白,老太太便叫他‘宝玉’。”(第五十六回)这虽是说甄宝玉命名的意义,但贾宝玉既与之同名,这解释当然也可以用在他的名字上。这是当时富贵人家宠爱孩子常用的名称。但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楔子”中女娲炼以补天的顽石下凡,也就是他所佩的邇灵玉。至于林黛玉之名,作者在第三回曾借宝玉之口引《古今人物通考》上的解释,作为他送给她表字“颦颦”的理由。黛玉的名和字在雪芹原稿后四十回中可能与故事还有关系,但原稿既已失去,现在也就无从推测了。
下面我们只能就几个意义比较明显的名字,从它们在古典文学或文字学上常见的意义与本书故事的关系中试图探讨作者命名的原意。又凭这些明白无误的意义,结合脂评和前八十回故事中的暗示,推究作者在后半部原稿中的某故事应该或可能是怎样发展的。
一、宝钗的下场
宝钗之名,凡是熟悉中国古典文学中有关这个名称的含义者,大概一见就会想到这不是个好兆。这二字最早见于东汉秦嘉赠妇诗:“宝钗好耀首,明镜可鉴形。”原诗序文说:“其妻徐淑,寝疾还家,不获面别,赠诗云尔。”从此,诗人常用“钗”为分离的象征。如梁朝的陆罩〔4〕的《闺怨》说:“自怜断带日,偏恨分钗时。”白居易《长恨歌》:“钗留一股盒一扇,钗擘黄金盒分钿。”杜牧《送人》:“明镜半边钗一股,此生何处不相逢?”情人告别时分钗破镜之风,至宋犹存,这里可以举一个具体的例子:
绍兴乙卯(1135)春日,诸友同游西湖,至普安寺,于窗户间得玉钗半股,青蚨半文,想是游人欢洽所分授,偶遗之者。各赋诗以记其事。……明清云:“凄凉宝钿初分际,愁绝清光欲破时。”……俯仰今四十余年矣〔5〕。
分钗与破镜都是情人离别之征,但德昌公主的破镜有重圆之日,而杨玉环的分钗却无再合之时。可见宝钗之以钗为名,早已有生离之兆〔6〕。
可以再举一些唐诗的例子:韩僱《寄恨》:“秦钗枉断长条玉,蜀纸空留小字红。”《才调集》卷十录无名氏《杂诗》十七首之十:“折钗破镜两无缘,鱼在深渊月在天。”这里所说不仅是分钗而竟至“断钗”、“折钗”。词中用宝钗故实者也常象征分离。辛弃疾那首著名的《祝英台近》,一开始便说:“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三句皆指离别〔7〕。晏叔原《蝶恋花》:“分钿擘钗凉叶下,……世间离恨何年罢?”这里用《长恨歌》中典故,末句仍归结到一般离恨。王沂孙《八六子》:“宝钗虫散,绣衾鸾破。”虫散”即“凤散”〔8〕。凤散与鸾破相对,也正是分钗之意。
以上所举例子,都是用“宝钗”来象征生离死别,明言“分钗”、“擘钗”、“断钗”、“折钗”。但也有虽不明言,甚至在全诗中的象征意义也不显著,可是因作者用它来说明“独宿美人”或“居处无郎”的情况,所以仍是暗示离别的事物。这类例子,如何逊的《咏镜》:“宝钗如可间,金钿畏相逼。荡子行未归,啼妆坐相忆。”虽未明言分钗,却从末联可知全首重在咏分离。又如《才调集》卷末所录无名氏《杂诗》十三首,都是属于《美人独宿》或情人久别,或不能相见这一类闺怨诗。其第八首云:“翠羽帐中人梦觉,宝钗斜坠枕函声。”由上下各首的内容,知这个“宝钗”的主人也是个独宿的美人。又如许景先的长歌《折柳篇》第五联说:“宝钗新梳髮鬓髻,锦带交垂连理襦。”乍看这两句,似乎只是白描女子妆饰服装,没有什么象征意义。但下文接着说:“自怜柳塞淹戎幕,银烛长啼愁梦着。”则上联戴宝钗之人,正是塞外征夫的思妇(原诗见《搜玉小集》)。又如周邦彦的《秋蕊香》:“宝钗落枕梦魂远,帘影参差满院。”虽不明言离别,但从“梦魂远”三字,可知独宿情况。下句则借李商隐诗“更无人处帘垂地”之意而加以渲染,但不必也指悼亡。
《红楼梦》的作者犹恐读者也许未必熟悉“宝钗”这名词在诗词中的象征意义,那就不会了解他用这个名词来给书中一个重要女子命名之深意。因此,他特地借书中另外两个女子的对话,索性点明“宝钗”的含义。第六十二回大观园中因姑娘们寿辰设筵;行酒令时,宝钗出了个“射覆”题,覆了个“宝”字。宝玉因为想到宝钗是用“敲断玉钗红烛冷”这句诗,便射“钗”字。这已经够不祥了。湘云却说:“这用时事,却使不得,两个人都该罚。”香菱出来给宝玉解围说:“不止时事,这也有出处。”并且举出了具体的例子,对湘云说:前日我读岑嘉州五言律,现有一句说:“此乡多宝玉。”怎么你倒忘了〔9〕?后来又读李义山七言绝句,又有一句“宝钗无日不生尘”〔10〕。我还笑说他两个名字,都原来在唐诗上呢。香菱引岑参和李商隐诗,把宝玉宝钗相提并论,这样提法的含义姑且按下不表。这里先要问:她引的有“宝钗”二字的那一句,究竟是什么意思?
