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留言标题
小规模免征增值税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100万元,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回复情况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6-2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适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的10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天津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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