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例:申请再审的期限起算点是从自身收到裁决之日起算还是从双方当事人均收到裁决之日起算?@裁判...
最高法院判例:申请再审的期限起算点是从自身收到裁决之日起算还是从双方当事人均收到裁决之日起算?
@裁判观点集成
裁判要旨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本案中,二审判决送达申诉人即对其生效,其可依法申请再审。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再审审查案件必须在原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视为生效,亦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原判决不服的,需待另一方当事人收到原判决后才能申请再审。
案例索引
《边炳利、郭翠梅等物权保护纠纷执行案》【(2021)最高法执监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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