要弄清这个问题,当然首先得弄清楚李义山这首绝句的确切意义。此诗题名《残花》,全文如下:
残花啼露莫留春,尖发(一作“髻”)谁非怨别人?若但掩关劳独梦,宝钗何日不生尘!
对于这首诗,历来注者都不得其解。冯浩只引了秦嘉与徐淑书及徐答书中所涉及的“宝钗”二字,对原诗意义毫无阐发。其实此诗并不难解。很显然,这也属于“闺怨”一类。首句谓春光将去,即使用残花的泪珠也留不住它(伤心也没有用)。第二句“尖发”(或“尖髻”)是当时流行的女子发型〔11〕,举此以代美人,正如以“蛾眉”、“红粉”代美人,乃修辞学上常见的以部分代全体的用法。“怨别”二字连读。“怨别人”不是说怨恨“别人”,而是说伤离“怨别”之“人”。此句谓那些年青时髦的妇女,哪一个不是怨恨[与丈夫]别离的人?所以第三句点明“独梦”。“独梦”是“同梦”的反面,是反用《诗经·齐风·鸡鸣》:“甘与子同梦”的典故来衬托这里是“单栖”,不是“双宿”。既然她只能闭门(“掩关”)独自个儿劳魂役梦,平时还要什么妆饰呢?所以虽有宝钗,也无须“耀首”,天天弃而不用,当然要“生尘”了。[page1]
弄清楚了李义山原诗的意义,就更明白曹雪芹让香菱引这一句包含“宝钗”这名字在内的李诗是有深意的。香菱名义上是薛蟠之妾,实际上是宝钗的侍女和伴侣。雪芹用香菱来点明宝钗这名字在其所从出的诗中的原意,似乎也不是偶然的。
如果上文所引例子证明作者用宝钗来象征夫妇离别之说可以成立,那就不难理解雪芹用这二字来命名书中这样一个重要人物,正足以说明在作者全书计划中,她是注定要与书中的男主角先结婚而后离异的。
宝钗在后半部书中因宝玉出家而被遗弃,不仅可以从她的命名以见作者原来的计划,也可以从前八十回中的正文和脂评得到证明。第二十二回宝钗十五岁寿辰演戏,她自己点了一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又把曲词念给宝玉听:“没缘法,转眼分离乍。”第二十一回脂评说到后文有“《悬崖撒手》一回”,这是因为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剩下的问题是,宝玉出走以后,宝钗的结局如何?
当然,按照高鹗所补,宝钗已有了孕,所以宝玉“高魁”(中举人)以后,又有“贵子”。此子将来也会飞黄腾达(否则就不算“贵”)了)。不消说,母以子贵,宝钗也会博得个诰封之类。但雪芹原作却并不如此。不但宝玉没有去应考,连袭人之嫁也与补作不同。宝钗有否怀孕,脂评既没有说,则“高魁、贵子”,似乎都没有什么根据。因此,宝玉为僧以后宝钗的下落仍待查明。不幸脂评在这问题上毫无消息,只好从别处去调查。
我们知道《红楼梦》第一回是全书带提示性的一回,虽然“真事隐”去,但既有“假语存”在,则后来的故事线索仍可追寻。当年甄士隐隔壁葫芦庙中的那个穷儒,“姓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者”,后来靠贾政的奥援,飞黄腾达了起来,十分得意。但当年在庙中寄寓时,甄士隐在中秋晚上去邀他喝酒,听他高吟道:
玉在奁中求善价
钗于奁内待时飞
这一联的表面意义似乎是咏他自己的境遇与抱负,这是当时的甄士隐和今日的一般读者所了解的〔12〕。但我们知道《红楼梦》前半部的诗、词、谜语、歌曲、偈文乃至所演戏文名称,都有暗示后半部书中故事的含意——即所谓“伏线”,则这二句联语的意义似乎也不仅只表示雨村主观的抱负而已。贾雨村虽然不是荣、宁两府或大观园中的主要人物,却是全书中贯穿着一些重要故事的关键人物。但在全书中说到他的名和字,只此一次。在以下各回中,除第二回封肃谈起他女婿甄士隐时说到他的姓名一次外,凡是提到他时,经常只称他的别号(雨村),而不再提他的本名(化)。至于他的表字(时飞),则以后再也不提了。这是很可注意的。可见“时飞”之字,作者只是为了要用在这一联语之中才造出来的。因为作者既定此人之名为“化”,又称他为“雨村”,显然是用《孟子·尽心》上的成语:“有如时雨化之者。”则其人的表字中应该有“时”或“雨”,而“飞”却用不上。现在为了要把“时飞”二字作为其表字,嵌在联语之中,以为下文伏线,反而把《孟子》典故中的主要名词“雨”字掉了,因此只好再给他一个“别号雨村”,才算与本人之名“化”字挂上了钩,使表字的“时”也有了着落。可见作者为此人的名字和号,确是煞费苦心,刻意安排。
至于他所吟联语的含意,在这回书中也没有说明或交代。如果照一般的了解,以为这联的上下两句都是指吟者自己的抱负,则是不符合联语在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习惯用法的。因为凡是联语,不论是单独的或用在律诗中,上下句照例分指两事:如对方和自己,时和地,景和情,古和今等等;即指同类之物,也必为二事,如桃和柳,风和雨等等。因为既是“对联”,上下句必须相对,否则就不“对”了。故雨村所吟之联,上下二句不会同指他一个人的抱负;而且,如果下句也是指他自己,则以男人而自比于“钗”,也是决不会有的事〔13〕。再就文字本身而论,上下联相对的字应该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如果照一般的解释,此联下句是说奁内之钗正在等待一个时机飞上天去,则“飞”字是动词,而上句末二字善价的“价”字是名词,也不能相“对”。只有把“时飞”作为一个名词用,才能与上句的“善价”相对。而上下句的第五字“求”和“待”,则都是以动词相对,各领下面的两个名词:“善价”与“时飞”。很显然,雪芹写这一故事是他整个计划的一部分。贾雨村在第一回中的“亮相”,和他所吟的联语,只是作为下文的伏线,其意义耍在后半部的故事中才透露出来。但我们不妨先把这联语加以分析。
