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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判定小区地面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哭惨了!

很多人贷款几十万,好不容易买了房子,却买不起车位了,一个车位少则10万,多则几十万,比车子价格还高。开放商有权出售小区地面车位吗?现在终于有答案了!

最高法院裁定: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开放商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原因出售。

通常来说,一个小区有两种车位,一种是规划内的,归开发商;一种是规划外的,没有标识的,属于共有车位,归全体业主。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内的露天车位,也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因为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业主买下!而非开发商出的钱!所以业主有权无偿使用!

开发商不想浪费每一个角落,只要有空间,就能把它变成“钱”。就好像你请个保镖回来看家护院,完了你还得听他的,他有权停水停电!他还有权处置物产,有权不让你的亲朋进门,本来就是一件天大的笑话!

业主需要这样的公平性!不用质疑!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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