首先,这两句联语都是双关语。就字面看,“时飞”是他自己的表字。这句末二字隐藏他的字,显而易见,不须多说〔14〕。其次,这两句首字为“玉”与“钗”,以钗名者只宝钗一人,以玉名者则至少有三人:即宝玉、黛玉、妙玉。上句可能指三玉中的任何一人,下句则只能指宝钗。但下旬又有“时飞”,即雨村。“钗于奁内待时飞”,岂不是说,宝钗所期待的正是象时飞一样的达官贵人?换句话说,在宝玉出家以后,宝钗最后的归宿,岂不是嫁了贾时飞?
贾雨村和薛宝钗在后半部书中会有密切的关系,这在脂评中也有透露:第三回说贾政为雨村谋补了金陵应天府之缺,雨村“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去了。”在此句旁脂评说:“因宝钗故及之。”这是一条极可怪的批语。雨村补了官,与宝钗又有什么相干?为什么“因宝钗”才要谈“及”雨村赴任之事?而且,书到第三回时,尚未说到薛家任何人,怎么挨得上宝钗?如果说,雨村到任与第四回薛家打死人有关,则批语应该说,“因薛蟠故及之”,或“因香菱故及之”,或“因葫芦案故及之”,无论如何也挨不上宝钗。只能因为批者深知后半部书中雨村与宝钗会有密切的关系,才有这一条伏线于千里之外的批语。
本来,《红楼梦》“开宗明义”第一回就以贾雨村为回目下联;在开始四回中,回回提到他,而且第二回和第四回全部都是贾雨村的故事。这样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如果在全书总结时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故事把他和书中别的主要人物连系起来,则在全书结构上未免有失平衡。所以,从全书故事的完整性来看,宝钗最后嫁给雨村,不但极有可能,而且几乎断不可少。再从全书结构和故事组织的严密性来看,香菱的结局必然要与她父亲甄士隐的故友贾雨村有关。而雨村之所以能最后见到香菱,也只有通过他与宝钗结合的关系,才有可能。也只有这样安排香菱的结局,在故事的发展上才能使读者初看似乎变幻莫测,而细思却又合情合理,才不显得牵强凑合。
这样推测宝钗在宝玉出家以后的结局,有些读者一定会不同意,认为故事这样发展,未免太杀风景,曹雪芹不会把宝钗写得如此不堪。但是且慢,我们知道这位皇商的妹妹,其实也不是什么十分幽娴贞静的圣女。她从小“也是个淘气的”,就爱“偷背着他们看”“诸如《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这些不是“正经书”的“杂学”。这是她自己向黛玉坦白交代的(第四十二回)。她的随机应变的本领,从她偷听小红的私情话又嫁祸于黛玉(第二十七回)这些事情上,也表现得非常充分。如果说,她再嫁雨村未免太失身份,那倒也未必。因为雨村彼时已经飞黄腾达,而宝钗自己却已到了“好知运败金无彩”的可怜地步〔15〕,不再那么富贵,也不发生什么“身份”问题了。而且宝钗是个重实际而不尚理想,精通世故而又“随分从时”的人,嫁给雨村又有什么不好呢?她被宝玉遗弃时还那么年轻,只要不是道学先生,也不必认为再嫁又有什么不对。关于这一点,棠村在小序中就已指出:雪芹“明写宝钗非拘拘然一迂女夫子。”(脂京本第二十七回前附页)我们又何必倒替素性豁达大度的宝姑娘“迂”起来呢?至于嫁什么人,更不成问题。她和贾雨村虽然处境不同,但他们在思想上、在感情上却有许多共同之处:二人都是老谋深算,奸诈成性,一旦成为眷属,定能如鱼得水。所以若就思想性格而论,宝钗配雨村远远比配宝玉更为合适。譬如说,“宝姑娘”如果在雨村面前谈起。仕途经济的学问”,他决不会象宝玉似的“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第三十二回)所以仔细想来,宝钗如果配了雨村,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佳偶”,真所谓“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定有夫唱妇随之乐。可知第一回中“钗于奁内待时飞”一语,并不是泛泛的点缀,而正是脂砚所谓千里外的伏笔。
也许还会有人提出这样的意见:宝玉出家在他婚后不久,则宝钗年龄不会太大,至多只有二十多岁,而雨村当时至少已近五十岁〔16〕,和宝钗年龄相差一倍以上,未免太不相称〔17〕。其次,雨村早年即已娶甄士隐家丫头娇可为妾,后来其原配死后即把娇杏扶正为妻,则雨村家中已有妻,不必再娶宝钗。
如果要合理地解决这些矛盾,在故事的发展上有两种可能的处理方法:(一)在这以前娇杏已死,雨村娶宝钗为续弦。(二)娇杏没有死,雨村娶宝钗为妾——在旧社会中娶妾照例要年轻的。
上述第二种处理方法,大概有些读者又不能同意,认为那样太委屈了宝钗。但据作者预定的计划,一方面在第八回中已写下了“好知运败金无彩”的伏笔;在另一方面,贾雨村后来“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第五十三回)在后四十回中即使不再升官,其地位已远在贾政等之上。可见贾家“运败”之后宝钗嫁作雨村之妾比作为他的续弦夫人似乎更符合作者的原定计划〔18〕。再就宝钗而论,薛蟠当初打死冯渊,夺取香菱,原该抵罪。是雨村徇情枉法,放纵了凶犯,即她哥哥薛蟠,才能全家平安进京,在荣国府过了若干年富贵生活。为了感恩报德,她再嫁雨村也是应该的。其次,从故事发展的需要而论,娇杏不能死得太早,因为她在后半部书中还得和她以前主人家的小姐甄英莲(即后来的“香菱”)相晤,才能使全书故事的前后脉络有连系,有照应。香菱之死,按照警幻仙子的册子上所说,是受了薛蟠之妻夏金桂的磨折〔19〕。但她未死之前大概跟宝钗过活,正如宝钗未嫁之前在大观园中香菱也跟她住在一起(第四十八回至七十四回),第八十回已说到香菱因“屈受贪夫棒”,薛姨妈要把她卖了,因此由宝钗领去,从此不与薛蟠夏金桂在一起。第八十回回目早期各脂本也不同,《红楼梦稿》下联“美香菱病入膏盲”是七言,显系较早的本子,有正本改为上联,且不说病入膏盲,可知原稿经修改,不能让她死得太早,以便有机会使宝钗带她去会娇杏。宝钗再嫁时薛蟠可能因旧罪被控,或已下狱,或已处刑,以至香菱也已成了孤鬼了。也可能因宝钗嫁后请香菱去作客,或香菱不堪夏金桂的虐待,自去宝钗处诉苦,使娇杏有机会再一次会见她旧主人家里早年丢失了的姑娘。
上面这些设想,当然只是有关宝钗、香菱、雨村、娇杏这几个人的最后结局的一种可能的写法。这些设想的情节,不仅在全书结构的完整性上有其必要,而且在美学上有其重要的悲剧价值。因为这样的故事发展包括双重的对比:一个是雨村从贫贱到富贵对比着宝钗的从富贵到“运败”,另一个是娇杏的从婢女到贵夫人对比着英莲(香菱)的从小姐到婢妾,以至夭亡。这两个强烈的对比,不但有助于全书结构的完整,也增加了《红楼梦》全部悲剧的壮美感。由于宝钗再嫁为雨村之妾,使香菱又见到她幼时家中的侍女而现在已成宝钗的主母的娇杏,这也增添了在封建社会中人们在生活上的无情讽刺与沧桑幻梦之感〔20〕。这种主仆易位,人事沧桑的写法,以前小说中也有过,如《金瓶梅词话》中的春梅本来是主妇吴月娘的丫头,在西门庆死后她被月娘卖与周守备为妾,生了个儿子,周妻死后春梅扶正,变成了守备夫人。后来月娘又请春梅到家中,却称她为“大德周老夫人”。(第九十六回)又如《古今小说》中的《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原来是蒋正妻的三巧儿因与陈大郎通奸被休,再嫁吴太守,蒋因命案将判重刑,其故妻求吴营救,吴发现二人原为夫妇后将巧儿遣还。但因彼时蒋兴哥已另娶陈大郎寡妇为妻,巧儿反退居妾位。
至于贾雨村自己,在娶了宝钗之后,故事似乎也没有就此了结。由于薛蟠旧案的追究,自然也揭露了雨村徇情枉法,放纵凶犯的罪恶。而这凶犯,后来又成了他的“大舅子”。并且,当年被他“远远充发了”的深知案情的门子,也就是他寄居葫芦庙时的“贫贱之交”,“原来是故人”的小沙弥,又一次出现作证,和他当面对质。
这才是第四回脂评所谓“起用‘葫芦’字样,收用‘葫芦’字样”的“又伏下千里伏线”〔21〕的真实内容。其次,使雨村罪恶彰露的另一案件是为了替贾赦夺取石呆子的扇子,非法逮捕扇主,锻炼冤狱,害死良民,这里面也牵涉到雨村所最佩服“有作为大本领的”古董商人冷子兴(第二回)。而冷子兴却是王夫人陪房周瑞家的之女婿(第七回)。雨村最后的“东窗事发”,当然不会有好下场,自然也连累了娇杏、宝钗等人。第五回警幻仙子的册子上所谓“金钗雪里埋”,除了“雪”“薛”谐音以外不知是否还有其他意义。例如说,雨村处刑后家属充军,宝钗路毙,埋于雪中等等,作为结束这个悲剧的具体内容。按第五回警幻仙子的正册上第一页“画着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钗。”上句指黛玉憔悴(枯)而死,下句指宝钗的下场。可是钗必须有两股,以便夹住头发。册子上说“一股”,可见已拆散。白居易《长恨歌》所谓“钗留一股盒一扇,钗擘黄金盒分钿”,正象征夫妇分离的情形。可见宝钗最后被埋雪中时,也只剩下她一个孤鬼了。
我们根据前半部书中的一些线索和脂评,设想雪芹在原稿中可能把宝钗的最后结局描绘成上述的大体轮廓,其中也包括雨村、娇杏、香菱等几个次要人物的下场。可以看出,即使是这样粗略的大纲,如果写成故事,也要包含若干久别重逢,悲欢离合的场面,经历多少世态炎凉,沧桑变幻的酸辛。要把这些错综复杂的情节,写成哀感顽艳的故事,其间穿插接榫,要安排得乍看似突然而可惊可愕,细思却自然而入情入理,这确实不是容易的事。在雪芹的原有计划中,因为他早已胸有成竹,这些故事当然了若指掌。而在高鹗的笔下,则不独因为他思想庸俗,见不到此;即使有线索可寻,残稿可据,他也无此魄力与匠心来完成这一大悲剧中那怕是一小部分的结局。他那热中、庸俗的头脑,只能把宝钗写成抚养“贵子”以便将来功名顺利,母以子贵;把香菱写成继夏金桂而被“提升”为薛蟠的正妻,公然把警幻仙子册子中有关香菱结果的原案翻过来,把她的悲剧的结局写成一个小小的喜剧的终场。
既然上文所重建的宝钗的下场是根据第一回中雨村所吟联语的下句,则读者必然要问:联语的上句“玉在sx匚卖中求善价”又暗示书中何人何事呢?
上面已经说到,《红楼梦》重要人物中以“玉”名者共有三人:除宝玉外,十二钗中占两人,即黛玉与妙玉。要解答这一问题,先要考察两点:其一,这句联语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其二,在以“玉”为名的三人中,根据前八十回中故事的发展趋势和线索,哪一人与这联语所暗示的情节较其余二人为适合?换句话说,三人中必有二人,由其前八十回中的故事情节,推测其在后四十回的发展结果,势必与这联语的含义不能相符,则此联语必指其余的一人。[page2]
在封建时代,一个男子学了什么本领,准备出而用世,往往比作商贾准备了货物等好价格而出卖,即所谓“待价而沽”。这句话源出于《论语·子罕》:“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奁卖而藏诸(之乎)?求善贾(价)而沽诸?”后世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引申,在封建时代买卖婚姻制度下,女子出嫁也可以称为出售。例如刘向《列女传》卷六:“钟离春行年四十,街嫁不售。……乃拂拭短褐,自诣宣王,谓谒者曰:‘妾,齐之不售女也。’”沈约《丽人赋》:“狭邪才女,铜街丽人……凝情待价,思尚衣巾。”因此,所谓“待字闺中”的女子也可说是“待价而沽”。
在前八十回中,宝玉对于“待贾(价)而沽”的人物如贾雨村之流是深恶痛绝,经常骂他们为“国贼禄蠹”的。在八十回以后,从前八十回曹雪芹原作的种种伏线以及故事发展看来,宝玉也决不会走“学而优则仕”的孔孟之“道”。即使是热中利禄的高鹗在他补作的后四十回中让宝玉“两番入家塾”,考中了举人,但也没有让他做官,就出家为僧。因此,我们可以肯定说,“玉在奁中求善价”这句话,决不可能暗示宝玉在后四十回中的故事情节。
其次,我们来看这句话是否适用于黛玉。很可能有人认为“贾”和“價”本来是一个字,“價”借用为“贾”,而在贾家子弟中,宝玉是最“善”的。所以,“玉在匱中求善價”,是指黛玉“待字闺中”,期待宝玉来娶她。这一说法乍看很合适,其实不能成立。因为第一,所谓“待价而沽”通常不问买者为谁,只问谁能出最高价钱。其次,如果一个买者不能出“善价”,沽者是可以不同意出售的。这两种情况都不适用于宝玉和黛玉的关系。首先,宝玉黛玉从小“耳鬓厮磨”,情投意合,黛玉根本不须“期待”,因此,即使“善价”是指贾宝玉,对于黛玉来说,早已是既成事实,根本不是“待”不待的问题。所谓“待价”,本来有“选择”一个最善价格的意义。对黛玉而言,她早已选中了宝玉。这一结论,不但她自己,连前八十回的读者,都认为早已定局。至于八十回后的故事,高氏续作虽有许多与雪芹原意不符,但在处理宝玉婚事与黛玉死去这一问题上,大致与原作相符。“玉在匱中求善价”这句话既是指八十回后的情节,显然与黛玉的结局不符。总之,黛玉对宝玉之爱,完全由于思想上志趣上的共同性,绝对不是“待价而沽”的封建社会买卖婚姻的关系所可比拟的。因此,此句与黛玉无关。
剩下来以“玉”为名的重要人物只有妙玉了。据警幻仙子册子上的题辞,宝钗的称“金钗”,黛玉的称“玉带”,(带字谐“黛”字音),单用“玉”字的,正是妙玉册子上的题辞。但是妙玉既然是个出家人——或者,照她自己的说法,是个“槛外人”,怎么会“在sx匚卖中求善价”呢?其实,曹雪芹对于这位“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妙公”,早已看穿了她的变态心理。而此人的结局,在第五回警幻仙子的画册与曲子中,也早已安排得确切无疑:“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在曲子中说得更明白: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第五回)
从雪芹原著前八十回的故事中,尚看不出妙玉的下场何以会如此之惨。唯一可以看出“妙公”的。云空未必空”的苗头是她对宝玉的矛盾的心理状态。一方面,她在栊翠庵中对宝玉那样矫情撇消(第四十一回),另一方面,在宝玉的生日,她竟给他下了个“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邢岫烟语)的自称“槛外人”的寿帖(第六十三回),这正是“云空未必空”的最好注解。按理说,既然是出家人,就应该万缘皆空,与世无争。然而据她的老邻居邢岫烟说,她当初在苏州玄墓蟠香寺修炼时,“因不合时宜,权势不容”,才“投到这里来”(第六十三回)。这就说明她在苏州曾一度“待价”,没有结果,才到贾府来卖弄她的“高”“洁”。她在大观园的栊翠庵中,对于常见的十二钗中的才女和后来加入的宝琴,李氏姊妹,邢岫烟,香菱等能诗“慕雅”的女子,都不在她眼下,甚至于连最为清心寡欲、与世无竞的李纨,也说“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他。”但她知道妙玉对宝玉却还肯赏脸,所以想要栊翠庵的红梅,还得派宝玉去才弄得来,尽管“也不知费了”他“多少精神”。而宝玉的《访妙玉乞红梅》诗,称栊翠庵为蓬莱,称妙玉为“嫦娥”,又称梅花离开庵中为“入世”(第五十回),表明他对于妙玉的心境也是有所了解的。这位善作《西崑》艳体的少年公子,显然想到了李商隐的“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那种寂寞情味。宝玉也知道妙玉也赏识他“是个些微有知识的”——换句话说,是了解她的心境的,才赏他一页寿帖。邢岫烟听了这话,又“细细打量了”宝玉一番,也恍然大悟道:“怪不得妙玉竟下这帖子给你,又怪不得上年竟给你那些梅花。”(第六十三回)这些都是前八十回中的情节,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看出“宝”、“黛”、“妙”三“玉”之中,究竟是谁“在奁中求善价”。但这一联所暗示的情节显然是在八十回以后。因此,句中的“善价”究何所指,“待”的实际情况如何,仅就现有材料,都无法求得“悬解”。我们只知道她的结局是极惨的:“欲洁何曾洁,……终陷淖泥中”。“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待善价”的结果如此。从她的曲子《世难容》的末句“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来看,似乎在这“待善价”的过程中,曾有过一些王孙公子向她求亲,遭她拒绝。如果如此,则其事应在贾家败落,栊翠庵被焚或被封,她被迫还俗或流寓他处之后。而所谓“风尘肮脏”,应该是说她“堕落风尘”。这话在旧社会中的意义是沦为娼妓,所以说她是“白玉遭泥陷”,这当然要比被“王孙公子”娶去不幸得多。雪芹写这位表面上冰清玉洁,高雅无比的才尼,其实是一个矫揉造作,虚伪矛盾的变态心理的典型。以“风尘肮脏”来结束这个“嫦娥”的故事,又是雪芹全书中大大小小的无数今昔对比、盛衰悬殊的例子之一。妙玉故事的首尾都有了轮廓,只有她“在奁中求善价”这一段情节,以及怎么在这一过程中会流落为妓,这一故事无从重建。是否有这样的可能:她还俗以后有许多王孙公子向她求婚,她却高不成、低不就,都看不上眼,最后她挑中了的,(或有大势力者迫她出嫁的)却是个流氓坏人,不久把她卖入“烟花巷”。这当然比嫁给任何王孙公子坏得多,所以曲子的结论是:“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雪芹无疑知道明末许多沦为名妓的才女如卞玉京、马如玉、柳如是等后来都削发为尼或嫁后又削发。前人小说中也有许多女主角因身世不幸而遁入空门的故事。妙玉则先已遁入空门,却又待价而沽,末了又堕落风尘。雪芹这种一反旧传统的写法,不但是前所未有的创造,也讽刺了“色空”观念的虚伪性。
本节附记
脂评十六回残本第一回在“玉在奁中〔22〕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两句之间加夹批云:
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
在这句批语下面空两三字以后又批道:
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
这里所谓“二玉合传”,乃指上文神话故事中绛珠仙草(黛玉)与神瑛侍者(宝玉)的故事。而所谓“二宝合传”,则是认为此联各句上的第一字“玉”与“钗”乃是指“宝”玉与“宝”钗。这两条批语是自相矛盾的。前一条说上句“玉在奁中”如果是说黛玉,则下一条“二宝合传”一语又明明把上联“玉在奁中”的玉指宝玉。至于前一条批说,“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也不可索解。第一回中只“表过”黛玉的前生绛珠仙草,并未说到黛玉;而宝钗则任何地方也没有说到,更不用说“紧接上”了。如果说这条批语中的“黛玉”、“宝钗”即分指此一联的上下句,则不但与下条“二宝合传”明指上句为“宝玉”相矛盾,而且黛玉不可能有“在医中”待价而沽的故事,已如上述。因此,我们认为这上一条批语,可能是评别处之文误录在此,或《风月宝鉴》初稿中有适用此条批语的文字,雪芹重写时已删去,以致批得不对头了。这个残本的第一回中别处也有批得不对头的情形,如甄士隐对《好了歌》的注解,批语把“如何两鬓又成霜”指为“黛(原误作‘贷’)玉,晴雯一千人,”而谁都知道书中这两人死得最年青,都不到二十岁,如何能说“两鬓成霜”?又如前面第八页下面眉批都不在所指正文之上,“若云雪芹披阅增删……”一条,应在第八页上面,“甲午八月泪笔”一条眉批,则竟写到下页去了。可知此残本批语内容虽可贵,但因过录时位置错误,或原文已有删改而与原批所指情节不同,在应用脂评时亦不可拘泥。如果批语与正文内容有歧异或矛盾,则当然要以正文为准。其歧异或矛盾的原因可能说明原文增删改变的经过,则是属于版本学上的另一种问题。有的矛盾则仅仅是由于过录时抄错了文字或放错了地位,那是可以用校勘学来解决的。
〔1〕本文暂不讨论作者用谐音方法暗示意义的人名,如脂评所指出贾氏四舂:元、迎、探、惜,隐寓“原应叹息。之意;吴登新、戴良谐“无戥星”、“大量”,卜世谐“不是人”等。至于太明显的名字,其意义又不大者,亦从略。如大观园假山的设计人“山子野”(十六回),在园中管竹子的“祝妈”种田的“田妈”等(五十六回)。作者用谐音字取名,盖沿前人小说旧例,如《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四回的光棍姓名,车淡谐“扯淡”,游守、郝贤谐“游手好闲”等。
〔2〕如第六日第十故事中的神父Cipola,意为“洋葱头”,其仆人Guccio,亦名Balena,意为“鲸鱼”,又名Imbratta,意为“污秽”,又名Porco,意为“猪”。洋葱头自夸其所游之地,亦有含义。如Truffia为“欺哄乡”,Buffia为“取笑国”,Menzoyna为“诳骗州”等等。关于这些地名,可比较《金瓶梅词话》第九十二回:“这杨大郎……专一粜风卖雨,架谎凿空。他祖贯系没州脱空县,拐带村,无底乡人士,他父亲叫作杨不来……他帅父是崆峒山,拖不洞,火龙庵精光道人那里学的谎。他浑家是没惊着小姐,生生吃谎唬死了。”这位兰陵笑笑生可能听说过当时意大利神父传入中国的《十日谈》中的故事。《红楼梦》第一回神话故事中的“大荒山无稽崖”,显然也受这些地名的暗示而来的。当然,这也可能从《庄子·逍遥游》的“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联想起来的。
〔3〕称爱子为“宝玉”,唐人已有此风。白居易和崔侍御生子诗之二云:“爱惜肯将同宝玉,喜欢应胜得王侯。”(《白氏长庆集》后集卷六)
〔4〕陆罩字洞玄,吴郡人。仕梁为太子中庶子。大同十年(544)因母老求去。母殁后,位终光禄卿。
〔5〕王明清《玉照新志》卷四,见《丛书集成》本。这个故事中游人所遗为钗与钱,而明清的诗所咏仍为钗与镜,破钱只是代替破镜而已。
〔6〕因为钗是古代女子首饰中不可少之物,也常作象征美女的替代词。如陆游《自述》:“华灯纵博声满楼,宝钗艳舞光照席。”晏叔原《六幺令》:“宝钗瑶席,彩弦声里,拚作尊前未归客。”因此,“珠履三千,金钗十二”,通常用来描写贵客和美女的众多。(参看初唐长孙佐辅《宫怨》:“三千玉貌休自夸,十二金钗独相向。”)至于用作实物本义的,当然也有,那就不包含象征意义。如元稹《会真诗》:“宝钗行彩凤,罗帔掩丹虹。”李贺《美人梳头歌》:“翠滑宝钗簪不得。”《少年乐》“陆郎倚醉牵罗袂,夺得宝钗金翡翠。”魏承班《菩萨蛮》:“宝钗摇翡翠,香惹芙蓉醉。”张泌:《酒泉子》:“咸阳沽酒宝钗空。”这类用法,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7〕“南浦”用江淹《别赋》语:“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据宋张端义《贵耳集》下,此词为吕正己之女作,“吕有女事稼轩,以微事触其怒,竟逐之。”
〔8〕钗上的装饰常是凤凰鸟雀之类。故有“凤钗”、《钗头凤》之称。这里本应作“凤散”,与下句“鸾破”相对。但凤字去声,按律需用平声字,故改用“虫散”,“虫”即“鸟”。。宋元人俗语讳言“鸟”字(因为鸟的同音字有猥亵意义),常用“鸟”字为骂人的话,故称鸟为“虫蚁”,这种俗语尚保存于话本小说之中。《水浒》第六十一回(旧本六十回)说燕青打鸟:“拿一张川弩,只用三枝箭,郊外落生。并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间入城,少杀(至少)也有百十个虫蚁。”(一九五七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排印本,第七一六页)同上第六十二回:“却说燕青为无下饭(副食品),拿了弩弓去近处寻几个虫蚁吃。”(第七三五页)《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赵正吐那米和菜在头巾上……王秀除下头巾来,只道是虫蚁屎,”(影印本卷三六,第二二页)。《金瓶梅词话》第二十四回,第六一八页,“你是城楼子上雀儿,好耐惊怕的虫蚁儿。”也可以简称鸟为“虫”,有时称“虫鹥”。《西游记》第三十二回说孙行者在猪八戒耳根后“又变作个啄木虫儿,正是:铁嘴尖尖红溜,翠羽艳艳光明……这虫鹥不大不小的,上秤称只有二三两重。”可知王沂孙词中的“虫散”,正谓“鸟散”,亦即“凤散”。当然,以虫称鸟的说法也很古,《周颂·小毖》即以“桃虫”称鹪鹩,《庄子·逍遥游》称蜩与莺鸠为“之二虫”。但普遍应用则起于末代。
〔9〕其实,李白相祁歌《登高邱而望远海》就说:“盗贼劫宝玉,精灵竞何能。”怎么香菱姐姐倒忘了?
〔10〕唐诗中用宝钗者甚多,已见上文注引,香菱偏欲举李义山诗,亦有深意,详下文。
〔11〕尖发是梳的怎样的发髻,现在当然很难想象。元稹《梦游春》诗:“丛梳百叶髻,金蹙重叠屦”,上句自注:“时势头”。下旬自注:“踏殿样”。百叶髻可能就是用许多叶子形的“尖发”合成的。所以又称“尘髻”。
〔12〕参看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北京版《红楼梦》第一回末注〔5〕。
〔13〕古人以“弁”(古代男子的一种礼帽)指男子,“钗”指女子;以“须眉。指男子,“裙钗”指女子;“珠履三千”指男子,“金钗十二。指女子,从无用“钗”指男子的。[page6]
〔14〕把人的姓名藏在诗句中,前人有此用法。远的如汉末孔融的《离合诗》不用说,宋代叶梦得的《石林诗话》引王荆公诗:“老景春可惜,无花可留得。莫嫌柳浑青,终限李太白。”《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六引唐权德舆诗:“藩宣秉戎寄,衡石崇位势,年纪信不留,弛张良自愧。樵苏则为愜,瓜李斯可畏。不愿荣怀尊,每陈农亩利……”全诗二十句,每句藏一古人名,亦有在句中藏当时人名和事情者,《东皋杂录》记苏轼自杭被召还朝,过京口,林子中作郡守,宴客,座中营伎出牒:郑容求落籍,高莹求从良。子中命呈牒东坡,坡题《减字木兰花》云:“郑庄好客,容我尊前先堕帻。落笔生风,籍籍声名不负公。高山白早,莹骨冰肤那解老。从此南徐,良夜清风月满湖。”句首藏“郑容落籍,高莹从良”八字。(见《词林纪事》卷五)又如杨无咎《好事近》赠黄琼:“花里爱姚黄,琼苑旧曾相识。”《殢人娇》赠李莹:“偏怜处,爱他铱李,莹然风骨,占十分春意。(叶申芗《本事词》卷下)赵师侠《浣溪沙》赠段云轻:“断云轻逐浣风归,西山南浦画屏开。”)宋人词中此类例子多不胜举,可参看李调元《东府侍儿小名》所辑资料。小说中用这种方法隐藏姓名和事情者如《水浒》第六十一回吴用哄卢俊义题反诗,每句首字藏自己的姓名,这是大家所熟悉的。又如三十年代国民党政府派罗家伦为清华大学校长。罗所著书名《科学与玄学》,请该校教授陈寅恪题词,陈素鄙其不学无木,给他题了一联:“不成家数,科学玄学。语无伦次,中文西文”把作者名字和书名都藏在联内。
〔15〕第八回作者借“后人有诗嘲”宝钗所佩金锁之句。脂残本在此句旁夹批云:“又夹入宝钗,不是虚图对的工。二语虽粗,本是真情。”
〔16〕关于雨村的年龄,书中没有明文。第一回他寄居甄家隔壁葫芦庙中时,假定在三十岁以前,第四回他做了官审问冯渊命案时,据门子说“已隔了七、年”,假定他为三十五、六岁。从薛蟠打死冯渊以后带香菱进京到贾家至宝玉结婚,婚后出家,假定相隔十二、三年,则雨村已近五十岁。
〔17〕其实过去老夫续弦娶少女的也是常有的,如高鹗娶张问陶的妹妹张筠时,他已年过五十,而张筠仅十八岁。见本书《从高鹗生平论其作品思想》一文。
〔18〕凡不同意或不惡意宝钗后来嫁雨村为妾的观点,其实与“自传说”有关。相信“自传说”的人下意识中还认为宝玉即是作者自己,他怎么能使自己的遗妻嫁给一个坏官僚作妾呢。破除了“自传说”的残留观念,就不会有那样的顾虑了。
〔19〕第五回香菱的册子上题辞:“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20〕即在《红楼梦》中雪芹也善于写这样的沧桑变化,来衬托今昔对比。在他原计划的后半部书中凤姐和平儿也是妻妾易位,这里不能详述。参看拙著英文本《红楼梦探源》第一七五——七八页。
〔21〕见脂残本《石头记》第四回第八页上硃笔夹批。
〔22〕按应作奁,乃用《论语》文字,残本作“匱”,显然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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